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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来德: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2-09-17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
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来德”、
“上市公司”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负责奥来德上市后的持续督导
工作,并出具2022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号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导制
1
     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 保荐机构已与奥来德签订《保荐协议》,该协
     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 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
2
     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 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
3    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现场检查等方式,了解奥来德业务情况,对奥
                                              来德开展了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 2022年半年度奥来德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按
     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 有关规定需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
4
     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 情况
     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 2022年半年度奥来德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违
     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 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5
     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
     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
     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奥来德及其董
     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
6    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   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
     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1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 保荐机构督促奥来德依照相关规定健全完善公
    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 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度,督导
7
    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行为规范
    行为规范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 保荐机构对奥来德的内控制度的设计、实施和
    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 有效性进行了核查,奥来德的内控制度符合相
8   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 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
    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 的规范运行
    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 保荐机构督促奥来德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
    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 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9   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 保荐机构对奥来德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审
   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 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
   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 况
   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
   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
10 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
   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
   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
   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报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2022年半年度,奥来德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   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该等
11 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   事项
   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
   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   2022年半年度,奥来德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
   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   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12
   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
   交易所报告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 2022年半年度,经保荐机构核查,不存在应及
   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 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
13
   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
   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
   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2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 2022年半年度,奥来德未发生前述情况
   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一)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
   (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
   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14
   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公
   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
   规定的情形;(四)公司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
   的其他情形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 2022年半年度,奥来德不存在需要专项现场检
   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上 查的情形
   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保荐
   代表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15日内
   进行专项现场核查:(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
15 嫌疑;(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
   益;(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四)资
   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五)上海
   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进行现场
   核查的其他事项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建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 2022年半年度持续督导期间,奥来德已建立募
16 度与执行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投资项目 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按照计划使用
   的实施等承诺事项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2022年1月至6月(以下简称“报告期”),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未发现奥来德
存在重大问题。

    三、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1、知识产权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知识产权对公司的业务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
作用。如果公司后续发展中出现专利申请失败、知识产权遭到第三方侵害盗用、第三
方对公司知识产权提出诉讼等情形,将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技术研发创新造成不利
影响。

    2、核心技术泄密及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

    技术实力和技术人员是公司所属行业的核心竞争力。如果公司出现技术人员违反


                                         3
职业操守或离职等原因导致泄密核心技术,将对公司主要产品的核心竞争优势造成冲
击。同时,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若流失严重,对生产经营和市场竞争力将带来负面影
响。

    (二)经营风险

    1、技术升级迭代及技术研发无法有效满足市场需求的风险

    在显示领域升级迭代的过程中,若公司产品技术研发创新跟不上市场对产品更新
换代的需求或持续创新不足、无法跟进行业技术升级迭代,可能会受到有竞争力的替
代技术和竞争产品的冲击,将导致公司的产品无法适应市场需求,从而使公司的经营
业绩、盈利能力及市场地位面临下滑的风险。

    2、蒸发源产品仅适配于Tokki蒸镀机的风险

    国内面板厂商在6代线建设时,主要选择日本佳能Tokki蒸镀机,少部分选择日本
爱发科的蒸镀机。日本爱发科蒸镀机与蒸发源配套出售,客户不需要另行采购蒸发源;
Tokki蒸镀机不提供蒸发源,厂商后续通过招标的形式进行蒸发源采购,安装至Tokki
蒸镀机使用。公司的蒸发源产品目前仅适配Tokki 蒸镀机。若Tokki未来自行配套蒸
发源,或其他厂商自带配套蒸发源的蒸镀机推向市场,公司蒸发源产品将面临需求下
降的风险。

    3、蒸发源业务客户、订单集中度较高及未来业务获取难以持续的风险

    公司产品蒸发源设备用于6代AMOLED面板生产线,每条生产线根据设计产能不
同,所需蒸发源数量有所差异。公司自2018年开始产生蒸发源业务收入,报告期内,
蒸发源业务收入为16,685.25万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65.62%,因蒸发源产
品均为各大面板企业投资6代AMOLED面板生产线使用,报告期内公司蒸发源业务的
客户较为集中。

    根据已公布的面板企业投资计划,在2024年以前,各大面板企业的6代AMOLED
产线建设处在爆发期。但由于面板企业建设产线具有一定周期性,如在某些年份面板
企业投资减少或出现空闲期,将导致公司的蒸发源业务收入出现下滑;同时,若面板
企业在2024年以后的后续规划产线减少,蒸发源的需求会相应减少,将会对公司设备
类订单的连续性有所影响。此外,因公司客户较为集中,如公司主要客户经营状况不
佳或公司无法及时满足客户需求等原因,导致主要客户对公司蒸发源产品的需求量降

