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威尔: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特殊普通合伙)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2020-07-29
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专项说明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Gongzheng Tiany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SGP
中国. 江苏. 无锡 Wuxi . Jiangsu . China
总机:86 (510)68798988 Tel: 86 (510)68798988
传真:86 (510)68567788 Fax: 86 (510)68567788
电子信箱:mail@gztycpa.cn E-mail:mail@gztycpa.cn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苏公W[2020]E1390号
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迪威尔)董事会编制的截至2020年6月30日《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
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进行了鉴证。
一、董事会的责任
迪威尔董事会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
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按照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规定编制自筹资
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专项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迪威尔董事会编制的上述专
项说明提出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
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
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迪威尔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专项说明
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进行了审慎调查,
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
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2020]1074 号文核准,公司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8,667,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16.4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799,112,14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723,876,362.74 元。上述资金于 2020
年 7 月 1 日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苏公 W[2020]B055 号《验
资报告》。
二、募投项目情况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 拟用募集资金投
序号 募集资金使用项目 登记备案
(万元) 资额(万元)
油气装备关键零部件
1 56,885 44,180.38 六发改备 [2012]106 号
精密制造项目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035 3,035.00 宁新区管审备[2019]328 号
3 补充流动资金 6,000 6,000.00
合计 65,920 53,215.38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项
目,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和置换情况概述
公司现拟使用募集资金 2,633.86 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
行费用的自有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截止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经以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
序号 募集资金使用项目 拟置换金额(万元)
额(万元)
1 油气装备关键零部件精密制造项目 2,280.78 2,280.78
合计 2,280.78 2,280.78
(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截止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总额 353.08 万元,其中:
保荐费用 283.02 万元,律师费用 18.87 万元,其他发行费用 51.19 万元。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
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2020 年 7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的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
币 2,280.78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353.08 万元置换预先已支付的发行费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
见。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与
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一致,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
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