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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昊海生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2019-10-11  

						                 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特别提示

    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海生科”、“发行人”或“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或“证监会”)颁布的《关
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证监会公告〔2019〕
2 号)、《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44 号〕)(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监会令
〔第 153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上证发〔2019〕21 号)(以下简称“《实
施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上证发〔2019〕
46 号)(以下简称“《业务指引》”)、《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
实施细则》(上证发〔2018〕40 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8〕41 号)(以
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中国证券业协会颁布的《科创板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9〕148 号)(以下简称“《承销业务规
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
号)、《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9〕149
号)(以下简称“《科创板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
及自律规则等文件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均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以下简称
“申购平台”)进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的详细
内容,请查阅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
等相关规定。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与弃购股份


                                       1
处理等环节发生的重大变化:

    1、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
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
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
“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瑞银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瑞银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主承销
商”)。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负责组 织 实 施 。 初 步 询价 及 网 下 发 行 通 过 上 交 所 申 购 平 台
(https://ipo.uap.sse.com.cn/ipo)实施;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实施。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保荐机构相关公司跟投和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
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组成,无其他战略投资者安
排。战略配售相关情况详见“二、战略配售”。

    2、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
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3、初步询价时间: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时间为 2019 年 10 月 16 日(T-3 日)
的 9:30-15:00。在上述时间内,投资者可通过上交所申购平台填写、提交拟申购
价格和拟申购数量。

    4、网下投资者核查:拟参与本次初步询价的所有网下投资者,需符合本公
告“三、(一)网下投资者的参与条件及报价要求”的规定,并按要求在规定时
间内(2019 年 10 月 11 日(T-6 日)至 2019 年 10 月 15 日(T-4 日)12:00 前)
提交相关核查材料及资产证明材料,如不按要求提交,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有权认定该配售对象的申购无效。

    资产证明材料指机构投资者以自有资金或管理的每个产品参与网下询价的
申购金额未超过其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的资产证明文件的扫描件:投资者以自
有资金申购的,以 2019 年 10 月 9 日(T-8 日)的自营账户资金规模说明为准;
通过产品进行申购的,以 2019 年 10 月 9 日(T-8 日)的产品总资产为准。上述
证明材料需加盖公司公章或外部证明机构公章。


                                       2
    5、网下发行对象:本次网下发行对象为经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证券公司、
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
一定条件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机构投资者。

    6、同一投资者多档报价:本次初步询价采取拟申购价格与拟申购数量同时
申报的方式进行,网下投资者报价应当包含每股价格和该价格对应的拟申购数
量。参与询价的网下投资者可以为其管理的不同配售对象账户分别填报一个报
价,每个报价应当包含配售对象信息、每股价格和该价格对应的拟申购股数。同
一网下投资者全部报价中的不同拟申购价格不超过 3 个。网下投资者为拟参与报
价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报价记录后,应当一次性提交。多次提交的,以最后一次
提交的全部报价记录为准。初步询价时,同一网下投资者填报的拟申购价格中,
最高价格与最低价格的差额不得超过最低价格的 20%。

    7、高价剔除: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无效报价后的初步
询价结果,对所有符合条件的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拟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拟
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拟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
上按申购时间由后到先、同一拟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同一申购时间上按上交
所申购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的顺序排序,剔除拟申购数量中报
价最高的部分,剔除的拟申购数量总量不低于所有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
10%。当拟剔除的最高申报价格部分中的最低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
该价格上的申报可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将可低于 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
购。

    8、延迟发行安排: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
的发行价格超过《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
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中披露的网下投资者剔除最高报价
部分后剩余有效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
基金和其他偏股型资产管理产品、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报价
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1)若超
出比例不高于 10%的,在申购前 5 个工作日发布《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以下简称“《投资风
险特别公告》”);(2)若超出比例超过 10%且不高于 20%的,在申购前 10


                                     3
个工作日每 5 个工作日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3)若超出比例超过 20%
的,在申购前 15 个工作日每 5 个工作日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9、新股配售经纪佣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向通过战略配售、网下配
售获配股票的投资者收取新股配售经纪佣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因承担发行
人保荐业务获配股票或者履行包销义务取得股票的除外。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投
资者和网下投资者新股配售经纪佣金费率为其获配金额的 0.50%,投资者在缴纳
认购资金时需一并划付对应的配售经纪佣金(四舍五入精确至分)。

    10、限售期安排: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
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和其他偏股型资产管理
产品(以下简称“公募产品”)、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
立的企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企业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
法》等相关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
金等配售对象中,10%的最终获配账户(向上取整计算)应当承诺获得本次配
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限售账户将
在网下投资者完成缴款后通过摇号抽签方式确定。网下限售账户摇号将按配售
对象为单位进行配号,每一个配售对象获配一个编号。网下投资者一旦报价即视
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网下限售期安排。战略配售股份限售期安排详见“二、战略配
售”。

    11、市值要求:以初步询价开始前两个交易日(2019 年 10 月 14 日,T-5 日)
为基准日,除了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的科创主题封闭运作基金与封闭运作战略
配售基金在该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基准日)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
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总市值的日均市值为 1,000 万元(含)以上以外,其他参与本
次发行的初步询价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该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含基准日)所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总市值的日均
市值应为 6,000 万元(含)以上。市值计算规则按照《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执行。

    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总市值 10,000 元以上(含



                                      4
10,000 元)的投资者方可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投资者
持有市值按其 2019 年 10 月 17 日(T-2 日,含当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日均持有
市值计算。

    12、网上网下申购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投资者在 2019 年 10 月 21 日(T 日)
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
为 2019 年 10 月 21 日(T 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
间为 9:30-11:30,13:00-15:00。

    13、自主表达申购意向: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
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14、获配投资者缴款与弃购股份处理:网下获配投资者应根据《上海昊海生
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
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初步配售数量,于 2019 年 10 月 23 日(T+2 日)16:00
前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及相应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
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
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
告》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19 年 10 月 23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
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15、中止发行情况: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
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具体中止
条款请见“十、中止发行情况”。

