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丰明源: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8-20
证券代码:688368 证券简称:晶丰明源 公告编号:2020-040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于 2020 年 8 月 19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
事会会议的提前通知期限,会议由董事长胡黎强先生主持,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7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7 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总
股本 61,600,000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50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
已于 2020 年 6 月 18 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 2020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由每股 36.00 元调整为每股 35.50 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
以 2020 年 8 月 19 日为预留授予日,以 35.50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56 名激励对象
授予 27.20 万股限制性股票。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尚余 28.80 万股
未授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向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
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0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 2020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 2020
年 8 月 19 日为首次授予日,以 80.00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8 名激励对象授予 63.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向 2020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8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