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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晶丰明源: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2-09-03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保荐
 机构”)作为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丰明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负责晶丰明源上
 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2022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实施情况
                                                      广发证券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
 1                                                    持续督导制度,已根据公司的具体
       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情况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     广发证券已与晶丰明源签订《保荐
       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 协议》,该协议已明确了双方在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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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   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
       券交易所备案。                                 券交易所备案。
                                                      2022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期间,广发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   证券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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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回访、现场办公等方式,对晶丰明
                                                      源开展了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
                                                      2022 年半年度,公司在持续督导期
       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
 4                                                    间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须保荐机构公
       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
                                                      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事项。
       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   2022 年半年度,公司或相关当事人
 5     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   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违法违规事
       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项。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
                                                      2022 年半年度,公司及其董事、监
 6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
                                                      事、高管无违法违规情况。
       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
     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广发证券督促公司依照最新要求健
7    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   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公司治理制度。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
                                                    广发证券督促公司严格执行内部控
8    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
                                                    制制度。
     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
     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
                                                    广发证券督促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
     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
9                                                   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
     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
                                                    相关文件。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
     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
     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予以更
                                                    广发证券对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
     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
                                                    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
     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
10                                                  交的其他文件及时进行事前审阅,
     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
                                                    并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
     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
                                                    督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
     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
     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
     向上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
                                                    2022 年半年度,晶丰明源及相关主
11   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
                                                    体未出现该等事项。
     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
     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
                                                    2022 年半年度,晶丰明源及控股股
12   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
                                                    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
     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
     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 2022 年半年度,晶丰明源未出现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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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   等事项。
     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告。
14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督促上市公司做出   2022 年半年度,晶丰明源及相关主
     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体未出现该等事项。
     (一)上市公司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上海证券
     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
     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
     (三)上市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
     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上市公司不配合保荐
     人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
     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在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广发证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
15                                                  券制定了现场检查的相关工作计
     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
                                                    划,并明确了现场检查的工作要求。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
     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上市公司出
     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
     之日起十五日内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期限内,
     对上市公司进行专项现场核查;(一)存在重大财   2022 年半年度,晶丰明源及相关主
16
     务造假嫌疑;(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体未出现该等事项。
     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四)资金往来或
     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
     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定期核对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对账
     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投资项目的   单及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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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等承诺事项。                               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
                                                    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三、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目前面临的主要风险因素如下: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1、新产品研发风险
    电源管理芯片产品的应用领域较为广泛,部分技术具有通用性。公司在 LED
照明驱动行业已经具备了一定市场优势地位和市场占有率,并已利用现有成熟技
术及工艺优势扩展新的产品线,扩大 AC/DC 及 DC/DC 电源管理芯片领域,在
产品研发过程中存在研发失败的风险。

    2、产品结构风险

    公司目前主要收入来源仍为 LED 照明驱动芯片,虽然产品型号较多,但产
品种类较为单一,下游应用领域集中在 LED 照明行业。单一的产品类型及下游
应用有助于公司在发展初期集中精力实现技术突破,快速占领细分市场并建立竞
争优势,但同时也存在因下游行业需求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短期影响公司营业收
入及盈利能力的风险。对此,公司会加大 AC/DC 电源芯片及大电流 DC/DC 电
源芯片的市场推广力度,推动“第二曲线”业务发展速度。

    3、人才流失及技术失密风险

    集成电路设计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行业内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体现在技
术储备及研发能力上,对技术人员的依赖程度较高。公司新产品线主要产品已完
成设计研发,但仍有部门产品和技术处于研发阶段,在新技术开发过程中,客观
上也存在因人才流失而造成技术泄密的风险;针对人才流失风险,公司建立了包
括薪酬、绩效及股权在内的多渠道激励模式,不断吸引行业内优秀人才,建立技
术领先、人员稳定的多层次人才梯队。

    4、短期业绩波动风险及亏损风险

    未来,行业上游供应商存在下调原材料价格的可能,这一举措将导致下游客
户潜在的对公司产品产生降价诉求,产品毛利率存在下降风险。同时,公司库存
处于相对较高水位,为了保证业务健康发展,公司将持续推进去库存销售,直至
回到合理库存水位,该举措可能对公司短期业绩产生一定影响,存在持续亏损的
风险。公司将持续加大研发及市场营销力度,保持现有市场竞争力,尽快实现经
营业绩增长。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2 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2 年半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如下所示:

