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丰明源: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2021-04-15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
下:
除 22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符合归属条件,本次拟归属的 189 名激励对象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
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
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0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
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 年 4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