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晶丰明源: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4-30  

                        证券代码:688368            证券简称:晶丰明源        公告编号:2021-029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
则第 21 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的相关规定而进行的相应变更,
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量构成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8 年 12 月 7 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
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
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
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 2006 年发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

    2、变更日期:2021 年 1 月 1 日。

    3、本次执行的新租赁准则主要内容如下: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
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均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需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
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取得租赁资产
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
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
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
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各期间的利息费用,
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
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
资产成本和当期损益;
    (5)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可以选择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对所有租
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
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
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及修订,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8〕35 号的有关规定。公
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衔接规定,首次执
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仅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
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执行新租赁准则预计不会对本公
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