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及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 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益昌”“上市公司”或“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对新益昌部分募投项 目结项、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及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 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具体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3 月 23 日核发的《关于同意深圳新益昌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28 号),同 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 2,553.36 万股,每股面值为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19.58 元,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9,994.79 万元,减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5,768.66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4,226.13 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3-21 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 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 2021 年 4 月 27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新益昌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 说明书》以及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金额调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03),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原拟使用募 调整后使用 项目投资总 序号 项目名称 集资金投入 募集资金投 实施主体 额 金额 入金额 中山新益 1 新益昌智能装备新建项目 43,095.08 31,095.08 28,376.08 昌 2 新益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2,103.65 12,103.65 12,103.65 公司 3 补充流动资金 12,000.00 12,000.00 3,746.40 公司 合计 67,198.73 55,198.73 44,226.13 - 注:中山新益昌指中山市新益昌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 2023 年 4 月 6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 截至 2023 年 4 月 6 日募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入金额 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 1 新益昌智能装备新建项目 43,095.08 28,376.08 16,407.46 2 新益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2,103.65 12,103.65 12,538.24 3 补充流动资金 12,000.00 3,746.40 3,746.40 合计 67,198.73 44,226.13 32,692.10 注 1:“新益昌智能装备新建项目”尚有待支付尾款 1,074.72 万元; 注 2:“新益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累计投入金额与调整后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差额为 434.59 万元,差额主要系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后净额。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及结项并将节余 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具体情况 本次拟结项项目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新益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1、新益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新益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 12,103.65 万元,拟使用募集 资金金额 12,103.65 万元,截至 2023 年 4 月 6 日,“新益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 12,538.24 万元,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拟进行结项。 2、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调整后的计划投资总额为 3,746.40 万元,拟使用募集 资金金额 3,746.40 万元,截至 2023 年 4 月 6 日,“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募集资金金额为 3,746.40 万元,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拟进行结项。 