                                                                            单位:元
           主要会计数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 1-6 月    增减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                         591,499,752.83 1,065,534,712.29             -44.4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1,882,205.80    335,677,609.29          -118.4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103,394,476.73     274,294,847.29          -137.69%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45,369,188.80     256,283,818.64          -234.76%
           主要会计数据         2022 年 6 月末       2021 年末       增减变动幅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734,260,703.95 1,906,956,264.11             -9.06%
总资产                          2,579,964,803.45 2,766,435,651.73             -6.74%
           主要财务指标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 1-6 月    增减变动幅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99              5.44          -118.2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97              5.29          -118.3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
                                           -1.66              4.44          -137.39%
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27             23.14 减少26.41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
                                           -5.46             18.91 减少24.37个百分点
净资产收益率(%)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31.37              11.08 增加20.29个百分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销售收入 5.91 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44.49%;实现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62 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118.44%;本期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03 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137.69%。

    受公司历次推出的股权激励计划影响,2022 年半年度,公司承担因股权激
励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共 0.88 亿元。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实
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0.21 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94.69%;实现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0.21 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106.42%。

    截止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总资产 25.80 亿元,较 2021 年期末下降 6.7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7.34 亿元,较 2021 年期末下降 9.06%。
    受全球局势及疫情波动导致的经济下行和终端需求减弱,以及终端客户和下
游各环节库存消化不利的影响,同时报告期内公司新产品线的研发投入费用较上
年同期增加。上述原因综合导致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的下降:

    1、销售数量较上年同期下降,主要原因如下:

    ①首先,2021 年前三季度下游过度备货,超出市场终端需求,导致自 2021
年第四季度至今,下游客户为了消化前期库存,对公司产品需求有明显下降,持
续影响公司本年度产品销量;其次,2022 年起,由于疫情反复、俄乌战争、通
货膨胀等因素影响,整体经济环境下行,特别是北美和欧洲市场的消费疲软导致
中高端产品销售出现较大回落;最后,2022 年 3 月至 5 月上海受疫情影响严重,
封控时间超出预期,导致上海地区仓储物流及销售运营受到一定影响。

    ②2022 年上半年较 2021 年上半年同期销售数量下降 48.09%,与 2020 年同
期销售数量基本持平。

    2、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同比下降 17.80%,主要系:

    ①2022 年上半年,原材料采购价格较 2021 年四季度虽有一定回落,但整体
采购价格没有呈现明显下降趋势;报告期内,公司平均成本较上年同期上升
42.70%;

    ②公司为积极消化过剩库存和巩固维持市场份额,顺应经济形势和市场供需
情况,对产品价格进行下调,销售价格环比 2021 年四季度下降 32.52%。

    3、报告期内费用有所增长,主要原因系:

    公司持续重视产品研发,为拓展 AC/DC 及 DC/DC 电源管理芯片领域,以
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待遇吸引行业内优秀人才,加大相关领域的研发和推广投
入。报告期内,公司人数较上年同期增加 30.50%,净增加职工 115 人(其中,
新增研发人员 76 人)。由于职工薪酬及股份支付费用的增加,报告期内,公司
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 57.22%;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 3.34%;管理费用
较上年同期增加 45.58%。

    综上,2022 年半年度主要财务指标变动具有合理性。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1、重视研发投入,不断开发新产品

    公司拥有多年积累的集成电路设计经验,在 LED 照明驱动芯片设计领域已
经成为国际领先的的企业之一。晶丰明源始终重视研发投入与技术积累,积极探
索新的业务领域,近年来通过持续投入,在 AC/DC 电源芯片领域及 DC/DC 大
电流电源芯片领域均获得了一定的研发成果,达到了研发投入与研发成果产出的
正向循环。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发明专利申请 19 件,发明专利授权 15 件;新增实用新
型申请 4 件,实用新型授权 10 件。截止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获得国际
专利授权 16 项,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授权 97 项,实用新型专利 203 项,软件著作
权 7 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 249 项,国内外商标共 42 项。

    2、持续改进的专有工艺平台,提升产品交付能力

    依托于自有 BCD-700V 核心工艺,公司有能力在不同供应商之间实现切换,
便于从宏观角度对产能进行规划,减少单一供应商产能变化给公司带来的潜在供
应链风险。同时,公司拥有自主的工艺研发能力,也在保证短期产品交付的同时
从战略角度进行供应商发展规划,和供应商发展全面的合作关系,不断提升自身
的供应链管理能力。