    16、违约责任: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网下申购或未足额申购或者获得
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资金及相应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的,
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
业协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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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
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
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
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17、本次发行回拨机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确定发行价格及
网上网下申购结束后,分别根据战略投资者缴款及网上网下申购总体情况决定是
否启动回拨机制,对战略配售、网下和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具
体安排请见“六、本次发行回拨机制”。

    18、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
科创板公司具有研发投入大、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
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科创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上
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投资者需充分了解有关科创板新股发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认真阅读本公告的
各项内容,知悉本次发行的定价原则和配售原则,在提交报价前应确保不属于禁
止参与网下询价的情形,并确保其申购数量和未来持股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主管部门的规定。投资者一旦提交报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视为该投资者承
诺:投资者参与本次报价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公告的规定,由此产生的一切违法违
规行为及相应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有关本询价公告和本次发行的相关问题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留最终解
释权。

                                重要提示

   1、昊海生科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1,78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
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上交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审
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19〕1793 号)。发行人股票
简称为“昊海生科”,扩位简称为“昊海生物科技”,股票代码为 688366,该代码同
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网上申购代码为 787366。按


                                       6
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医药
制造业(C27)”。

    2、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 1,780.00 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 10.01%。初
始战略配售预计发行数量为 249.2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数量的 14.00%,最终战
略配售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将根据“六、本次发行回拨机制”的原则进行回
拨。

    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1,071.60 万股,约占扣除初始战略配
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 7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459.20 万股,约占扣除初始
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 30.00%。

    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本次发行总数量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网
上最终发行数量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

    3、本次发行仅为发行人公开发行新股,发行人股东不公开发售其所持股份。
即本次发行不设老股转让。

    4、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通过上交所申
购平台(https://ipo.uap.sse.com.cn/ipo)组织实施,请符合资格的网下投资者通过
上述网址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通过上交所申购平台报价、查询
的时间为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期间每个交易日 9:30-15:00。关于上交所申购平台
的相关操作办法请查阅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服务—IPO 业务专
栏中的《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网下 IPO 系统用户
手册_申购交易员分册》等相关规定。

    5、本公告所称“网下投资者”是指参与网下发行的机构投资者。本公告所称
“配售对象”是指参与网下发行的投资者或其管理的证券投资产品。网下投资者应
当于 2019 年 10 月 15 日(T-4 日)中午 12:00 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配售对象
的注册工作。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根据《管理办法》、《业务指引》、《承销业务规范》
和《科创板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制定了网下投资者的标准。
具体标准及安排请见本公告“三、网下初步询价安排”。只有符合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及发行人确定的网下投资者标准要求的投资者方能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


                                       7
价。不符合相关标准而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的,须自行承担一切由该行为引发
的后果,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上交所申购平台中将其报价设定为无效,并
在《发行公告》中披露相关情况。

    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所有投资者均需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交承诺函
及相关核查材料。《网下投资者承诺函》中要求承诺,网下投资者一旦报价即视
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网下限售期安排。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并最终获得网下配
售的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资金,承诺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账户若在网下配售摇号抽签阶段被抽中,
该配售对象所获配的股票持有期限为 6 个月,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
日起开始计算。

    提请投资者注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初步询价及配售前对网下投
资者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并要求网下投资者提供符合要求的承诺函
和资格核查文件。如网下投资者拒绝配合核查、未能完整提交相关材料或其提
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禁止性情形的,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的,保荐
机构(主承销商)将拒绝其参与初步询价及配售。

    特别注意: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应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如
实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交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证明材料,确保其填写的
《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明细表》与其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中相应的资产证明金额
保持一致,且配售对象申购金额不得超过上述证明材料及《配售对象资产规模
明细表》中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

    资产证明材料指机构投资者以自有资金或管理的每个产品参与网下询价的
申购金额未超过其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的资产证明文件的扫描件:投资者以自
有资金申购的,以 2019 年 10 月 9 日(T-8 日)的自营账户资金规模说明为准;
通过产品进行申购的,以 2019 年 10 月 9 日(T-8 日)的产品总资产为准。上述
证明材料需加盖公司公章或外部证明机构公章。

    6、本次发行发行人将进行管理层网下现场路演推介及网上路演推介。发行
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于 2019 年 10 月 18 日(T-1 日)组织安排本次发行
网上路演。关于网上路演的具体信息请参阅 2019 年 10 月 17 日(T-2 日)刊登的



                                      8
《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上路演
公告》(以下简称“《网上路演公告》”)。

    7、网下投资者申报价格的最小单位为 0.01 元;单个配售对象参与本次网下
发行的最低申报数量为 30.00 万股,申报数量超过 30.00 万股的部分必须是 10.00
万股的整数倍,且不得超过 200.00 万股。投资者应按规定进行初步询价,并自
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
资金规模,合理确定申购金额。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现配售对象不遵守行
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有权认定该配售对象的申
购无效。

    8、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发行公告》中披露网下投资者的
报价情况、关联方核查及私募基金备案核查情况、发行价格、最终发行数量和有
效报价投资者的名单等信息。

    9、每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
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能再参与网上发行。参与本
次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不得参与本次网上发行和网下申购。

    10、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战略投资者完成缴款及网上网下申购
结束后,将根据战略投资者缴款及网上网下申购总体情况决定是否启用回拨机
制,对战略配售、网下和网上发行数量进行调整。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请参见本
公告中的“六、本次发行回拨机制”。

    11、本次发行的配售原则请见本公告“七、网下配售原则及方式”。

    12、2019 年 10 月 23 日(T+2 日)当日 16:00 前,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网下
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为其获配的配售对象全额缴纳新股认购资
金及对应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

    13、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发行安排和初步询价事宜进行说明。投资者
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 2019 年 10 月 11 日(T-6 日)登载于上
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招股意向书》。




                                           9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方式

   1、昊海生科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1,78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
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上交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审
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19〕1793 号)。发行人股票
简称为“昊海生科”,扩位简称为“昊海生物科技”,股票代码为 688366,该代码同
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网上申购代码为 787366。

