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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丰明源: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21-04-15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议事规则》的规定,作为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现就 2020 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分别为孙文秋先生、冯震远先生、
胡黎强先生,其中孙文秋先生任主任委员。
    2020 年 5 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进行了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分别为赵歆晟先生、冯震远先生、胡黎强先生,其中赵
歆晟先生任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各成员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
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二、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集 4 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会议,
无缺席情况。
  召开时间      会议届次                              会议议案
                              1、《关于<2019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3、《关于<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审
                              5、《关于<募集资金 2019 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2020.4.17   计委员会第十五
                              告>的议案》
             次会议
                              6、《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9、《关于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审
 2020.4.24                    《关于<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计委员会第十六
              次会议
              第二届董事会审   1、《关于<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020.08.07   计委员会第一次   2、 关于<募集资金 2020 年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会议             报告>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审
 2020.10.22   计委员会第二次   《关于<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会议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的审计报告,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其具有丰富
的上市公司执业经验,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胜任能力,在审计过程中,
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
正地反映了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二)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议公司 2020 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在日常工作中
督促、指导内部审计工作的有效进行。我们认为: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健全,
能够有效履行职责,有助于提高公司管理水平,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内控存在重
大缺陷的情况。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我们对报告期内公司编制的《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0 年第一季度
报告》、《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等定期报告相关
材料进行了审议,认为上述报告是真实、准确、完整的,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
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
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和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要求,建立了
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及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
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
况符合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更好的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充分有效
的沟通,审计委员会积极协调工作,提高审计效率,降低审计成本,提升内部审
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水平,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议事规则》的规定,勤勉、尽责的发挥审查、监督作用,认真履行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的职责。
    2021 年,我们将继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更好的完成公司及
董事会的各项委托。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 4 月 13 日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签字页)




赵歆晟(签字):




                                                      2021 年 4 月 13 日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签字页)




胡黎强(签字):




                                                      2021 年 4 月 13 日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签字页)




冯震远(签字):




                                                      2021 年 4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