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78 证券简称:奥来德 公告编号:2021-057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超过 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绿河晨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以下简称“绿河晨晟”)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绿河睿能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绿河睿能”)、宁波燕园姚商产融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燕园”)、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甘肃国芳”)持有公司股份 7,269,85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 减持前的 11.62%降低至 9.94%。 本次权益变动为合计持股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使公司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4 日收到绿河晨晟及其一致行动人绿河睿能、宁波燕园、甘肃国芳发来的《关于持 有奥来德股份变动的告知函》,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告知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名称 1 宁波绿河睿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 注册地址 宁波高新区聚贤路 587 弄 15 号 2#楼 10-1-9 务人基本信 息 权益变动 2021/10/29-2021/11/23 时间 名称 2 宁波绿河晨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 宁波高新区聚贤路 587 弄 15 号 2#楼 10-1-1 权益变动 2021/11/23 时间 名称 3 宁波燕园姚商产融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余姚市泗门镇四海大道 3 号商会大厦 407 室-2 权益变动 2021/11/2-2021/11/23 时间 名称 4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广场南路 4-6 号 权益变动 - 时间 股东 变动 股份种 减持股数 变动日期 减持比例 名称 方式 类 (股) 绿河 集中 人民币 2021/10/29-2021/11/23 330,000 0.45% 睿能 竞价 普通股 权益 绿河 大宗 人民币 2021/11/23 600,000 0.82% 变动 晨晟 交易 普通股 明细 宁波 集中 人民币 2021/11/2-2021/11/23 300,147 0.41% 燕园 竞价 普通股 甘肃 - - - - - 国芳 合计 - - 1,230,147 1.68% 备注: 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 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股) (股) 绿河 合计 2,000,000 2.73% 1,670,000 2.28% 睿能 持有股份 其中:无限 2,000,000 2.73% 1,670,000 2.28% 售条件股份 合计 4,000,000 5.47% 3,400,000 4.65% 绿河 持有股份 晨晟 其中:无限 4,000,000 5.47% 3,400,000 4.65% 售条件股份 合计 500,000 0.68% 199,853 0.27% 宁波 持有股份 燕园 其中:无限 500,000 0.68% 199,853 0.27% 售条件股份 合计 2,000,000 2.73% 2,000,000 2.73% 甘肃 持有股份 国芳 其中:无限 2,000,000 2.73% 2,000,000 2.73% 售条件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 8,500,000 11.61% 7,269,853 9.9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8,500,000 11.61% 7,269,853 9.93% 注:1.上述股东为一致行动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8,500,000 股,占 公司总股本 73,136,700 股的实际比例为 11.62%,在本次权益变动后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7,269,853 股,占公司总股本 73,136,700 股的实际比例为 9.94%。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 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造成。 2.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 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为合计持股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 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 情况发生变化。具体减持股份计划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4 日披露的《持股 5% 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及监事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2021 年 9 月 30 日披露的《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2021 年 11 月 16 日披露的《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大宗交易减持股份计划 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