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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昊海生科: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0-03-27  

						             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对公司拟在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等文件资料进行了认真审阅,现就相
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关于聘请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
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拟聘请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
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聘请公司审计机构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一致同意将《关于聘请公司 2020 年度
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署页)




                                         陈华彬(签字):
                                                   2020   年 3 月 26 日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署页)




                                         沈红波(签字):
                                                   2020   年 3 月 26 日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署页)




                                          朱勤(签字):
                                                   2020   年 3 月 26 日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署页)




                                         王君傑(签字):
                                                   2020   年 3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