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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晶丰明源: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11-26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
们作为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审阅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后,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基于独立判
断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对会议审议的《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
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
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
者利益,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
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冯震远(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孙文秋(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应 俊(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