                                     4
低,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4、蒸发源产品部分核心原材料依赖进口的风险

    因国内相关生产工艺暂时无法满足公司蒸发源产品部分配件的工艺要求,目前公
司蒸发源产品所使用的原材料中因瓦合金和加热丝来自进口。其中因瓦合金用于非核
心配件生产,有不同国家的不同厂商可供应,而加热丝系核心配件之一且目前能够满
足公司产品需求的厂商比较单一,若因不可抗力导致公司无法进口上述原材料或相关
厂商停止向公司供货,同时国内仍无其他供应商可提供符合产品需求的原材料,蒸发
源产品将面临无法保证目前产品品质或无法顺利完成生产的情形。

    (三)行业风险

    从产线世代发展看,目前OLED面板产线以6代AMOLED产线为主,随着技术的
发展,未来将向更高世代的AMOLED产线发展,形成6代线与8.5代线为主流的产线格
局,但如6代线的面板出货量未达预期或8.5代线建设进度未达预期,将影响面板厂商
对公司蒸发源设备及材料的需求,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随着有机发
光材料终端产品的国外部分核心专利陆续到期,对于国内材料厂商而言,降低了专利
门槛,业内公司可直接应用到期专利技术以及在此基础上研发布局新的专利成果,将
会吸引国内企业的进入;再者随着OLED市场需求的增长,也将吸引新的厂商进入;
此外下游面板厂商也开始向上游有机发光材料进行业务布局。以上因素会导致有机发
光材料行业的竞争对手逐步增多,市场竞争将进一步加剧,产品销售价格将会受到影
响,可能会影响公司经营业绩。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2年1月至6月份,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主要财务数据             2022 年 1 月-6 月    2021 年 1-6 月
                                                                                 (%)

           营业收入                       25,444.57            25,091.04                 1.4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462.10            10,052.56               -25.7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19.95
                                           6,462.76             8,072.96
        性损益的净利润



                                               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03.29                 1,173.26                -287.79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主要财务数据               2022 年 6 月 30 日        2021 年 6 月 30 日
                                                                                      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63,277.41                165,550.06                   -1.37
           总资产                        198,420.50                218,864.02                  -9.34
    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主要财务指标              2022 年 1 月-6 月    2021 年 1 月-6 月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0022                1.3745                    -27.0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0022                1.3745                    -27.0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0.8680                1.1038                    -21.36
            (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54                  6.29          减少1.75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                3.93                  5.05          减少1.12个百分点
          产收益率(%)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22.73                 15.10          增加7.63个百分点


    上述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4亿元,同比增长1.41%,变动幅度较小。其中
有机发光材料收入同比增加15.07%;蒸发源设备收入同比下降4.63%。

    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四项指标较上年分别下降25.77%、19.95%、
27.09%、27.09%,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研发投入加大且收到的政府补助较上年同期有
所减少所致。

    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下降287.79%,主要原因是报告
期内支付职工2021年度奖金及销售回款减少所致。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公司核心竞争力优势包括技术研发优势、产品质量控制优势、行业地位优势、管
理团队优势及品牌声誉优势,具体情况如下:

    1、技术研发优势

    公司属于技术导向型企业,报告期末共有研发人员82名,占员工总人数的26.11%。
报告期内研发投入为5,782.38万元,占营业收入的 22.73%。核心技术水平和产品优势
是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公司在有机发光材料研发、生产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和成熟的技术,拥有多项自



                                                6
主研发的核心技术成果,可自主生产多种类有机发光材料终端材料,其性能和质量达
到较高水平,能够满足客户的不同需求,为客户提供定制化服务。

    公司生产的蒸发源已应用于有机蒸镀设备中,运行情况良好,实现了蒸发源这一
核心组件的国产化。

    公司将不断加大研发投入,持续更新知识和技术储备,并积极开拓新产品种类,
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研发实力与盈利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2、产品质量控制优势

    公司的核心产品为有机发光材料和蒸发源,均直接应用于OLED面板制造。材料
的质量决定了面板的性能,蒸发源的质量决定了材料蒸镀的效果,二者都对面板产出
的良品率具有决定作用。

    公司自成立以来就非常重视质量管控,在质量管控方面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
财力。公司吸取海外优秀企业的先进品质管理理念,内部设立了质量检测部门,从供
应商、原材料、半成品到产成品,实现质量检测全流程覆盖,以确保产品品质的稳定
性。截至目前公司未出现过质量纠纷问题,客户对公司产品质量的满意度较高。

    3、管理团队优势

    公司核心管理团队长期从事有机发光材料和蒸发源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多年的
研发工作经历使他们对国内外有机发光材料和蒸发源的技术优势、功能特点等有着深
入的研究,对技术发展趋势具有较强的领悟能力和把握能力,对于整个行业的发展、
企业的定位都有着较深刻的认识,形成了科学合理的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理念,有利
于公司在市场竞争中赢得主动权。公司主要管理经营团队成员均在公司工作多年,并
持有公司股份,对公司有着很高的忠诚度,具有高度稳定性,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自
身优势,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4、品牌声誉优势

