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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迪威尔: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核查意见2021-04-30  

                                                                                           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
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威尔”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对迪威尔核心技术人员宋雷钧离职的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
并发表本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宋雷钧先生离职的具体情况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宋雷钧先生于近日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相关职务并办理
完成离职手续。离职后,宋雷钧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一)核心技术人员具体情况

    宋雷钧先生:中国国籍,1965 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
历,机械工程专业,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86 年 8 月至 2005 年 5 月,就职于中
国第一重型机械集团公司,历任工艺员、科长、副总锻冶师;2005 年 6 月至 2013
年 9 月,就职于上海重型机械厂有限公司,历任大锻件研究所所长、副总工程师;
2013 年 10 月至今,就职于公司,任技术总监,负责技术管理相关工作。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宋雷钧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通过员工持股
平台间接持有公司 0.0771%的股份。宋雷钧先生离职后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二)参与研发项目及专利情况

    宋雷钧先生任职期间主要负责公司核电产品的研发;参与工信部“水下油气
生产系统工程化示范创新专项”。负责公司 CNAS 实验室、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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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企业技术中心的建设。目前宋雷钧先生未参加公司在研项目,宋雷钧先生
的离职不会影响在研项目及核心技术的推荐和实施。

    宋雷钧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参与了公司专利、核心技术的研发工作,其作为
发明人之一申请的专利均为职务成果,该等专利所有权均归属于公司,不存在涉
及职务发明的纠纷或潜在纠纷,其离职不影响公司专利权的完整。

    (三)保密及竞业限制情况

    公司与宋雷钧先生签署了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根据协议的相关规定在与公
司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及在其离职后 2 年内不得在与公司从事的行业相同或相近
的企业及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企业内工作,或直接或间接地从与公司有竞争关系
的企业获取经济利益;离职后 2 年内不得自办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或者从事
与公司保密信息有关的产品的生产,包括但不限于以投资、参股、合作、承包、
租赁、委托经营或其他任何方式参与有关业务等。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未发现宋雷钧先生离职后前往与公司存在竞争
关系的企业工作的情况。


    二、核心技术人员离职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宋雷钧先生未参加公司在研项目,宋雷钧先生的离职不会影响在研项目
及核心技术的推进和实施。

    公司通过长期技术积累和发展,已建立了完备的研发体系,高度重视技术人
才的培养,已经形成了以核心技术人员为研发带头人的成熟、专业的研发团队,
具备持续创新的人才基础,为公司保持技术先进性和持续创新能力做好保障。截
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研发人员数量为 114 人,占员工总人数比例为 15.36%。
2020 年末及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数量分别为 7 人和 6 人,人
员稳定,具体人员如下:
          年度                              核心技术人员姓名
        2020 年末          郭玉玺、宋雷钧、王洁、路明辉、陈昌华、汪海潮、栗玉杰
       本次变动后             郭玉玺、王洁、路明辉、陈昌华、汪海潮、栗玉杰

    公司其他关键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化,整体研发实力不会因宋雷钧先生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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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对公司业务发展、技术研发、产品创新等产生不
利影响的情况。


       三、公司采取的措施

    为保证工作的平稳衔接,经公司研究决定,宋雷钧先生离职后,其负责的相
关工作交由公司陈昌华先生负责,陈昌华先生的简历如下:

    陈昌华先生:中国国籍,1963 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研
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南京市地方拔尖人才,
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专家库成员。1983 年至 2012 年 3 月,就职于马鞍山钢铁股
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工作;2012 年 4 月至今,就职于公司,任技术总监,负责
南京迪威尔实验中心 CNAS 国家级实验室的理化检测、无损检测等工作,为无
损检测学科带头人、技术委员会首席专家。

    目前,陈昌华先生已完成与宋雷钧先生的工作交接,公司研发团队仍持续投
入对公司产品与技术的研发工作,公司研发团队结构完整,后备人员充足,现有
研发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能够支持公司未来核心技术的持续研发。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针对宋雷钧先生离职事项,保荐机构进行了如下核查:

    1、查阅了宋雷钧先生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保密协议及竞业限制条款,
对上述文件的重要条款进行了核对;

    2、查阅了公司专利信息表;

    3、审阅了公司人员花名册,了解公司目前业务人员情况及核心技术人员情
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迪威尔核心技术人员总体相对稳定;宋雷钧先生已与公司办理相关工作
的交接,其负责的相关工作交由公司陈昌华先生负责,其因个人原因离职不会对
迪威尔的技术研发、核心竞争力产生实质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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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宋雷钧先生工作期间参与、申请的专利等知识产权均为职务成果,该等
职务成果所形成的知识产权之所有权均归属于公司,且其已签署相关的保密协议
及竞业限制条款,其离职不存在涉及职务发明的纠纷或潜在纠纷,不存在对公司
业务发展和产品创新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
    3、目前,迪威尔的技术研发和日常经营均正常进行,宋雷钧先生的离职未
对迪威尔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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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
限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蒋坤杰                      卞建光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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