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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晶丰明源: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1-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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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保荐机构”)作为上海晶
     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丰明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负责晶丰明源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
     并出具本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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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工作内容                                   实施情况
                                                         广发证券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
 1                                                       持续督导制度,已根据公司的具体
        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情况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 广发证券已与晶丰明源签订《保荐
        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   协议》,该协议已明确了双方在持续
 2
        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   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
        备案。                                           券交易所备案。
                                                         2020 年持续督导期间,广发证券通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   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
 3
        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现场办公等方式,对晶丰明源开展
                                                         了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   2020 年,公司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
 4      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生按有关规定须保荐机构公开发表
        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声明的违法违规事项。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
                                                         2020 年,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在持续
 5      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
                                                         督导期间未发生违法违规事项。
        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
                                                         2020 年,公司无违法违规情况;2020
        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
 6                                                       年,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任职期间
        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
                                                         无违法违规情况。
        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       广发证券督促公司依照最新要求健
7    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     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公司治理制度。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
     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
                                                        广发证券督促公司严格执行内部控
8    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
                                                        制制度。
     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
     的程序与规则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
                                                        广发证券督促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
     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
9                                                       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
     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
                                                        相关文件。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
     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
     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予以更正或补       广发证券对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
     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     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
10   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     交的其他文件及时进行事前审阅,
     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     并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
     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     督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
     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
     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     2020 年,晶丰明源及其控股股东、
     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     实际控制人未出现该等事项;
11   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       2020 年,晶丰明源董事、监事、高
     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     级管理人员担任公司任职期间未出
     施予以纠正。                                       现该等事项。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
                                                        2020 年,晶丰明源及控股股东、实
12   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
                                                        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
     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
     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
13   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应及时     2020 年,晶丰明源未出现该等事项。
     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
     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
                                                        2020 年,晶丰明源及相关主体未出
14   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上
                                                        现该等事项。
     市公司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
     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
     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
     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上市公司出现
     《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
     (四)上市公司不配合保荐人持续督导工作;(五)上
     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在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广发证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
15                                                        券制定了现场检查的相关工作计
     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
                                                          划,并明确了现场检查的工作要求。
     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
     之日起十五日内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期限内,对
     上市公司进行专项现场检查:(一)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或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二)
                                                          2020 年,晶丰明源及相关主体未出
16   违规为他人提供担保;(三)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四)
                                                          现该等事项。
     违规进行证券投资、套期保值业务等;(五)关联交易
     显失公允或未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六)业
     绩出现亏损或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 50%以上;
     (七)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情形。
                                                          定期核对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对账
     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投资项目的实       单及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17
     施等承诺事项。                                       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
                                                          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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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在本持续督导期内存在一笔募集资金误转情形。2020 年
 10 月,公司计划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2,3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于
 2020 年 10 月 27 日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由于对募集资金
 管理相关规定理解不足,相关人员在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之后,在股东大会
 审议之前误将超募资金专户中 2,300 万元划转至公司一般账户。2020 年 11 月 6
 日,公司在发现上述问题后立刻进行整改,当日即从公司一般账户将上述 2,300
 万元原路归还至超募资金专户。在错误划转期间,公司实际未使用该笔资金。此
 外,公司上述资金误转操作已经得到纠正,公司进一步完善了募集资金账户资金
 划转的内控管理制度,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专项培训。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使用进行管理,公司
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已分别与保荐机构及专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
金监管协议。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违规委托理财
等情形,不存在未经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也不存在其他
违反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相关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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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目前面临的主要风险因素如下: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1、技术升级迭代风险

    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具有产品更新换代及技术迭代速度较快等特点,随着市场
竞争的加剧,LED 照明驱动芯片呈现产品更新时间缩短的趋势,同时照明产品的
智能化发展也对产品技术提出了更高要求。对此,公司通过自主以及与高校合作
等方式,对行业前沿技术进行合作开发,不断储备先进技术。

    2、新产品研发风险

    电源管理芯片产品的应用领域较为广泛,部分技术具有通用性。公司在 LED
照明驱动行业已经具备了一定市场优势地位和市场占有率,计划利用已有的通用
技术及工艺优势扩展新的产品线,扩大 AC/DC 电源管理模拟芯片领域,过程中
存在产品研发失败的风险。

    3、人才流失及技术失密风险

    集成电路设计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行业内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体现在技
术储备及研发能力上,对技术人员的依赖程度较高。当前公司多项产品和技术处
于研发阶段,在新技术开发过程中,客观上也存在因人才流失而造成技术泄密的
风险;针对人才流失风险,公司建立了包括薪酬、绩效及股权在内的多渠道激励
模式,不断吸引行业内优秀人才,建立技术领先、人员稳定的多层次人才梯队。
此外,公司的 Fabless 经营模式也需向委托加工商提供相关芯片版图,存在技术
资料的留存、复制和泄露给第三方的风险。
    (二)经营风险