    公司在国内较早开始研发和生产有机电致发光材料,在发光材料行业深耕多年,
又在国内成功研发并生产6代AMOLED线性蒸发源设备,打破国外垄断。自成立以来,
公司一直坚持技术研发,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具有竞争力的产品和完整配套服务方案,
凭借产品质量、技术创新能力和配套服务能力,积累了丰富的客户资源和良好的市场



                                     7
口碑。

    综上所述,2022年1月至6月份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支出及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研发投入较上年同期增长52.61%,主要系公司高度重视研发体系的建
设,结合市场需求,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同时为保持人员稳定并吸引优秀人才,公司
提高研发人员薪资水平并实施股权激励。

    (二)研发进展

    报告期内,新增发明专利授权62项。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类型                    报告期新增                             累计数量
                  申请数(个)        获得数(个)   申请数(个)              获得数(个)
   发明专利
                       91                  62            651                       192
  实用新型专利
                       0                   2              26                        26
  外观设计专利
                       0                   0              0                         0
   软件著作权
                       0                   0              2                         2
     其他
                       0                   0              14                        4
     合计
                       91                  64            693                       224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58号)核准,截至2020年8月28日,公司
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284,2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62.57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1,144,042,394.0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83,803,993.6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人民币1,060,238,400.3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G11758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如下:


                                          8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1,060,238,400.37

减:以前年度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114,000,000.00

减:以前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                                               383,451,282.31

加:以前年度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26,788,393.60

减:以前年度银行手续费支出                                                               7,088.67
减:以前年度超募资金设立吉林OLED 日本研究所株
                                                                                     5,000,000.00
式会社金额
上年募集资金专户实际结余金额                                                       584,568,422.99

减:本期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114,000,000.00

减:本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                                                   136,378,283.95

加:本期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9,331,032.22

减:本期银行手续费支出                                                                   4,207.48

减:本期尚未赎回的结构性存款等本金                                                  45,000,000.00

募集资金期末余额                                                                   298,516,963.78

其中: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                                                           2,014,086.09

      转存七天通知存款等账户余额                                                   296,502,877.69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账号                  账户类别               期末余额
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
                           0710733011015200016355         协议存款账户              164,501,328.51
限公司春城大街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31050269360000123456         七天通知存款账户             64,000,000.00
司上海金山石化支行
中国银行上海市金山支行
                                437782850414              募集资金专户                   1,125.00
营业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长春南部都市经济开发       4200118829888888873          募集资金专户                  569,665.51
区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上海金山新
                             31050111071000000462         募集资金专户                1,233,693.12
城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上海金山石
                             31050169360000002894         募集资金专户                  141,405.36
化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
                             8113601012800235570          募集资金专户                   67,596.00
春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长春南部都市经济开发       4200201419000022068          募集资金专户                       601.10
区支行
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
                             1212160102000002618          协议存款帐户               68,001,549.18
春景阳支行
         合计                                                                      298,516,963.78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表:


                                                    9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                 委托理财类型         金额           年化收益率
  中国银行上海市金山支行营业部     结构性存款         45,000,000.00
                                                                            1.30%-3.30%
              合计                                    45,000,000.00


    公司2022年1月至6月份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
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
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2022年上半年,国内疫情呈现点多、面广的特点,长春、上海均受到不同程度的
影响。公司有序推进各项生产经营工作。公司2022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2.54亿元,
同比增长1.41%,变动幅度较小。但2022年上半年,由于“年产10000公斤AMOLED
用高性能发光材料及AMOLED 发光材料研发项目”项目所在地上海市受疫情影响较
为严重,施工进度及部分设备到位情况有所延后,致使项目实施进展未达预期。“新
型高效OLED光电材料研发项目”项目所在地长春受疫情影响较为严重,造成研发周
期较原计划有所延长。

    十、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数量
如下表所示:
                                                                               单位:股
   姓名              职务           期初持股数        期末持股数       报告期新增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轩景泉                             15,925,800.00     22,363,320.00      6,437,520.00
                  总经理


  李汲璇         实际控制人             932,600.00      1,305,640.00        373,040.00

  轩菱忆         实际控制人           7,119,285.00      9,966,999.00      2,847,714.00

  马晓宇       董事、副总经理                     0        22,400.00         22,400.00

            财务负责人、董事、副
  詹桂华                                464,400.00        672,560.00        208,160.00
                  总经理




                                            10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
  王艳丽                          464,400.00    672,560.00       208,160.00
                 会秘书

   李明           董事                     0     7,476.00          7,476.00
   王辉         副总经理                   0    22,400.00         22,400.00
  文炯敦        副总经理                   0    11,200.00         11,200.00
  曲志恒        副总经理           5,000.00     29,400.00         24,400.00

   赵贺        监事会主席         19,000.00     26,600.00          7,600.00

  刘成凯          监事            37,500.00     52,500.00         15,000.00

    报告期内,上述主体持有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况,并且报告期新
增股票的原因为限制性股票归属、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十一、 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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