    3、加强团队建设,不断吸引优秀人才

    集成电路设计能力是采用 Fabless 模式的芯片设计公司最为核心的竞争力,
依赖于研发团队长期的经验积累及持续优化,设计人才对于模拟芯片行业的重要
性程度更甚于其他芯片产品领域。通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完成高素质的核心管
理团队和专业化的核心技术团队建设工作,核心成员均由行业资深专家组成,拥
有在行业内多年的工作和管理经验。同时,公司还通过持续推出股权激励及给出
具有竞争力的薪酬方案等方式不断吸纳行业内的高端、专业人才加盟,为公司未
来发展奠定了良好的人才基础。

    综上分析,2022 年半年度,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1、研发支出变化

    2022 上半年,公司投入研发费用大力开拓新产品线,同时积极招揽 AC/DC
及 DC/DC 产品研发人才。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研发人员增加至 316 人,较上年
同期增加 31.67%;研发人员数量的增加带来研发人员薪酬及支付给研发人员的
股权激励费用增加,使公司报告期内研发费用较上期增加 57.22%。

    2、研发进展

    公司是国内率先实现 LED 照明驱动芯片国产化的企业之一,目前已成长为
国际领先的 LED 照明驱动芯片设计企业之一。公司在高精度恒流技术等方面实
现了技术突破,掌握了 LED 照明驱动芯片设计的关键性技术,并推出了 LED 照
明驱动的整体解决方案。上述研发成果突破了国外芯片企业对 LED 照明驱动芯
片的垄断,并在恒流精度、源极驱动等技术指标上处于行业领先地位。LED 照
明驱动电路设计较为复杂,除照明驱动芯片外,下游厂商在制造电源模块时还需
要同时应用 MOS(绝缘栅型场效应管)、VCC 电容等元器件。公司突破了产品
集成度的限制,于行业内率先实现了单芯片及无 VCC 电容的产品设计,增强了
我国 LED 产业的竞争力。

    2022 年半年度,公司继续开展智能 LED 照明驱动芯片及集成电路工艺开发
领域的研发工作,同时公司在内置 AC/DC 电源芯片大家电应用领域及外置
AC/DC 电源芯片应用的快充领域开展研发和产品的布局。2022 年半年度,公司
对面向高性能核心计算领域的多相大电流 DC/DC 电源管理芯片研发和产业化、
低功率因数非隔离 LED 驱动芯片、线性智能调光驱动芯片等产品开展了项目研
发工作。

    2022 年半年度,公司新增知识产权项目申请 29 件(其中发明专利 19 件),
共 31 件知识产权项目获得授权(其中发明专利 15 件)。截止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获得国际专利授权 16 项,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授权 97 项,实用新型
专利 203 项,软件著作权 7 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 249 项。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2022 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 11,923.83 万元,以超募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300.00 万元,加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及理财收益 344.84
万元。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实际余额为 15,900.91 万元,其中募集
资金专用银行账户余额 8,508.36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余额
7,392.55 万元。

    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 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2022 年修订)》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
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
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直接持股       2022 年半年度的质押、冻
  姓名              现任职务
                                           (万股)            结及减持情况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
 胡黎强                                      1,656.45               无
                    长、总经理
 刘洁茜   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副总经理              -             无
  夏风                董事                   1,518.83               无
 苏仁宏               董事                            -             无
 冯震远             独立董事                          -              -
 洪志良             独立董事                          -              -
 赵歆晟             独立董事                          -              -
 刘秋凤            监事会主席                         -             无
 周占荣               监事                            -             无
                                         直接持股       2022 年半年度的质押、冻
  姓名               现任职务
                                         (万股)            结及减持情况
  李宁                 监事                         -             无
 孙顺根       副总经理、首席技术官                  -             无
 汪星辰              董事会秘书                     -             无
  邰磊               财务负责人                                   无

    公司董事胡黎强、夏风、苏仁宏通过苏州奥银湖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公司董事胡黎强、刘洁茜、公司监事刘秋凤、周占荣、李宁、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汪星辰、孙顺根通过三亚晶哲瑞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晶丰明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持有的晶丰明源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
司 2022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孟晓翔                  袁海峰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