   2、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
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
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保荐机构相关公司跟投和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
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组成。跟投机构为 UBS AG
(简称“瑞士银行”、“瑞银集团”);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
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为长江财富-昊海生科员工战略配售集合
资产管理计划,无其他战略投资者安排。

   4、本次发行通过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进行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不
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5、本公告所称“网下投资者”是指参与网下发行的机构投资者,包括经中国
证券业协会注册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公司、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符合一定条件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机构投资者,网下
投资者的具体标准请见本公告“三、(一)网下投资者的参与条件及报价要求”。
本公告所称“配售对象”是指参与网下发行的投资者或其管理的证券投资产品。

   (二)公开发行新股数量和老股转让安排

   本次发行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新股(以下简称“发行新股”)1,780.00 万股。
本次发行不设老股转让。

   (三)战略配售、网下、网上发行数量

   1、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 1,780.00 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 10.01%,本



                                      10
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17,784.53 万股。

   2、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预计发行数量为 249.2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数量
的 14.00%,最终战略配售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将根据“六、本次发行回拨
机制”的原则进行回拨。

   3、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1,071.60 万股,约占扣除初始战
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 7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459.20 万股,约占扣除
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 30.00%。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本次
发行总数量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网上最终发行数量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
据回拨情况确定。

   (四)初步询价时间

   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期间为 2019 年 10 月 16 日(T-3 日)的 9:30-15:00。网
下投资者可使用 CA 证书登录上交所申购平台(https://ipo.uap.sse.com.cn/ipo)进
行初步询价。在上述时间内,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可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初步询
价,自行确定拟申购价格和拟申购数量。参与初步询价的,须按照规定通过上交
所申购平台统一申报,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通过上交所申购平台报价、
查询的时间为上述期间交易日 9:30-15:00。

   (五)网下投资者资格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根据《管理办法》、《业务指引》、《承销业务规范》
和《科创板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制定了网下投资者的标准。
具体标准及安排请见本公告“三、(一)网下投资者的参与条件及报价要求”。

   只有符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发行人确定的网下投资者标准要求的投资
者方能参与本次初步询价。不符合相关标准而参与本次初步询价的,须自行承担
一切由该行为引发的后果。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上交所申购平台中将其设
定为无效,并在《发行公告》中披露相关情况。

   网下投资者需自行审核比对关联方,确保不参加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
发行人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关联关系的新股网下询价。投资者参与询价即视为与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发行人不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关联关系。如因投资者的
原因,导致关联方参与询价或发生关联方配售等情况,投资者应承担由此所产生


                                       11
的全部责任。

   提请投资者注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初步询价及配售前对网下投资
者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并要求网下投资者提供符合要求的承诺函和
资格核查文件。如网下投资者拒绝配合核查、未能完整提交相关材料或其提供
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禁止性情形的,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的,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将拒绝其参与初步询价及配售。

   (六)定价方式

   本次发行通过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进行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不再进
行累计投标询价。

   定价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综合考虑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的初
步询价数据、公司盈利能力、未来成长性及可比公司市盈率等因素。具体安排详
见本公告“四、确定发行价格及有效报价投资者”。

   (七)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
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10%的最终获配账户(向上取整计算)
应当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网下限售账户摇号将按配售对象为单位进行配号,每一个配售对象获配
一个编号。单个投资者管理多个配售对象的,将分别为不同配售对象进行配号。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网
下限售期安排。

   战略配售部分,保荐机构相关公司本次跟投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 24 个月,
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获配
股票的限售期为 12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
始计算。

   (八)本次发行重要时间安排



                                     12
         1、发行时间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6 日         刊登《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招股意向书》等相关公告与文件
(2019 年 10 月 11 日) 网下投资者提交核查文件
          周五          网下路演
         T-5 日
                        网下投资者提交核查文件
(2019 年 10 月 14 日)
                        网下路演
          周一
         T-4 日         网下投资者提交核查文件(当日 12:00 前)
(2019 年 10 月 15 日) 网下投资者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注册截止日(当日 12:00 前)
          周二          网下路演
         T-3 日         初步询价日(申购平台),初步询价期间为 9:30-15:00
(2019 年 10 月 16 日)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开展网下投资者核查
          周三          战略投资者缴纳认购资金及新股配售经纪佣金
                        确定发行价格
         T-2 日
                        确定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可申购股数
(2019 年 10 月 17 日)
                        战略投资者确定最终获配数量和比例
          周四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1 日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2019 年 10 月 18 日)
                        网上路演
          周五
                        网下发行申购日(9:30-15:00,当日 15:00 截止)
         T日
                        网上发行申购日(9:30-11:30,13:00-15:00)
(2019 年 10 月 21 日)
                        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及网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
         周一
                        网上申购配号
       T+1 日           刊登《网上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2019 年 10 月 22 日) 网上申购摇号抽签
         周二           确定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刊登《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T+2 日
                        网下发行获配投资者缴款,认购资金及新股配售经纪佣金到账截止 16:00
(2019 年 10 月 23 日)
                        网上中签投资者缴纳认购资金
         周三
                        网下配售投资者配号
       T+3 日           网下配售摇号抽签
(2019 年 10 月 24 日)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
         周四           销金额
       T+4 日
(2019 年 10 月 25 日)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招股说明书》
         周五
    注:
    1、T 日为网上网下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
    行日程;
    3、若本次发行价格超出《发行公告》中披露的网下投资者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
    均数,以及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和养老金的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将:(1)若超出比例不高于 10%的,在申购前 5 个工作日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2)若超出比
    例超过 10%且不高于 20%的,在申购前 10 个工作日每 5 个工作日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3)若超出




                                                     13
比例高于 20%的,在申购前 15 个工作日每 5 个工作日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4、如因上交所申购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申购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
下申购工作,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

    2、路演推介安排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于 2019 年 10 月 11 日(T-6 日)至 2019
年 10 月 15 日(T-4 日)期间,在上海、北京、深圳向符合要求的网下投资者进
行网下推介。推介的具体安排如下:

           推介日期                     推介开始时间                    推介地点
2019 年 10 月 11 日(T-6 日)                10:00                         上海
2019 年 10 月 14 日(T-5 日)                10:00                         北京
2019 年 10 月 15 日(T-4 日)                10:00                         深圳

