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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昊海生科: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11-08  

						         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6 日
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等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有关文件资料
后,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事项已由安永华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
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安永华明(2019)专字第
60798948_B12 号),且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 6 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公司本次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
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46,578,985.00 元置换以自筹资
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4,089,919.91 元置
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


    二、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我们认为: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
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8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
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相关内容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
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8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
超募投项目建设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
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