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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晶丰明源: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7-30  

                        证券代码:688368           证券简称:晶丰明源         公告编号:2021-053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于 2021 年 7 月 26 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会
议于 2021 年 7 月 29 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秋凤女士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加表
决监事 3 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2020年第二期、2021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0 年激励计划、2020 年第二期激励计
划、2021 年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
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
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
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授
予价格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经本次调整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
每股 35.50 元调整为每股 34.50 元;2020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
格由每股 80.00 元调整为每股 79.00 元;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由每股 87.00 元调整为每股 86.00 元。
    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本
次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同意公司董事会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
行调整。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2020 年第二期、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2020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
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是否成就进
行核查,认为:
    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
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公司 2020 年第二期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
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规定
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 2020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
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0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
法、有效。
    2、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进行核查,认为:
    公司确定 2020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
性股票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公司 2020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将 2020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确定为 2021 年 7 月 29 日,并同意以 79.00 元/股
的授予价格向 62 名激励对象授予 11.38 万股限制性股票。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 2020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尚余 0.62
万股未授予。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 2020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2021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是否成就进
行核查,认为:
    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
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公司 2021 年第二期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及《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
合《公司 2021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
司 2021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进行核查,认为:
    公司确定 2021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
以及《公司 2021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将 2021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
确定为 2021 年 7 月 29 日,并同意以 168.00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16 名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 35.32 万股限制性股票。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 2021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 年 7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