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来德: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2022-04-22
证券代码:688378 证券简称:奥来德 公告编号:2022-026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拟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19.274 万股
归属股票来源: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 96.37 万股,占公司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
总额 7,313.67 万股的 1.32%。
3、授予价格(调整后):24.01 元/股。
4、激励人数:授予 25 人,为在本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
监事)。
5、归属期限及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
第一个归属期 20%
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
第二个归属期 40%
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
第三个归属期 40%
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6、任职期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1)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自其授予之日起至各批次归属日,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2)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1-2023 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各年度对应归属批次
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归属期 对应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2021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4.02 亿元或 2021 年净利
第一个归属期 2021
润不低于 1.20 亿元;
2022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5.22 亿元或 2022 年净利
第二个归属期 2022
润不低于 1.56 亿元;
2023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6.80 亿元或 2023 年净利
第三个归属期 2023
润不低于 2.04 亿元。
注:净利润考核指标均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本计划及其他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所
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作为计算依据,下同。
(3)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内部绩效考核的相关制度及
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届时根
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
数量:
考核评价结果 合格及以上 不合格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0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
层面归属比例。激励对象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时,其当年实际可
获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即为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
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 年 3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
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
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进
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 年 3 月 17 日至 2021 年 3 月 26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
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
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 年 4 月 1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
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1 年 4 月 8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
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1
年 4 月 9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 年 4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
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
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
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2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
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
案》,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25.01 元/股调整为 24.01 元/
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
核查意见。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2021 年 4 月 8 日,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 96.37 万股限制性股票。
授予日期 授予价格(调整后) 授予数量 授予人数
2021 年 4 月 8 日 24.01 元/股 96.37 万股 25 人
(四)激励计划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尚未归属。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1、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的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的第一个归属期为“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次激
励计划授予日为 2021 年 4 月 8 日,因此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于 2022 年 4 月
8 日起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第一个归属期限为 2022 年 4 月 8 日至 2023 年 4 月 7
日。
2、符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的说明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
事宜:
归属条件 达成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
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
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归属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
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
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符合归属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本次可归属的激励对象符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12 个
合归属任职期限要求。
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四)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第一个归属期考核年度为 2021 年,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 2021 年年度报告出具的审
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考核年度对应归属批次 计报告(大信审字[2022]
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第 7-00018 号):2021 年
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归属期 对应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405,946,360.85 元,净利润
2021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4.02 亿元或 136,059,195.46 元,符合归
第一个归属期 2021
2021 年净利润不低于 1.20 亿元 属条件,公司层面归属比
例为 100%
(五)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内部绩效考
核的相关制度及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
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 25 名激
考核评价结果 合格及以上 不合格 励对象中,全部激励对象考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0 核评价结果均为“合格及以
上”,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
例为 100%。
属的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激励对象个人年度绩效考核
结果为合格及以上时,其当年实际可获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数量即为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
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综上所述,公司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合计 25 名激励对象可归属 19.274 万
股限制性股票。
(二)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公司激励
计划规定的归属条件,公司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
次符合归属条件的 25 名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合法有效,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
量为 19.274 万股。本次归属安排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
法》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在
归属期内实施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
经成就,同意符合归属条件的 25 名激励对象归属 19.274 万股限制性股票。本事
项符合《管理办法》和公司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1 年 4 月 8 日
(二)归属数量:19.274 万股
(三)归属人数:25 人
(四)授予价格(调整后):24.01 元/股(公司 2020 年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
完毕,因此授予价格由 25.01 元/股调整为 24.01 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获授的限 可归属数量
制性股票 可归属数量 占已获授限
序号 姓名 国籍 职务
数量(万 (万股) 制性股票总
股) 量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1 轩景泉 中国 董事长、总经理 24 4.8 20%
董事、董事会秘书、副
2 王艳丽 中国 8 1.6 20%
总经理
董事、财务负责人、副
3 詹桂华 中国 8 1.6 20%
总经理
4 马晓宇 中国 董事、副总经理 8 1.6 20%
5 王辉 中国 副总经理 8 1.6 20%
6 曲志恒 中国 副总经理 8 1.6 20%
7 李明 中国 董事 2.67 0.534 20%
8 文炯敦 韩国 副总经理 4 0.8 20%
二、核心技术人员
9 彭勃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2.67 0.534 20%
10 林文晶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2.67 0.534 20%
11 汪康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0.88 0.176 20%
12 钱海涛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0.88 0.176 20%
三、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共 13 人) 18.6 3.72 20%
合计 96.37 19.274 20%
四、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实情况
监事会核查后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拟归属
的 25 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
归属条件已成就。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除高级管理人员曲志恒先生外,其他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 6 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曲志恒先生购买
公司股票的交易行为系基于个人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
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
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1、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
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
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
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
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2、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
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
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
已成就,相关安排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
查意见
(三)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事项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