    网下路演推介阶段除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投资者及见证律师以
外的人员不得进入路演现场,推介活动全程录音,请投资者凭有效身份证件和真
实名片入场。本次网下路演推介不向投资者发放任何礼品、礼金或礼券。路演推
介内容不超出《招股意向书》及其他已公开信息范围,不对股票二级市场交易价
格作出预测。
    本次发行拟于 2019 年 10 月 18 日(T-1 日)安排网上路演回答投资者的问题,
具体信息请参阅 2019 年 10 月 17 日(T-2 日)刊登的《网上路演公告》。

二、战略配售

     (一)本次战略配售的总体安排

     本次发行中,战略配售投资者的选择在考虑投资者资质以及市场情况后综合
确定,主要包括以下两类:

     1、UBS AG(参与跟投的保荐机构相关公司);

     2、长江财富-昊海生科员工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发行人高级管理人
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昊海员工
资管计划”)。

     (二)参与规模

     1、根据《业务指引》,UBS AG 预计跟投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4%,



                                               14
跟投金额不超过 6,000 万元。具体比例和金额将在 2019 年 10 月 17 日(T-2 日)
确定发行价格后确定。

       2、昊海员工资管计划拟认购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10%。具体情况如下:

       具体名称:长江财富-昊海生科员工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设立时间:2019 年 6 月 13 日

       募集资金规模:19,425 万元

       管理人:上海长江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财富”)

       实际支配主体:长江财富(非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

       参与人姓名、职务与比例:

                                                 是否为上
序号      姓名                职务               市公司董   认购金额   资管计划
                                                   监高     (万元)   参与比例

 1       侯永泰   昊海生科执行董事兼董事会主席     是        200.00     1.03%

 2       吴剑英     昊海生科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是       1,600.00    8.24%

 3        黄明    昊海生科执行董事兼董事会秘书     是        500.00     2.57%

 4       唐敏捷   昊海生科执行董事兼财务负责人     是        875.00     4.50%

 5       陈奕奕         昊海生科执行董事           是        500.00     2.57%

 6       童伯健   昊海生科总经理助理兼工程总监     否       2,000.00   10.30%

 7       任彩霞         昊海生科副总经理           是        280.00     1.44%

 8       王文斌         昊海生科副总经理           是        420.00     2.16%

 9       张军东         昊海生科副总经理           是        755.00     3.89%
         Mak
        Chueng
 10                  Haohai Holdings 执行总裁      否        100.00     0.51%
         Kwai
        Anthony
 11       金莎         昊海生科总经理助理          否        220.00     1.13%

 12       李安        昊海生科财务总监助理         否       1,400.00    7.21%

 13      张彩霞        深圳新产业副总经理          否       1,095.00    5.64%

 14      马文东    深圳新产业华南经营中心经理      否        750.00     3.86%
                  昊海生科市场部副经理(医美产
 15      张董芳                                    否        600.00     3.09%
                              品)


                                            15
16   王婧婧      昊海生科人力资源部经理      否   485.00   2.50%
              昊海生科总经理办公室医美事务
17   任剑菁                                  否   410.00   2.11%
                          总监
18   张良才   昊海生科松江生产基地副总经理   否   395.00   2.03%

19   艾建华      昊海生科医学部医学总监      否   370.00   1.90%

20   田敏        昊海生科证券事务代表        否   360.00   1.85%

21   张劲松      深圳新产业董事兼总经理      否   340.00   1.75%

22   王朝静       其胜生物生产部经理         否   300.00   1.54%

23   徐雯      建华生物执行董事兼副总经理    否   280.00   1.44%

24   艾文峰      深圳新产业市场部经理        否   280.00   1.44%

25   刘继敏       昊海生科财务部经理         否   270.00   1.39%

26   俞志华       其胜生物办公室主任         否   255.00   1.31%
              昊海生科销售部大区经理(医美
27   吴彦伟                                  否   235.00   1.21%
                        产品)
28   陶伟栋     昊海生科工程管理部副经理     否   210.00   1.08%
              昊海生科项目管理部经理兼产品
29   杜鹏                                    否   200.00   1.03%
                          总监
30   蒋丽霞    其胜生物执行董事兼副总经理    否   200.00   1.03%
              昊海生科公共事务部经理兼上海
31   李凤                                    否   200.00   1.03%
                      办事处经理
              昊海生科商务部客户总监兼销售
32   付士强                                  否   200.00   1.03%
                部大区总监(医美产品)
33   刘景        其胜生物生产部副经理        否   190.00   0.98%
              昊海生科销售部上海地区副经理
34   方杰                                    否   190.00   0.98%
                      (骨科产品)
35   杨光旭    深圳新产业西南销售中心经理    否   160.00   0.82%

36   王晓雷      昊海生科市场部品牌经理      否   150.00   0.77%

37   陈金态      昊海生科工程总监助理        否   150.00   0.77%

38   徐徐        深圳新产业财务部经理        否   150.00   0.77%
              昊海生科投资发展部投资发展经
39   菅锐                                    否   140.00   0.72%
                          理
40   杨金玲      昊海生科医学部副经理        否   130.00   0.67%

41   侯建霞      其胜生物质量保证主管        否   130.00   0.67%
              昊海生科销售部大区总监(骨科
42   吕琦                                    否   120.00   0.62%
                        产品)
43   张雪莲     深圳新产业质量管理部经理     否   110.00   0.57%


                                       16
 44      黄淑芳           珠海艾格副总经理               否        110.00        0.57%

 45      李亚飞           河南宇宙财务总监               否        105.00        0.54%

 46      欧阳娟           河南宇宙销售总监               否        105.00        0.54%

 47       黄凌         昊海发展运营管理部经理            否        100.00        0.51%
                   昊海生科商务部大区经理(骨外
 48      黄治本                                          否        100.00        0.51%
                             科产品)
 49      余耀国    昊海生科商务部商务总监(原料)        否        100.00        0.51%
                   昊海生科监事兼其胜生物研发总
 50      魏长征                                          是        100.00        0.51%
                               监
 51      俞利人     昊海生科销售部客户开发经理           否        100.00        0.51%