    1、产品结构风险

    LED 照明驱动芯片产品种类较为单一,下游应用领域集中。公司生产经营过
程中对下游行业需求度依赖程度较高,整体抗风险能力不足。针对该风险,公司
将通过不断开拓新产品线及产品品类,布局多元化产品市场来应对。

    2、业务模式风险

    公司采用集成电路设计行业较为常见的 Fabless 运营模式,与行业内主要的
晶圆制造厂商和封装测试厂商均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凭借稳定的加工量获得了
一定的产能保障,同时公司掌握了自主研发的工艺平台,降低对供应商工艺的依
赖。但上述措施仍无法完全消除 Fabless 模式下供应链风险。若集成电路行业制
造环节的产能与需求关系发生波动将导致晶圆制造厂商和封装测试厂商产能不
足,公司产品的生产能力将受到影响。

    (三)行业风险

    公司下游主要客户为 LED 照明企业,随着我国通用 LED 照明产品市场渗透
率趋于稳定,加之国际贸易局势、宏观经济形式等因素的综合影响,使得传统 LED
照明行业已从高速发展阶段进入相对成熟稳定期,已不具备向上发展时期的快速
增长环境。一旦未来照明行业不再具备增长潜力,公司业绩可能受到影响。对此,
公司将通过扩大产品品类、扩大 AC/DC 产品应用领域等方式来应对。

    (四)宏观环境风险

    2020 年,公司以内销为主,外销收入占比仅为 4.56%,产品主要出口国家及
地区包括香港、新加坡等。上述国家及地区对我国的贸易政策相对稳定,公司暂
未受到国际贸易摩擦及贸易保护主义的直接影响。但因公司内销客户主要为国内
各大 LED 照明厂商,LED 照明产品对外出口占比较高,使用公司产品的终端客
户对外销售受到贸易摩擦影响,不排除将间接导致公司 LED 照明驱动芯片销售
受到影响的可能。对此,公司将通过持续开拓市场、加大研发投入拓展产品品类
等方式,加强竞争优势,增强风险抵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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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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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如下所示:

                                                                              单位:元
           主要会计数据            2020 年            2019 年          增减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                        1,102,942,313.83     873,676,944.81             26.2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8,863,250.12       92,343,910.72            -25.4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27,631,579.97       79,259,406.56            -65.14%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954,634.16      68,647,607.49           -107.22%
           主要会计数据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增减变动幅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258,967,839.77 1,132,706,189.29               11.15%
总资产                          1,627,590,561.92 1,372,366,742.90               18.60%
           主要财务指标            2020 年            2019 年          增减变动幅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12               1.89           -40.7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11              1.89           -41.2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
                                             0.45               1.63           -72.39%
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76            21.47 减少15.71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
                                             2.31            18.43 减少16.12个百分点
净资产收益率(%)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14.29                 7.75   增加6.54个百分点

    上述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如下:

    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下降 65.14%,主要
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产生股份支付费用所致,降幅大于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是因为 2020 年度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收益及政府补助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 107.22%,主要系报告期内
公司应对产品销量增加而积极采购备货、同时为应对行业产能紧张提前向供应商
预付货款以保证产能充足供应,导致采购付款增幅高于因销售增长的收款增幅所
致;
    3、基本每股收益同比下降 40.74%,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支付费用增
加引起的净利润下降所致;

    4、稀释每股收益同比下降 41.27%,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支付费用增
加引起的净利润下降所致;

    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同比下降 72.39%,主要原因是报告期
内公司股份支付费用增加引起的净利润下降所致。

    综上,2020 年度主要财务指标变动具有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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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重视研发投入,保证公司具有国际先进的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

    公司始终重视研发投入和技术积累,拥有丰富的集成电路设计经验,已成为
国际领先的 LED 照明驱动芯片设计企业之一,并多次引领细分行业技术革新。

    公司研发费用的投入与研发成果的产出呈正向循环的趋势。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共获得国内发明专利 71 件、美国专利 6 件、日本专利 1 件,实用
新型专利 159 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 125 项,国内外商标共 31 项。

    2、专有工艺平台确保产能交付

    2020 年第四季度,全球半导体需求强劲,原有行业供需平衡状态被打破,上
游晶圆厂缺货趋势加剧并逐渐扩散到 MOS、封装等供应链上游企业。

    依托于自有 BCD-700V 核心工艺,公司能够与新供应商实现快速合作。同
时,公司拥有自主的工艺研发能力,也便于从宏观角度对产能进行规划,减少单
一供应商产能变化给公司带来的潜在供应链风险。

