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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来德: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3-15  

                        证券代码:688378              证券简称:奥来德             公告编号:2021-013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3 月 14 日 10:00 在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街 5666
号红旗大厦 19 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3 月
10 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 5 名,实际参加监事 5 名,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尹恩心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
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并促进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公司实际情况,能确保公司 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同意本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3、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后,监事会认为,
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
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
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
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
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
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
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超额业绩奖励基金计划(草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超额业
绩奖励基金计划(草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本奖励基金计划有利于调动公司
经营管理层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公司实现整体战略布局。
    公司拟定的《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超额业绩奖励基金计划(草案)》
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尹恩心、赵贺、王金鑫、张鹏、刘成凯为关联方,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5 票。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超额业
绩奖励基金计划(草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3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