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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来德: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3-04-20  

                        公司代码:688378                                                           公司简称:奥来德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2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
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
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
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奥来德(长春)光电材料科技
有限公司、上海升翕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奥来德(上海)光电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珂力恩特化学材
料有限公司、吉林 OLED 日本研究所株式会社。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100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公司治理与组织架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情况、人力资源管理、日常行政管理、销售与收款、
采购与付款、重大项目建设招投标管理、资金管理、财务报告、存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控
制、重大投资与筹资活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等。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采购与付款、重大项目建设招投标管理、资金管理、财务报告、存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重大投
资与筹资活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等。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
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
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利润总额错报      错报≥利润总额的 5%;   利润总额的 5%>错报≥利       错报<利润总额的 1%
                                           润总额的 1%
 资产总额错报      错报≥ 资产总额的 1%    资 产 总 额的 1% >错 报 ≥   错报<资产总额的 0.5%
                                           资产总额的 0.5%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造成重大损失;
                   (2)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3)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          (1)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未能有效执行;
                   (2)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要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3)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错报,虽然未达到和超过该重要错报程度,但从性质上看,
                   仍应引起董事会和管理层重视的错报。
 一般缺陷          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说明:
无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公司直接财产损    超过 1000 万            超过 500 万但未达 1000        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 要
 失                                        万                            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业严重偏离控制目标的情形,包括但不
                    限于:(1)缺乏民主决策程序;(2)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3)违反国家法律
                    法规并受到处罚;(4)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5)媒体频现
                    负面新闻,涉及面广;(6)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7)内部控
                    制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重要缺陷           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
                    导致企业偏离控制目标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1)民主决策程序存在但不够完
                    善;(2)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失误;(3)违反企业内部规章,形成损失;(4)
                    关键岗位业务人员严重流失;(5)媒体出现负面新闻,波及局部区域;(6)重要
                    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7)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一般缺陷           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包括但不限于:决策程序效率不高;
                    (2)违反内部规章,但未形成损失;(3)一般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4)媒体
                    出现负面新闻,但影响不大;(5)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6)一般缺陷
                    未得到整改;(7)存在其他缺陷。


说明:
无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无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无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2022 年度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
制。围绕内部控制五要素,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基本能够适应公司的
管理要求,公司信息披露、财务报告真实可靠,资产安全,业务合法合规,达到了内部控制的目标。
    2023 年度,公司将继续深化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优化内部控制环境,完善内部控制各项制度,规范
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提升内部控制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各类风险,将工作重点
放在对重点业务领域的监督检查中。通过加强审计检查力度和审计意见的落实,促进公司各项经营活动
规范运行,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轩景泉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