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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菲沃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核查意见2022-08-12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
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菲沃泰”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科创板上
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对菲沃泰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江苏菲
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
1078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股)83,868,089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554,914,370.06元,减除发
行费用118,528,277.06元(不含增值税),本次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净
额1,436,386,093.00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7月28日对
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5497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公司及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
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拟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
利益。

2、投资品种

    公司将严格控制风险,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
大额存单、通知存款、收益凭证等),且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质押。

3、投资产品的额度及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3亿元(含本
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3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在不超过前述额度的范围内,资金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4、实施方式

    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人士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事项决策权及签署
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
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
组织实施。

5、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
性文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6、收益分配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
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
资金专户。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
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
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对此,公司拟采取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一)由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人士行使该事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
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
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
投资风险。
    (二)公司内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
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在每个季度末对所有现金管理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
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三)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
机构进行审计。
    (四)公司必须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
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
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
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
展。同时,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
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
回报。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审议程序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议案已经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
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6.30亿元(含本数)的闲
置募集资金及最高额不超过6.30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
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
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且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
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高
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
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6.30亿元(含本数)的
闲置募集资金及最高额不超过6.30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
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12 个月内有效。提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人士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
行使该事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银行等金融
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6.3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
募集资金及最高额不超过6.30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
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且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
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高公司
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
    综上,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6.30亿元(含本数)的
闲置募集资金及最高额不超过6.30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
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
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
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
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的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莫永伟                           成杰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