 52      赵韡劼        昊海生科公共事务部主管            否        100.00        0.51%
                    昊海生科市场部区域产品经理
 53       潘薇                                           否        100.00        0.51%
                          (医美产品)
 54       吴明            昊海发展商务总监               否        100.00        0.51%
                   昊海生科商务部大区经理(外科
 55       程军                                           否        100.00        0.51%
                             产品)
                   昊海生科销售部地区经理(外科
 56      刘俊杰                                          否        100.00        0.51%
                             产品)
                   昊海生科销售部大区经理(医美
 57       柳丽                                           否        100.00        0.51%
                             产品)
 58      弯家立           河南宇宙总工程师               否        100.00        0.51%

                        合计                                     19,425.00      100.00%

      注:表中 1、5-6、10-58 为公司认定的核心员工,其他均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三)配售条件

      UBS AG、昊海员工资管计划已与发行人签署相关配售协议,不参加本次发
行初步询价,并承诺按照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的发行价格认购其
承诺认购的股票数量。

      2019 年 10 月 16 日(T-3 日),战略投资者将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足额
缴纳认购资金及相应新股配售经纪佣金。2019 年 10 月 18 日(T-1 日)公布的《发
行公告》将披露战略投资者名称、承诺认购的股票数量以及限售期安排等。2019
年 10 月 23 日(T+2 日)公布的《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将披
露最终获配的战略投资者名称、股票数量以及限售期安排等。

      (四)限售期限


                                             17
    UBS AG 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
市之日起 24 个月。

    昊海员工资管计划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
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限售期届满后,战略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关于
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五)核查情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聘请的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已对战略投资者的
选取标准、配售资格及是否存在《业务指引》第九条规定的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
并要求发行人就核查事项出具承诺函。相关核查文件及法律意见书将于 2019 年
10 月 18 日(T-1 日)进行披露。

   (六)相关承诺

   UBS AG 承诺不利用获配股份取得的股东地位影响发行人正常生产经营,不
在获配股份限售期内谋求发行人控制权。

    三、网下初步询价安排

    (一)网下投资者的参与条件及报价要求

    1、本次网下发行对象为经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一定条件的私
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不得参与本次网下初步询价及网下
发行。

    2、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投资者应符合《管理办法》、《实施办法》、《业
务指引》、《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业务规范》、《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以
及《科创板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规定的网下投资者标准。
   3、以初步询价开始前两个交易日 2019 年 10 月 14 日(T-5 日)为基准日,
除了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的科创主题封闭运作基金与封闭运作战略配售基金
在该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基准日)所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
售存托凭证总市值的日均市值应为 1,000 万元(含)以上以外,其他参与本次发



                                    18
行的初步询价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该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基
准日)所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总市值的日均市值应
为 6,000 万元(含)以上。市值计算规则按照《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执行。

    4、所有网下投资者拟参与本次网下发行,应于初步询价开始日前一交易日
2019 年 10 月 15 日(T-4 日)中午 12:00 前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交核查材
料及资产证明材料,上述材料须经过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核查认证。

    5、已注册为科创板首发股票网下投资者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参与科创板首发
股票网下询价和申购业务,还应当符合相关监管部门及自律组织的规定。私募基
金管理人已注销登记或其产品已清盘的,推荐该投资者注册的证券公司应及时向
中国证券业协会申请注销其科创板网下投资者资格或科创板配售对象资格。

    6、下列机构或人员将不得参与本次网下发行:

    (1)发行人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员
工;发行人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直接或间接
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控股股东、控股子公司
和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子公司;

    (2)主承销商及其持股比例 5%以上的股东,主承销商的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主承销商及其持股比例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能够直接或间接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以及该
公司控股股东、控股子公司和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子公司;

    (3)承销商及其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

    (4)上述第(1)、(2)、(3)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
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
配偶的父母;

    (5)过去 6 个月内与主承销商存在保荐、承销业务关系的公司及其持股 5%
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已与主承销商签署保
荐、承销业务合同或达成相关意向的公司及其持股 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9
    (6)通过配售可能导致不当行为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自然人、法人和组织;

    (7)被列入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黑名单中
的机构;

    (8)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或信托计划,或在招股说明书、投资协议等文件
中以直接或间接方式载明以博取一、二级市场价差为目的申购首发股票的理财产
品等证券投资产品;

    (9)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

    上述第(2)、(3)项规定的禁止配售对象管理的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
券投资基金除外,但应当符合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上述第(9)项中的证券投资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未参与战略配售的证券投资基金除外。

    7、配售对象应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申购金额不得超过相应的资产规模
或资金规模。

    8、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不得参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与网下
发行,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未参与战略配售的证券投资基金除外。

    9、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
模申购的,则该配售对象的申购无效。

    符合以上条件且在 2019 年 10 月 15 日(T-4 日)12:00 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
完成注册且已开通上交所申购平台数字证书的网下投资者和股票配售对象方能
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

    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需首先自行审核比对关联方,确保其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
创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规定的条件,且不与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存在《管理办法》第十六
条所界定的关联关系。投资者参与询价即视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发行
人不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关联关系。如因投资者的原因,导致关联方参与询价
或发生关联方配售等情况,投资者应承担由此所产生的全部责任。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初步询价及配售前对投资者是否存在上述禁止



                                     20
性情形进行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
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投资者资产证明材料、安排实际控
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
如拒绝配合核查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或经核
查不符合配售资格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拒绝接受其初步询价或者向其
进行配售。

    (二)网下投资者核查材料的提交

    1、有意参与本次初步询价的符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网下投资者标准的
投资者,均须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交相关核查文件。

    所有投资者须提交《网下投资者承诺函》、《基本信息及关联关系核查表》、
《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明细表》以及资产证明材料。

