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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晶丰明源: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5-10  

                        证券代码:688368           证券简称:晶丰明源       公告编号:2022-055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5 月 9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以通讯方式召开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0

普通股股东人数                                                       1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45,222,334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45,222,33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
                                                                72.9038
比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72.9038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胡黎强先生主持,会议采取了现场
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以及表决方
式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6 人,董事苏仁宏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已履
行请假手续;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汪星辰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因疫情防控,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视频会议方式参加了本次
会议。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委派律师通过视频会议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
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拟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45,222,334         100.00        0       0        0       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关于公司拟发行债
1                            204,234        100.00          0       0     0      0
       权融资计划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1 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股东
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1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潘添雨、王帅棋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
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
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上市规则》等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
会通过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