本次“新益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结项事项已经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 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公司将在上述募投项目结项之后将“新益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专户(开户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桥和支行,账号:751074674405)和“补充流动 资金”项目专户(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海支行,账号:680168881) 进行注销。公司及项目实施主体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二)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及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 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综合考虑市场、行业环境的变化及目前募 投项目建设情况,拟调整“新益昌智能装备新建项目”投资规模,将“新益昌智 能装备新建项目”项目投资总额由 43,095.08 万元调减至 24,951.61 万元;将拟使 用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由 28,376.08 万元调减至 17,482.18 万元,同时进行结项, 并将节余的 11,195.91 万元募集资金拟用于新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益昌高端 智能装备制造基地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山市新益昌自动化设备 有限公司,公司将对节余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后续开立“新益昌高端智 能装备制造基地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中山新益昌、保荐机构、存放募 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另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同时授权董事 长或其指定人士办理相关事项。 本次“新益昌智能装备新建项目”投资规模调整及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 益昌高端智能装备制造基地项目”投资规模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本次变更前 本次变更后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 募集资金 项目投资 募集资金 号 总额 投入金额 总额 投入金额 1 新益昌智能装备新建项目 43,095.08 28,376.08 24,951.61 17,482.18 新益昌高端智能装备制造基 2 - - 60,046.16 11,195.91 地项目 本次调整“新益昌智能装备新建项目”投资规模及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 于“新益昌高端智能装备制造基地项目”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对该事 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调整“新益昌智能装备新建项目”投资规模及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 于“新益昌高端智能装备制造基地项目”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新益昌智能装备新建项目”调整前后的总投资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以及 “新益昌高端智能装备制造基地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1、“新益昌智能装备新建项目”原计划投资、实际投资及募集资金节余情 况 公司“新益昌智能装备新建项目”原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为 28,376.08 万元,用于公司现有生产资源转移,引进先进的机器设备与高素质且经验丰富的 生产相关人员,新建自动化水平更高、空间结构布局更合理、清洁环保的智能制 造装备生产基地。本项目建设期为 3 年,预计投入建设后第 5 年完全达产。 截至 2023 年 4 月 6 日, 新益昌智能装备新建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节余募集资金 11,195.91 万元,募集资金的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累计投入募 现金管理收 节余募集资 募集资金拟 预计待支付 项目名称 集资金金额 益扣除手续 金(1)-(2) 投入金额(1) 尾款(3) (2) 费后净额(4) -(3)+(4) 新益昌智能 装备新建项 28,376.08 16,407.46 1,074.72 302.01 11,195.91 目 注 1:节余募集资金未包含尚未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最终转出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 户余额为准。 注 2: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适时办理销户手续,注销“新益昌智能装备新建项 目”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公司与保荐机构、项目实施主体、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 管协议随之终止。 注 3:“新益昌智能装备新建项目”项目节余募集资金节 11,195.91 万元,拟用于新增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新益昌高端智能装备制造基地项目”。 