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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益昌: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自愿披露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2021-09-09  

                        证券代码:688383           证券简称:新益昌          公告编号:2021-016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愿披露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购销合同;
     合同金额:人民币:106,998,980.00 元(含税);
     合同生效条件:经双方盖章及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合同履行期限:按照合同规定期限内交货;
     对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次交易属于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合同,若本购销合同顺利履行,预计将会对
公司 2021-2022 年度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核心
竞争力。本合同的履行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不会因履行本合同而
对上述合同对方形成依赖。
     特别风险提示:
    1、履约风险: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合同履行期间,存在因外部宏
观环境重大变化、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客户需求变化以及其他不可预见或不可抗
力等因素,影响最终执行情况;
    2、违约风险:合同中已就违约、纠纷等做出明确的规定,如本合同执行中
存在因公司原因,未能按时、按要求交货或提供服务等,可能导致公司承担违约
的风险。


    一、审议程序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7 日与苏州晶台光电有限公司签订“购销合同”,合同
金额为人民币 106,998,980.00 元(含税)。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性合同,公司
已履行了签署该合同的内部审批程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相关规定及《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无需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7 日与苏州晶台光电有限公司签订固晶机类目的“购销
合同”,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106,998,980.00 元(含税)。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1、合同对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苏州晶台光电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龚文

 注册资本      12,083.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4 年 9 月 12 日
 住所          张家港市杨舍镇国泰北路东侧
               贴片式发光二极管、照明灯具及 LED 产品研发、设计、生产、销
 主营业务      售及相关技术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      深圳市晶台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82.76%
    备注:因合同对方信息保密,无法提供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2、合同对方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3、合同对方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发生的业务往来情况:

        年度            含税金额(万元)       占当年营业收入的比例
        2020                  864.25                   1.23%
        2019                  1,412.07                 2.15%
        2018                  3,177.59                 4.55%

    三、合同主要条款
    (一)合同金额:人民币:106,998,980.00 元(含税);
    (二)支付方式及支付进度安排:根据合同约定的支付条件和进度,合同对
方分阶段支付相应款项。
    (三)履行地点:江苏省张家港杨舍镇国泰北路 1688 号;
    (四)履行期限:按照合同规定期限内交货;
    (五)合同生效条件:经双方盖章及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六)违约责任:双方就逾期付款、逾期交货、逾期提供保修服务、设备质
量问题、知识产权、保密、廉洁合规等情形分别约定了各自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七)争议解决方式:凡因本合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适用
中国法律,任一方均有权向合同对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四、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合同,若本购销合同顺利履行,
预计将会对公司 2021-2022 年度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
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二)本合同的履行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不会因履行本合同
而对上述合同对方形成依赖。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一)履约风险: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合同履行期间,存在因外部
宏观环境重大变化、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客户需求变化以及其他不可预见或不可
抗力等因素,影响最终执行情况;
    (二)违约风险:合同中已就违约、纠纷等做出明确的规定,如本合同执行
中存在因公司原因,未能按时、按要求交货或提供服务等,可能导致公司承担违
约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