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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来德: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2-04-02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吉林
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奥来德”)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奥来德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8月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吉林奥来
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
1658号)核准,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284,200股,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62.5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1,144,042,394.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3,803,993.63元(不含增
值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60,238,400.37元。截至2020年8
月28日,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验后,于2020年8月2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G11758
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
与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及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
订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
市招股说明书》,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预计投资总额
                                                               金额
        年产10,000公斤AMOLED用高性能发
 1                                             60,059.90          45,900.00
        光材料及AMOLED发光材料研发项目
 2      新型高效OLED光电材料研发项目           14,715.00          14,715.00
 3      新型高世代蒸发源研发项目                7,115.00           7,115.00
                合 计                          81,889.90          67,730.00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投资目的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
率,合理利用闲置的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
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公司正
常经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上述
额度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
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工作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
相关文件。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将优
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
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
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
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同时,公司本次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
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
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产品,确保募集资金安全。财务部安排专人及时分
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及
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情况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
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的义务。
   六、履行的程序
    2022年4月1日,奥来德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募
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上述额度使
用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
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工作
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
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现金管理收益。公司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
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推进计划,公司的部分募集资
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通过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亿
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认为:
    1、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有关资金管理、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的
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并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三(四)方监管协议。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
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3、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
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建设,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
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
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上述额度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
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