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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晶丰明源: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2022-11-22  

                        证券代码:688368           证券简称:晶丰明源          公告编号:2022-103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


    股东三亚晶哲瑞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出让方”)保证向上海
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丰明源”、“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
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拟参与晶丰明源首发前股东询价转让(以下简称“本次询价转让”)股东为三
   亚晶哲瑞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出让方拟转让股份的总数为 630,000 股,占晶丰明源总股本的比例为 1.00%;
   本次询价转让为非公开转让,不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受让方通过
   询价转让受让的股份,在受让后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询价转让的受让方为具备相应定价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的机构投资者。



     一、拟参与转让的股东情况

    (一)出让方的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出让方委托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组织实施本次
询价转让。截至 2022 年 11 月 21 日出让方所持首发前股份的数量、占总股本比
例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占总股本比例



                                     1
             三亚晶哲瑞企业管理中心
     1                                           10,813,000              17.19%
                 (有限合伙)
         (二)关于出让方是否为晶丰明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
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三亚晶哲瑞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系公司员工持
股平台,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三亚晶哲瑞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晶丰明源股份比例超过 5%。根
据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晶丰明源
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超过 1%的提示性公告》,三亚晶哲瑞企
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于 2022 年 11 月 21 日通过转融通方式出借所持公司股
份 629,000 股,所涉及股份不会发生所有权转移。
         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通过三亚晶哲瑞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间接持有晶丰明源股份。
         (三)出让方关于拟转让股份权属清晰、不存在限制或者禁止转让情形的声
明
         出让方声明,出让方所持股份已经解除限售,权属清晰。出让方不存在《上
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规定的不得减持股份情形。出让方
系晶丰明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员工持股平台,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通过出让方间接持有晶丰明源股份。出让方启动、实施及参与本次询价
转让的时间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股东以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
价转让和配售方式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六条规定的窗口期内。

         二、本次询价转让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询价转让的基本情况
         本次询价转让股份的数量为 630,000 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 1.00%,转让原
因为自身资金需求。
序                            拟转让股份数
          拟转让股东名称                   占总股本比例 占所持股份比例     转让原因
号                              量(股)
         三亚晶哲瑞企业管理
 1                              630,000       1.00%           5.83%      自身资金需求
           中心(有限合伙)


                                             2
    (二)本次转让价格下限确定依据以及转让价格确定原则与方式
    股东与组织券商综合考虑股东自身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询价转让
的价格下限,且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不低于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即 2022
年 11 月 21 日,含当日)前 20 个交易日晶丰明源股票交易均价的 70%。
    本次询价申购的报价结束后,广发证券将对有效申购进行累计统计,依次按
照“申购价格优先、申购股数优先、申购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转让价格。
    具体方式为:
    1、如果本次询价转让的有效申购总股数等于或超过本次询价转让股数上限,
询价转让价格、询价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确定原则如下(根据序号先后次序为
优先次序):
    (1)申购价格优先:按申购价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累计;
    (2)申购股数优先:申购价格相同的,按申购股数由大到小进行排序累计;
    (3)申购时间优先:申购价格及申购股数都相同的,以组织券商收到《申
购报价单》的时间(以组织券商本次询价转让指定邮箱收到《申购报价单》的系
统时间为准)由先到后进行排序累计。
    当全部有效申购总股数等于或首次超过 630,000 股时,累计有效申购的最低
申购价格即为本次询价转让价格。
    2、如果询价对象累计有效申购总股数少于 630,000 股,则全部有效申购中
的最低申购价格作为本次询价转让价格。
    (三)接受委托组织实施本次询价转让的证券公司为广发证券
    联系部门:广发证券资本市场部
    项目专用邮箱:gfecm@gf.com.cn
    联系及咨询电话:020-66338153、66338154
    (四)参与转让的投资者条件
    本次询价转让的受让方为具备相应定价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的机构投资者
等,包括:
    1、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关于科创板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条件的机构投资者或者上交所规定的其他机构投资
者(含其管理的产品),即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


                                     3
险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机构投资者;
    2、除前款规定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外,已经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
登记的其他私募基金管理人(且其管理的拟参与本次询价转让的产品已经在中国
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

       三、上市公司是否存在经营风险、控制权变更及其他重大事项

    (一)晶丰明源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八章第二
节规定的应当披露的经营风险;
    (二)本次询价转让不存在可能导致晶丰明源控制权变更的情形;
    (三)不存在其他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转让计划实施存在因出让方在《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晶丰
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
意见》披露后出现突然情况导致股份被司法冻结、扣划而影响本次询价转让实施
的风险。
    (二)本次询价转让计划可能存在因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而中止实施的风
险。

       五、附件

    请查阅本公告同步披露的附件《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晶丰明源半
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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