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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来德: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2-04-22  

                        证券代码:688378                证券简称:奥来德                 公告编号:2022-023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2年4月20日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来德”或
“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
募资金人民币11,4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
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
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尚需公司2021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8 月 4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吉林奥
来 德 光 电 材 料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注 册 的 批 复 》( 证 监 许 可
[2020]1658 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8,284,2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62.5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4,404.24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8,380.40 万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 106,023.84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8,293.84 万元。上述
资金已全部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0 年 8 月
28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 ZG11758 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
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
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8 日披露
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如下项目: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
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
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 38,293.84 万元,本次拟使用 11,400.00 万元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9.77%。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 30%,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公司的影响、相关说明和承诺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
产经营,可以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降低公
司财务成本,符合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
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的
相关规定。
    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
的生产经营;在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
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11,400.00 万元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中的 11,40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综上,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将
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况。综上,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
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
董事已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规的要求。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奥来德本次使用部分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