2、“新益昌智能装备新建项目”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原因 新益昌智能装备新建项目实施过程中,因宏观形势变化,公司物流运输受到 较大程度的影响,部分厂房建设、设备引进等工作进度不及预期。新益昌智能装 备新建项目原计划建设 51,974.27 平方米厂房及 42,044.16 平方米配套设施,截至 目前,已建设 47,276.78 平方米厂房及 26,471.62 平方米配套设施,且已取得权属 证书,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新益昌智能装备新建项目旨在扩大公司产能,用于公司现有生产资源转移, 引进先进的机器设备与高素质且经验丰富的生产相关人员,新建自动化水平更 高、空间结构布局更合理、清洁环保的智能制造装备生产基地。鉴于公司近年来 业务规模持续扩大,生产场地需求缺口不断增加,新益昌智能装备新建项目剩余 未建场地预期无法满足公司生产需要,同时公司从提升募资资金使用效率角度出 发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减少部分配套设施投入。 结合行业发展形势、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及产业布局的慎重考虑,公司于中山 市翠亨新区东片区东三围购得土地 37,687.11 平方米,用于建设本次新增募投项 目——新益昌高端智能装备制造基地项目,并将新益昌智能装备新建项目节余资 金投入前述项目,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 3、“新益昌高端智能装备制造基地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新益昌高端智能装备制造基地项目(发改委备案名称,系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 于拟签订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0)中的“新益昌半导体智 能装备制造基地项目”,除名称变更外实质投资内容不存在变化) (2)实施主体:中山市新益昌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3)项目实施地点:广东省中山市翠亨新区东片区 (4)项目实施周期:24 个月 (5)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拟在自有土地上建设生产基地以及相关 配套基础设施,并购置相关先进设备,建设高端智能装备生产线。总用地面积约 37,687 平方米(折合约 56.53 亩)(具体实际面积以不动产权证书标明的面积为 准)。 “新益昌高端智能装备制造基地项目”总投资 60,046.16 万元,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金以及“新益昌智能装备新建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其中建设投资 50,995.86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10,106.68 万元,“新益昌智能装备新建项目”节 余募集资金投入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新益昌智能装备新 序号 项目 项目总投资 建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投入情况 1 建设投资 50,995.86 11,195.91 1.1 建筑工程 38,923.76 11,195.91 1.2 设备购置及安装 9,643.73 - 1.3 基本预备费 2,428.37 - 2 铺底流动资金 9,050.30 -- 合计 60,046.16 11,195.91 注:以上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涉及的用地面积、项目总投资额为公司估算的结果,最终 实施该项目时,具体数字可能存在变化。 (6)项目建设期及实施进度 本项目计划建设周期为 24 个月,具体实施进度如下表: T+24 阶段/时间(月) 2 4 6 8 10 12 14 16 18 20 22 24 可行性研究 T+24 阶段/时间(月) 2 4 6 8 10 12 14 16 18 20 22 24 初步规划、设计 房屋建设及装修 设备采购及安装 人员招聘及培训 试运营及客户验证 (7)可行性分析 1)符合国家行业政策导向,具有良好的政策可行性 智能制造是制造强国建设的主攻方向,其发展程度直接关乎我国制造业质量 水平。发展智能制造对于巩固实体经济根基、建成现代产业体系、实现新型工业 化具有重要作用。为了实现我国制造业智能化转型升级,国家政府及相关部门陆 续颁布多项鼓励性产业政策,以推动智能制造行业发展。 2015 年 5 月,国务院印发《中国制造 2025》,成为我国实施制造强国战略第 一个十年的行动纲领。《中国制造 2025》明确了 9 项战略任务和重点,提出以“体 现信息技术与制造技术深度融合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制造”为主线,围绕五大 工程,聚焦十大领域,推进智能制造转型升级,实现我国制造业由大变强的历史 跨越。 近年来,国家对智能制造装备行业政策支持力度不断加大,先后出台《“十 三五”规划纲要》、《“十四五”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等顶层政策体系及 《智能制造发展规划(2016-2020 年)》、《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三年行动计划 (2018-2020 年)》、《基础电子元器件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 年)》、《关 于促进制造业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政策鼓励智能制造装备 行业发展。2021 年 12 月,工信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等部门 发布了《“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规划指出在“十四五”及未来很长一段时 期,要立足制造本质,推进智能制造,以工艺、装备为核心,实现制造业数字化 转型、网络化协同、智能化变革,并提出了 2025 年的三项具体目标,即转型升 级成效显著、供给能力明显增强、基础支撑更加坚实。