    资产证明材料指机构投资者以自有资金或管理的每个产品参与网下询价的
申购金额未超过其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的资产证明文件的扫描件:投资者以自
有资金申购的,以 2019 年 10 月 9 日(T-8 日)的自营账户资金规模说明为准;
通过产品进行申购的,以 2019 年 10 月 9 日(T-8 日)的产品总资产为准。上述
证明材料需加盖公司公章或外部证明机构公章。

    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应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如实向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提交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证明材料,确保其填写的《配售对象
资产规模明细表》与其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中相应的资产证明金额保持一致,
且配售对象申购金额不得超过上述证明材料及《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明细表》中
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

    除以上内容外:

    (1)网下投资者拟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属于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
老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投资账户、证券
公司的自营投资账户、信托公司的自营投资账户以及财务公司的自营投资账户
的,则无需提供《配售对象出资方基本信息表》。除此之外的其他配售对象须提
供《配售对象出资方基本信息表》。

    (2)若配售对象属于基金公司或其资产管理子公司一对一专户理财产品、


                                     21
基金公司或其资产管理子公司一对多专户理财产品、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
划、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保险机构资产管理产品,还应提交产品备案证
明文件加盖公章后的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备案函、备案系统截屏等)。

    (3)若配售对象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
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
范的私募投资基金,还应提交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以及私募投资基金产品成立的
备案证明文件加盖公章后的扫描件。

    2、网下投资者核查材料的提交:

    以上材料由投资者登录瑞银证券网站(https://www.ubs.com/ubssecurities—投
资银行—IPO 下载专区)下载。

    提交时间:投资者须于 2019 年 10 月 15 日(T-4 日)中午 12:00 前将盖章签
名后的《网下投资者承诺函》扫描件、《基本信息及关联关系核查表》扫描件、
《配售对象出资方基本信息表》扫描件、《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明细表》扫描件、
资产证明材料扫描件、《基本信息及关联关系核查表》Excel 电子版、《配售对象
出资方基本信息表》Excel 电子版、《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明细表》Excel 电子版及
“(二)网下投资者核查材料的提交”中要求的其他资格核查文件通过电子邮件
发送至指定邮箱 ecm@ubssecurities.com,电子邮件主题格式须为“昊海生科+投
资者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特别提示

    《网下投资者承诺函》中要求承诺,网下投资者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
发行的网下限售期安排。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并最终获得网下配售的公募产
品、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
承诺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账户若在网下配售摇号抽签阶段被抽中,该配售对象
所获配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投资者须承诺电子版文件、盖章扫描件、原件三个版本文件内容一致,并对
其所提交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有全部责任。

    如邮件发送 3 小时内未收到回复邮件,请于核查资料报送截止日当天 12:00
前进行电话确认,确认电话为:010-5832 8678。如收到回复邮件,请勿来电。纸


                                      22
质版原件无需邮寄。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安排专人在 2019 年 10 月 11 日(T-6 日)至 2019
年 10 月 15 日(T-4 日)12:00 期间(交易日:9:00-12:00,13:00-17:00)接听咨
询电话,电话号码为 010-5832 8678。

    (三)网下投资者备案核查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会同见证律师对网下投资者是否符合《发行安排及
初步询价公告》“三、(一)网下投资者的参与条件及报价要求”相关要求进行核
查,并有可能要求其进一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网下投资者应积极配合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进行投资者资格核查工作。如投资者不符合相关投资者标准、未按
规定提交核查文件、拒绝配合核查、提交文件内容不完整或不符合要求、提供虚
假信息、投资者提交资料未通过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见证律师审核、或经审
查属于中国证监会《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禁止配售情形的,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将拒绝投资者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下询价与配售,或视其为无效报价。因
投资者提供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所导致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网下投资者
违反规定参与本次新股网下发行的,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四)初步询价

    1、本次初步询价通过上交所申购平台进行,网下投资者应于 2019 年 10 月
15 日(T-4 日)中午 12:00 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科创板网下投资者配售对象
的注册工作,且已开通上交所申购平台数字证书,成为申购平台的用户后方可参
与初步询价。上交所申购平台网址为:https://ipo.uap.sse.com.cn/ipo。符合条件的
网下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述网址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

    2、本次初步询价时间为 2019 年 10 月 16 日(T-3 日)的 9:30-15:00。在上
述时间内,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可通过上交所申购平台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
写、提交申报价格和申报数量。

    3、本次初步询价采取申报价格与申报数量同时申报的方式进行,网下投资
者报价应当包含每股价格和该价格对应的申报数量。参与询价的网下投资者可以
为其管理的不同配售对象账户分别填报一个报价,每个报价应当包含配售对象信
息、每股价格和该价格对应的拟申购股数。同一网下投资者全部报价中的不同拟


                                       23
申购价格不超过 3 个。网下投资者为拟参与报价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报价记录
后,应当一次性提交。多次提交的,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报价记录为准。初步
询价时,同一网下投资者填报的拟申购价格中,最高价格与最低价格的差额不得
超过最低价格的 20%。

    网下投资者申报价格的最小变动单位为 0.01 元。每个配售对象的最低申报
数量为 30.00 万股,申报数量超过 30.00 万股的部分必须是 10.00 万股的整数倍,
且不得超过 200.00 万股。拟申购金额不得超过该配售对象的总资产或资金规模,
并确保申购数量和未来持股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规定。所有报价
需一次性提交,相关报价一经提交,不得撤销。投资者应按规定进行初步询价,
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网下投资者申报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无效:

    (1)网下投资者未在 2019 年 10 月 15 日(T-4 日)12:00 前在中国证券业
协会完成网下投资者注册的;

    (2)配售对象名称、证券账户、银行收付款账户/账号等申报信息与注册信
息不一致的;该信息不一致的配售对象的报价部分为无效报价;

    (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
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规定,未能在
中国基金业协会完成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的私募基金;

    (4)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超过 200.00 万股以上的部分为无效申报;

    (5)配售对象拟申购数量不符合 30.00 万股的最低数量要求,或者拟申购
数量不符合 10.00 万股的整数倍,则该配售对象的申报无效;

    (6)网下投资者资格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告规定
的,其报价为无效申报;

    (7)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
规模申购的,则该配售对象的申购无效;

