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 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 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0 年度的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充分地核查,基于独立、客 观、审慎判断的原则,出具专项说明,内容如下: 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所发生的关联担保均已严格按照《公司法》、《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 保的情形。 二、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组织、个人提供 担保的情况,公司对外担保(不包括对子公司担保)的发生额为 0 元。 三、报告期内,公司累计为子公司担保的金额为 21,137,906.31 元,此担保到 期日为 2026 年 1 月 13 日。 四、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