    此外,公司积极加强与其他供应商的资源整合工作,通过共同投资、合作开
发等方式,开发新制造工艺、新封装技术等,实现与上游供应商的互利共赢。

    3、打造专业化人才团队,持续研发新产品

    集成电路设计能力是采用 Fabless 模式的芯片设计公司最为核心的竞争力,
是集成电路行业内原始创新的体现和创造价值的源泉。集成电路设计人才对于模
拟芯片的重要性程度更甚于其他芯片产品领域,因为模拟芯片更依赖研发团队长
期的经验积累及持续的优化。

    公司创始人之一胡黎强先生是国内 LED 照明驱动芯片领域的开拓者,曾获
得“上海市领军人才”、“上海科技企业家创新奖”等荣誉称号。通过多年的集
成电路设计和产品研发实践,公司组建了高素质的核心管理团队和专业化的核心
技术团队,核心成员均由行业资深专家组成,拥有在行业内多年的工作和管理经
验。

    集成电路设计行业人才竞争激烈,依赖于优秀的企业文化,公司主要核心技
术团队和核心管理团队较为稳定。与此同时,公司还在不断吸纳行业内的高端、
专业人才加盟,为公司未来的快速发展奠定了良好的人才基础。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研发人员数量为 196 人,占员工总人数的
62.42%。人才团队的快速扩张,保证了公司在 LED 照明领域的进一步发展,并
支持公司向内置 AC/DC 电源芯片及外置 AC/DC 电源芯片领域的扩张。

    2020 年度,公司继续深耕电源管理芯片领域,在该领域持续开展技术研发
和产品开发,继续保持原有竞争优势。此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
上市进一步提升了在资本实力和融资渠道方面的优势。

    综上分析,2020 年度,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不利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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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研发支出变化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贯重视技术研发,经过多年的研发投入和技术积累,在集
成电路技术上积累了丰富的经验。2020 年,公司研发费用 15,759.28 万元,占公
司营业收入的 14.29%,当年共完成了 177 款新产品量产。

    2、研发进展

    报告期内,公司在生产工艺方面完成了第五代 BCD-700V 工艺平台的研发
工作,该平台的应用将使产品成本进一步降低,同时优化了晶圆产能的有效利用。
    随着国际局势的不断变化以及我国芯片设计企业的不断发展,技术“自主可
控”已经成为国内企业产业转型升级的基础。公司基于原有 LED 照明市场的技
术积累,开发出应用于大、小家电的内置 AC/DC 电源芯片以及应用于充电器、
适配器的外置 AC/DC 电源芯片产品。恰逢行业下游客户正处于选择各个关键配
件进行国产替代的黄金时期,公司将不断向客户提供更具成本优势、性能进一步
优化的产品。

    2020 年度,公司新增国内专利技术申请 41 件(其中发明专利 32 件),当年
共 22 件专利技术获得授权(其中发明专利 4 件)。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累计获得国际专利授权 7 项,获得国内专利技术授权 230 项,集成电路布图设
计专有权 125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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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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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度,公司募投项目累计投入 15,890.34 万元,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 2,300.00 万元,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9,000.00 万元,加
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及理财收益 2,245.46 万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
资金实际余额为 51,781.06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用银行账户余额 5,881.06 万元,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余额 45,900.00 万元。

    除前述资金误转操作情况外,公司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使用进
行管理,公司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已分别与保荐机构及专户银行
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
违规委托理财等情形,不存在未经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也不存在其他违反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相关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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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直接持股       2020 年度的质押、冻结
   姓名              现任职务
                                          (万股)            及减持情况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董
  胡黎强                                    1,656.45              无
                   事长、总经理
           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副总经
  刘洁茜                                             -            无
                         理
   夏风                董事                 1,511.55              无
  苏仁宏               董事                          -            无
  冯震远             独立董事                        -             -
  洪志良             独立董事                        -             -
  赵歆晟             独立董事                        -             -
  刘秋凤             监事会主席                      -            无
  周占荣               监事                          -            无
   李宁                监事                          -            无
  孙顺根             副总经理                        -            无
  汪星辰      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            无

    公司董事胡黎强、夏风、苏仁宏通过苏州奥银湖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公司董事胡黎强、刘洁茜、公司监事刘秋凤、周占荣、李宁、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汪星辰、孙顺根通过上海晶哲瑞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晶丰明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晶丰明源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x!"‘./01’“”64–—8CD

    无。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
公司 2020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