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来德: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1-04-01
证券代码:688378 证券简称:奥来德 公告编号:2021-021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来德”)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从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授予的不超过
人民币 7 亿元增加到不超过人民币 7.7 亿元,上述额度使用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
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工作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
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
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
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
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8 月 4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吉林奥
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
1658 号)核准,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8,284,200 股,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62.57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 1,144,042,394.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83,803,993.63(不含增
值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60,238,400.37 元。截至 2020
年 8 月 28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验后,于 2020 年 8 月 28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 ZG11758
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
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及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
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8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如下项目: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关于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实施主体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主体为奥来德及其子
公司上海升翕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奥来德(上海)光电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二)投资目的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的募
集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
营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从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已授予的不超过人民币 7 亿元增加到不超过人民币 7.7 亿元,上述额度使用期
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
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募
集资金专户。
(四)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在保证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募集资金
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
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
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五)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六)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工作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
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
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八)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将优先
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
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
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
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
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
时,公司本次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
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
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
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
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
2.公司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
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3.公司财务部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
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及时通报公司内审人员、董事长,并采取相应的保
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
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的义务。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存在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
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利益,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不超过人民
币 7.7 亿元。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并根据公司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推进计划,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在保证不影响
募集资金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
度不超过人民币 7.7 亿元,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
效益。该项议案内容及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
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
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
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综上,公
司监事会同意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
不超过人民币 7.7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
构”)认为:
1、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有关资金管理、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的
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并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三(四)方监管协议。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3、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
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建设,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
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
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7 亿元,
上述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1 年 3 月 31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七、上网公告附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监事会意见》
3.《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