    (8)被中国证券业协会列入黑名单的网下投资者。

    5、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参与网下询价时存在下列情形的,保


                                      24
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向中国证券业协会报告。

    (1)使用他人账户报价;

    (2)同一配售对象使用多个账户报价;

    (3)投资者之间协商报价;

    (4)与发行人或承销商串通报价;

    (5)委托他人报价;

    (6)利用内幕信息、未公开信息报价;

    (7)无真实申购意图进行人情报价;

    (8)故意压低或抬高价格;

    (9)没有严格履行报价评估和决策程序、未能审慎报价;

    (10)无定价依据、未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理性报价;

    (11)未合理确定拟申购数量,拟申购金额超过配售对象总资产或资金规模;

    (12)接受发行人、主承销商以及其他利益相关方提供的财务资助、补偿、
回扣等;

    (13)其他不独立、不客观、不诚信、不廉洁的情形;

    (14)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或未足额申购;

    (15)获配后未按时足额缴付认购资金及经纪佣金;

    (16)网上网下同时申购;

    (17)获配后未恪守限售期等相关承诺;

    (18)其他影响发行秩序的情形。

    四、确定发行价格及有效报价投资者

    (一)确定发行价格

    在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对网下投资者的报价资格
进行核查,剔除不符合“三、(一)网下投资者的参与条件及报价要求”要求的投



                                      25
资者报价。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无效报价后的初步询价结果,对所
有符合条件的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拟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拟申购价格上按配
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拟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上按申购时间由
后到先、同一拟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同一申购时间上按上交所申购平台自动
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的顺序排序,剔除拟申购数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
剔除的拟申购数量总量不低于所有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 10%。当拟剔除的最
高申报价格部分中的最低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可不
再剔除,剔除比例将可低于 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在剔除最高部分报价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考虑剩余报价及拟
申购数量、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
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并重点参照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
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
低值,审慎合理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发行数量、有效报价投资者及有效拟申购数
量。

    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方可且必须参与网下申购。发行
价格及其确定过程,以及可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及其有效拟申购数量信息将
在《发行公告》中披露。

    同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确定本次发行数量、募集资金金额,
并在《发行公告》中披露如下信息:

    1、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所有网下投资者及各类网下投资者剩余报价的中位
数和加权平均数;

    2、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
加权平均数;

    3、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保
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

    4、网下投资者详细报价情况,具体包括投资者名称、配售对象信息、拟申
购价格及对应的拟申购数量、发行价格确定的主要依据,以及发行价格所对应的


                                    26
网下投资者超额认购倍数。

   若发行价格超出《发行公告》中披露的网下投资者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剩余
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和养老金的报价中位数和
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1)若超出比例不高
于 10%的,在申购前 5 个工作日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2)若超出比例超
过 10%且不高于 20%的,在申购前 10 个工作日每 5 个工作日发布《投资风险特
别公告》;(3)若超出比例高于 20%的,在申购前 15 个工作日每 5 个工作日发布
《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二)有效报价投资者的确定

    在确定发行价格后,提供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方可且必须作为有效报价投资
者参与申购。有效报价投资者按照以下方式确定:

    1、初步询价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申报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且
未作为最高报价部分被剔除;

   2、当剔除最高部分后报价不低于发行价格的网下投资者小于 10 家时,中止
发行。

   五、网下网上申购

   (一)网下申购

    本次网下申购的时间为 2019 年 10 月 21 日(T 日)的 9:30-15:00。《发行公
告》中公布的全部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必须参与网下申购。在参与网下申购时,网
下投资者必须在上交所申购平台为其管理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申
购记录中申购价格为确定的发行价格,申购数量须为初步询价时的有效拟申购数
量,且不超过网下申购数量上限。

    网下投资者为其管理的参与申购的全部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后,
应当一次性全部提交。网下申购期间,网下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申购记录,但以
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申购记录为准。

    在网下申购阶段,网下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获配后在 2019 年 10 月
23 日(T+2 日)足额缴纳认购资金及新股配售经纪佣金。



                                      27
   (二)网上申购

   本次网上申购的时间为 2019 年 10 月 21 日(T 日)的 9:30-11:30,13:00-15:00,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上发行对象为持有上交所股票账户卡
并开通科创板投资账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及其它机构(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
除外)。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符合科创板投资者适当
性条件且持有市值 10,000 元以上(含 10,000 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网上申购,
每 5,000 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 5,000 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
一个申购单位为 500 股,申购数量应当为 500 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本
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具体网上发行数量将在《发行公告》中披露。

   投资者持有的市值按其 2019 年 10 月 17 日(T-2 日,含当日)前 20 个交易
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可同时用于 2019 年 10 月 21 日(T 日)申购多只新股。
投资者持有的市值应符合《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购。

   网上投资者申购日(2019 年 10 月 21 日,T 日)申购无需缴纳申购款,2019
年 10 月 23 日(T+2 日)根据中签结果缴纳认购款。

   参与本次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不得再参与网上发行,若配售对象同时参与网
下询价和网上申购的,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六、本次发行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 2019 年 10 月 21 日(T 日)15:00 同时截止。申购
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于 2019 年 10 月
21 日(T 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
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确定:

    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回拨前网上发行数量。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一)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部分首先回拨至网下发
行;

    (二)网上、网下均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若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


                                       28
数未超过 50 倍的,将不启动回拨机制;若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过 50
倍但低于 100 倍(含)的,应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
数量的 5%;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过 100 倍的,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
发行股票数量的 10%;回拨后无限售期的网下发行数量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公开发
行无限售期股票数量的 80%;

    (三)若网上申购不足,可以回拨给网下投资者,向网下回拨后,有效报价
投资者仍未能足额申购的情况下,则中止发行;

    (四)在网下发行未获得足额申购的情况下,不足部分不向网上回拨,中止
发行。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
并于 2019 年 10 月 22 日(T+1 日)在《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上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中披露。

   七、网下配售原则及方式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完成回拨后,将根据以下原则对网下投资
者进行配售:

   (一)有效报价投资者的分类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进行有效申购的投资者及其管理的有效配售对象进
行分类,同一类配售对象将获得相同的配售比例,具体类别如下:

