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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来德: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2022-05-18  

                        证券代码:688378            证券简称:奥来德             公告编号:2022-039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2 年 3 月 25 日,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并于
 2022 年 3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相关公告。

     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
 司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
 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登记。根据《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及相关股东就核查对
 象在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2021 年 9 月 25 日至 2022 年 3 月 25 日)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及相关股东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
 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及相关股东出具的证
 明文件,在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前六个月
 (2021 年 9 月 25 日至 2022 年 3 月 25 日),除下列核查对象外,其余核查对象
 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合计买入   合计卖出
 序号            股东名称               交易日期
                                                           (股)       (股)

  1               刘成凯           2021.11.05-2021.11.12      0        12,500


  2                赵贺            2021.11.04-2021.11.12      0        6,000


  3               曲志恒                2021.12.29          5,000        0


  4               尹恩心           2021.10.18-2021.12.13      0       114,152


  5               吴丽娟                2021.11.12            0        2,000


          宁波燕园姚商产融股权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宁波绿河晨晟创业
  6                                2021.10.29-2021.12.13      0       1,509,118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宁波绿河睿能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南海成长同赢股权投
          资基金(有限合伙)、杭
  7                                2021.11.10-2022.03.25      0       2,473,776
          州南海成长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公司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宁波燕园姚商产融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宁波绿河晨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绿河睿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及深圳南海成长同赢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杭州南海成长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与监事刘成凯、赵贺已公开披露其减持计划及减持进展,具体情况
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核查对象的股份变动是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
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亦未有任何人员向其泄漏本
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或基于此建议其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本激励计划相关内
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公司在筹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的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及公司内部信息披露及保密制度的相关规定,严格限定参与筹划讨论
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
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
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
人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
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特此公告。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