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来德: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2022-11-05
证券代码:688378 证券简称:奥来德 公告编号:2022-077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5,133,000股,持
有公司股份比例由6.07%减少至4.9999%。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4
日收到公司股东深圳南海成长同赢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
圳南海”)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南海成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杭州南海”)《关于持有奥来德股份变动达到1%暨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的
告知函》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1
企业名称 杭州南海成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定安路126号(西湖创意谷)2号楼327
注册地址
工位
法定代表人/执行
杭州同创伟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事务合伙人
注册资本 120874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43963145824
号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服务:投资,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
经营范围 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
,投资咨询(除证券、期货)。
经营期限 2022-01-19 至 2022-07-02
主要股东名称及持 杭州南海成长创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比例
股情况 23.8860%
通讯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1号太平金融大厦24层
信息披露义务人2
企业名称 深圳南海成长同赢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深南大道 10128 号南山软件园东
注册地址
塔楼 805 室
法定代表人/执行
深圳同创锦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事务合伙人
注册资本 32059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EMNN75R
号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一般经营项目是:受托资产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
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对未上市企业
经营范围 进行股权投资;股权投资;投资咨询。(以上经营范围法
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
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经营期限 2017-07-20 至 2025-07-19
主要股东名称及持 深圳南海成长同盛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出资比例
股情况 30.4096%
通讯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1号太平金融大厦24层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杭州南海、深圳南海通过集中竞价、
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减持股 减持股数 变动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份种类 (股) (%)
2022年9月22日至 人民币
杭州南海 集中竞价 599,956 0.58
2022年11月3日 普通股
2022年9月22日至 人民币
深圳南海 集中竞价 497,301 0.48
2022年11月3日 普通股
合计 1,097,257 1.06
注:本次权益变动比例实际为1.07%,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
入原因所造成。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
2,011,942 1.96 1,411,986 1.38
份
杭州南海
其中:无限
2,011,942 1.96 1,411,986 1.38
售条件股份
合计持有股
4,218,315 4.11 3,721,014 3.62
份
深圳南海
其中:无限
4,218,315 4.11 3,721,014 3.62
售条件股份
合计持有
6,230,257 6.07 5,133,000 5.00
股份
合计 其中:无
限售条件 6,230,257 6.07 5,133,000 5.00
股份
备注:1、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实际为4.9999%,总
数与各分项数之和不符的情形为四舍五入原因所造成。
2、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
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为合计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
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的情况发生变化。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
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简
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