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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晶丰明源:关于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鉴证报告2023-04-08  

                        2022
                                                 2022


                                          信会师报字[2023]第ZA10792号




    我们审计了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丰
明源”)2022 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
司资产负债表、2022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
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3 年 4 月 7 日出具了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2023]第 ZA10788 号的
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在对上述财务报表执行审计的基础上,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
晶丰明源2022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情
况表”)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晶丰明源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南第9号——财务类退市指标:营业收入扣除》的相关规定编
制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确保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发表鉴证结论。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
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
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营业收入
扣除情况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南第9号——财务类退市指标:营业收入扣除》的相关规定
编制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
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
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晶丰明源2022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在所有重大方
面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9号——财务类
退市指标:营业收入扣除》的相关规定编制。


    为了更好地理解晶丰明源 2022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营业收
入扣除情况表应当与已审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报告仅供晶丰明源为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
作任何其他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