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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来德: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2-11-02  

                        证券代码:688378          证券简称:奥来德            公告编号:2022-075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1月1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 年 11 月 18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长春市高新区红旗大厦 19 层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11 月 18 日
                        至 2022 年 11 月 18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
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
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             √
         件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
         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2.0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
2.03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
2.04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2.05     发行数量                                            √
2.06     限售期                                              √
2.07     上市地点                                            √

2.08     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
2.09     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
2.10     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                                √
 3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
          股票预案的议案》
 4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
          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5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
          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6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              √
          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7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                √
          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8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
          告的议案》
 9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
          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
          诺的议案》
 10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 年)股东分             √
          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11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               √
          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
          宜的议案》
 12       《关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               √
          领域的说明的议案》
 1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认购对象免于发出               √
          要约的议案》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相关公告已于 2022 年 11 月 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
n) 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
司将在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
om.cn)登载《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1-1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1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 1-1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轩景泉、轩菱忆、李汲璇、长春巨海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
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
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
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88378         奥来德              2022/11/15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2 年 11 月 17 日(上午 09:00-11:30,下午 14:00-16:00)。
(二)登记地点:长春市高新区红旗大厦 19 层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受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的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
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
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
原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1)(加盖公章)。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需个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
       4.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方式进行登
记,在来信上需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
需附上上述第 1、2 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
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在登记时间 2022 年 11 月 17 日 17:00 前送达登记地点。
(四)注意事项: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须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原件,公
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长春市高新区红旗大厦 19 层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431-85800703
联系人:王艳丽


   特此公告。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2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2 年 11 月 18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0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2.03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
              则
2.04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05          发行数量
2.06          限售期
2.07          上市地点
2.08          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
              排
2.09          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2.10          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
3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4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
              告的议案》
5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
              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6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7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
              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
              案》
8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9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
              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10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11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
              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
              案》
12            《关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
              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
1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认购对
              象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
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