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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来德: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2-04-22  

                        证券代码:688378          证券简称:奥来德        公告编号:2022-028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 年 5 月 17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长春市农安县合隆镇合顺路 1111 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5 月 17 日
                        至 2022 年 5 月 17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
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
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涉及独
立董事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由独立董事李斌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对
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的投票权,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4 月
22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        《关于<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        《关于<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4        《关于<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        《关于<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6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7        《关于续聘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             √
         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8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9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10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的议案》
 1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
          的议案》
 12       《关于制定、修订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
 13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14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15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
          案》
独立董事将在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3、6、7、8、9、10、11、12 已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议案 13、14、15 已于 2022 年 3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
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
披露,公司将在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
e.com.cn)登载《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11、13、14、15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10、13、14、1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3、14、1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拟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
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
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
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
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88378        奥来德                2022/5/11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2 年 5 月 16 日(上午 09:00-11:30,下午 14:00-16:00)。
(二)登记地点
长春市农安县合隆镇合顺路 1111 号公司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受委
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的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
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
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
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
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加盖公章)。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需个人签字,法定代
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
4.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方式进行登记,在
来信上需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
上上述第 1、2 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请注
明“股东大会”字样,在登记时间 2022 年 5 月 16 日 16:00 前送达登记地点。
(四)注意事项
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须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
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长春市农安县合隆镇合顺路 1111 号
联系电话:0431-85800703 /0431-81130637
联系人:王艳丽


   特此公告。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2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2 年 5 月 17 日召
开的贵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案》
2      《关于<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案》

3      《关于<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4      《关于<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      《关于<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
       案》
7      《关于续聘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8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
       案》

9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
       案》
10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
1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
         登记的议案》
12       《关于制定、修订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议
         案》
13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14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15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
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