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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来德: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1-04-01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吉林奥来
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奥来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
规定,对奥来德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
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8月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吉林奥来德
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58
号)核准,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284,200股,每股
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62.5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44,042,394.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3,803,993.63(不含增值税)后,公司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60,238,400.37元。截至2020年8月28日,上述募集
资金已经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后,于2020年8月
2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G11758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
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及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
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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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如下项目: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投资目的及投资额度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的募
集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
营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
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
度从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授予的不超过人民币 7 亿元增加到不超过人
民币 7.7 亿元,上述额度使用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
超过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

    (二)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在保证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募集资金
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
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
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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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工作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
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
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将优先
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
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
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实施主体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实施主体为吉林奥来德光电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上海升翕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奥来德(上海)光电
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
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
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
时,公司本次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
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六、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
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
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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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
   2、公司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
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3、公司财务部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
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及时通报公司内审人员、董事长,并采取相应的保
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的义务。

    七、履行的程序

    2021年3月31日,奥来德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7亿元,在确保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
下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
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
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存在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
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
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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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不超过
人民币7.7亿元。

   (二)监事会意见

    全体监事认为: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并根据公司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推进计划,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在保证不影
响募集资金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
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7亿元,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
效益。该项议案内容及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
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
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
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综上,公
司监事会同意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
不超过人民币7.7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九、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认为:

    1、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有关资金管理、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的
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并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三(四)方监管协议。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
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3、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
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建设,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
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
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
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7亿元,上述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召开的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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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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