   1、公募产品(包括为满足不符合科创板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投资者投资需
求而设立的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以及保险资金为 A 类
投资者,其配售比例为 RA;

   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为 B 类投资者,B 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为
RB;

   3、除上述 A 类和 B 类以外的其他投资者为 C 类投资者,C 类投资者的配售
比例为 RC。

   (二)配售规则和配售比例的确定

   原则上按照各类配售对象的配售比例关系 RA≥RB≥RC。调整原则:


                                     29
    1、优先安排不低于回拨后网下发行股票数量的 50%向 A 类投资者进行配
售,不低于回拨后网下发行股票数量的 70%向 A 类、B 类投资者配售。如果 A
类、B 类投资者的有效申购量不足安排数量的,则其有效申购将获得全额配售,
剩余部分可向其他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进行配售。在向 A 类和 B 类投资者配
售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可调整向 B 类投资者预设的配售股票数量,以确
保 A 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不低于 B 类投资者,即 RA≥RB;

    2、向 A 类和 B 类投资者进行配售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向 C 类投资
者配售,并确保 A 类、B 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均不低于 C 类,即 RA≥RB≥RC;

   如初步配售后已满足以上要求,则不做调整。

   (三)配售数量的计算

    某一配售对象的获配股数=该配售对象的有效申购数量×该类配售比例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以上标准得出各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和获配股
数。在实施配售过程中,每个配售对象的获配数量取整后精确到1股,产生的零
股分配给A类投资者中申购数量最大的配售对象;若配售对象中没有A类投资者,
则产生的零股分配给B类投资者中申购数量最大的配售对象;若配售对象中没有
B类投资者,则产生的零股分配给C类投资者中申购数量最大的配售对象。当申
购数量相同时,产生的零股分配给申购时间(以上交所申购平台显示的申报时间
及申报编号为准)最早的配售对象。

    如果网下有效申购总量等于本次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将按照配售对象的实际申购数量直接进行配售。

    如果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本次网下发行数量,将中止发行。
   (四)网下配售摇号抽签

    网下投资者于2019年10月23日(T+2日)缴款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将对网下获配投资者进行配号,通过摇号抽签确定公募产品、社保基金、
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10%
的账户(向上取整计算)。

    确定原则如下:



                                     30
   1、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
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10%最终获配户数(向上取整计算)应当承诺获
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

    2、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通过摇号抽签方式确定具体账户。本
次摇号采用按获配对象配号的方法,按照网下投资者最终获配户数的数量进行配
号,每一获配对象获配一个编号,并于2019年10月24日(T+3日)进行摇号抽签,
最终摇出号码的总数为获配户数的10%(向上取整计算)。

    3、未摇中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获配股票将可以在上市首日进行交易、开展
其他业务。

   4、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于 2019 年 10 月 25 日(T+4 日)刊登
的《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结果
公告》(以下简称“《发行结果公告》”)中披露本次网下配售摇号中签结果。上
述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摇中的网下配售对象送达相应安排通知。

   八、投资者缴款

    (一)战略投资者缴款

    2019 年 10 月 16 日(T-3 日),战略投资者将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足额
缴纳认购资金及相应新股配售经纪佣金。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将于 2019 年 10 月 25 日(T+4 日)对战略投资者缴纳的认购资金及战略配售经
纪佣金的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二)网下投资者缴款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 2019 年 10 月 23 日(T+2 日)刊登的
《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中公布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并对提供
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或者未足额申购的投资者列表公示。公告中获得初步配售
的全部网下有效配售对象需在 2019 年 10 月 23 日(T+2 日)8:30-16:00 足额缴纳
认购资金及相应新股配售经纪佣金,认购资金及相应新股配售经纪佣金应当于
2019 年 10 月 23 日(T+2 日)16:00 前到账。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将于 2019 年 10 月 25 日(T+4 日)对网下投资者缴纳的新股配售经纪佣
金的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31
    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
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
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 2019 年 10 月 25 日(T+4 日)刊登的《发行结
果公告》中披露网上、网下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以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
包销比例,列表公示并着重说明获得初步配售但未足额缴款的网下投资者。

    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未足额申购以及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
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资金及相应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的,将被视为违约并
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三)网上投资者缴款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
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19 年 10 月 23 日(T+2 日)日终
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
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特别提醒,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
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
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
网上申购。

   九、放弃认购及无效股份处理

   2019 年 10 月 16 日(T-3 日)战略配售投资者认购不足的,其弃购数量将首
先回拨至网下发行。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结束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实际缴款
情况确认网下和网上实际发行股份数量。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
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
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将中止发行。

   网下、网上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以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等
具体情况请见 2019 年 10 月 25 日(T+4 日)刊登的《发行结果公告》。



                                      32
   十、中止发行情况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1、初步询价结束后,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数量不足10家的;

    2、初步询价结束后,剔除不低于拟申购总量10%的最高报价部分后有效报
价投资者数量不足10家的;

    3、初步询价结束后,拟申购总量不足初步询价阶段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或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剩余拟申购总量不足初步询价阶段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4、发行价格未达发行人预期或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就确定发行
价格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5、预计发行后总市值不满足选定市值与财务指标上市标准的(预计发行后
总市值是指初步询价结束后,按照确定的发行价格乘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的总市
值);

    6、保荐机构相关公司未按照作出的承诺实施跟投的;

    7、申购日(2019年10月21日,T日),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实际申购总量
未达到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8、若网上申购不足,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网下投资者未能足额认
购的;

    9、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
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

    10、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11、根据《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和《实施办法》第二十六条,中国证监会
和上交所发现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存在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可责令
发行人和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
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中止发行后,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决定的有效期内,且
满足会后事项监管要求的前提下,经向上交所备案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



                                    33
销商)将择机重启发行。

   十一、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一)发行人: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侯永泰

   住所:上海市松江工业区洞泾路 5 号

   联系人:田敏

   联系电话:021-5229 3555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钱于军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2 层、15 层

   联系人:股票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10-5832 8678




                             发行人:       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9 年 10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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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