规划还专门对智能装备制 造行业作出了详尽部署,指出要加强产学研联合创新,推动先进工艺、信息技术 与制造装备深度融合,促进通用、专用智能制造装备加速研制和迭代升级。 上述政策对我国智能制造装备行业的发展具有一定的积极推动作用。在国家 政策红利的大背景下,智能制造装备行业将迎来良好的发展机遇。本项目旨在建 设智能制造装备生产基地,是顺应我国制造业智能化改革的具体措施,具有良好 的政策可行性。 2)强大的研发实力和优秀的人才队伍为项目实施提供了技术基础 作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公司深知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始终重视技术研 发的投入与建设。在研发投入方面,公司持续加大研发资金投入,确保公司研发 水平不断进步,2019 年、2020 年、2021 年和 2022 年 1-9 月,公司研发投入分别 为 4,146.38 万元、4,929.37 万元、7,649.99 万元和 6,127.96 万元,2019-2021 年复 合增长率达 35.83%;在技术创新方面,公司通过持续的研发创新,在智能制造 装备领域取得了众多技术研发成果,如直驱矢量控制技术、自动追踪纠偏控制技 术、机器视觉高速定位技术、微型(Mini)芯片转移技术等前沿技术;在专利获 取方面,公司凭借杰出的研发实力和多年的经验积累,荣获了一系列技术研发专 利,为公司的持续发展奠定了技术基础。 核心技术的突破以及知识产权的获取离不开公司专业技术人才的贡献。长期 以来,公司注重技术人才团队的建设,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经建立起一支综 合素质高、研发能力强、实操经验丰富的专业技术团队,且核心技术人员具有多 年的智能制造设备研发经验,能够针对市场变化趋势和客户个性化需求,制定对 应研发计划并快速开发相关产品。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拥有研发人员 328 人,占公司总员工数的 22.53%。公司通过自主培养和招纳专业人才等方式, 积极扩充研发团队,进一步完善和提升现有核心技术体系,提升公司技术实力和 创新水平,加快技术和产品应用转化,满足市场及客户需求。 综合来看,公司现有的核心技术体系及人才队伍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了一定 的技术条件,在技术与人才方面保障本项目的顺利进行。 3)丰富的生产经验和完善的管理体系为项目实施提供了制造基础 公司作为国内少有的具备核心零部件自主研发与生产能力的智能制造装备 企业,具有成熟的技术工艺、丰富的生产经验,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力保障。 在生产经验方面,公司智能制造设备产线制定了严格的生产流程制度和质量控制 程序,产品生产工艺流程与技术研发、质量检验等部门密切配合,各部门分工明 确、协调运行,有效保障产品生产工作高效开展。本项目在兼顾扩大优势产品产 能的同时优化公司产品结构,通过项目建设,公司主要配置先进的设备仪器,实 现规模化生产,从而提高生产效率。公司丰富的生产经验将为项目实施提供有力 保障。 此外,公司完善的管理体系能够为项目建设提供有效的管理支持。一直以来, 公司致力于现代化管理水平的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同行业领先。公司根据自身的 业务性质和规模等实际情况,建立了“云星空 ERP 系统”,具体涵盖计划管理、 采购管理、仓库管理、生产管理、车间管理、委外管理、销售管理、财务管理等, 由 PMC 部、采购部、制造中心、营销中心、财务部等部门协同完成。同时,公 司汇聚了一支优秀的核心管理团队,团队成员具备丰富的行业经验和管理经验, 熟悉行业的经营模式以及发展趋势,能够及时根据市场动态调整公司经营策略, 为项目发展提供战略决策。 综合来看,公司丰富的生产经验以及完善的管理体系,将有助于此次智能制 造装备生产基地项目顺利实施,有效规避由于产能扩张、经营管理不善而带来的 风险,确保公司新建项目按期有序进行,尽早实现公司盈利水平提升,推动公司 平稳健康发展。 4)良好的品牌形象和稳定的客户资源为项目实施提供了市场基础 自成立以来,公司持续稳步发展,经营规模逐步扩大,综合实力显著提升, 已发展成为智能制造装备领域的领先企业。公司在行业内深耕多年,凭借过硬的 产品质量、技术创新能力和高效优质的配套服务能力,塑造了良好的品牌形象, 并获得了政府部门、行业协会、专业机构的广泛认可。 2019 年,公司荣获高工产业研究院颁发的“年度创新技术与产品奖”、“2019 年度品牌”;2020 年,公司荣获中国通信工业协会颁发的“2020 年度 Mini-LED 巨量转移装备知名品牌奖”,荣获深圳市宝安区五类百强企业联合会颁发的“坚守 先进制造标杆企业”;2021 年,公司荣获深圳市宝安区半导体行业协会颁发的“国 内半导体封装设备领先上市企业”,荣获中国电子信息博览会组委会颁发的“第九 届中国电子信息博览会创新奖”;2022 年 1-9 月,公司被深圳市照明与显示工程 行业协会评为“2021 年度卓越品牌示范单位”,被列入高工 LED、高工产研(GGII) 评定的“2022 显示产业 TOP50”,公司荣获中国 LED 首创大会组委会评定的“2021 年度中国 LED 行业营收 50 强企业”,荣获“第十届中国电子信息博览会创新奖”。 依托于良好的品牌形象,公司秉承“合作双赢”思想,以客户需求为导向, 深化战略大客户合作,致力于打造卓越的客户服务能力,并持续加强客户群体的 开发工作。在 LED 领域,公司的客户包括国星光电、东山精密、三安光电、华 天科技、鸿利智汇、瑞丰光电、雷曼光电、厦门信达、晶台股份、聚飞、翰博、 艾比森、天马、TCL、洲明科技、中麒光电、京东方、创显光电、隆利光电、利 晶微、高科华烨、木林森、欣亿光电、广东晶科等知名公司,并与国际知名厂商 SAMSUNG、亿光电子等保持良好合作;在半导体领域,公司的客户包括晶导微、 灿瑞科技、扬杰科技、通富微、固锝电子、亚芯微、蓝箭、恺锐、州禾、群芯微、 盐芯微、锐骏等知名公司,其封测业务涵盖 MEMS、模拟、数模混合、分立器 件等领域;在电容器领域,公司的客户涵盖了艾华集团、江海股份、丰宾电子等 知名公司,公司在电容器设备领域,已成为国内知名电容器厂商首选的设备品牌 之一。 综合来看,公司良好的品牌形象和稳定的客户资源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了一 定的市场条件,在产能消化方面保障本项目的顺利进行。 四、新增募投项目实施的风险及控制措施 (一)技术泄密及核心研究人员流失风险及控制措施 作为技术密集型企业,公司业务发展与其拥有的专业技术人才数量、素质密 切相关。公司经过多年的探索和积累,培养了一支研发能力强、实践经验丰富的 技术开发队伍。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技术储备和客户资源。虽然公司 已制定完善的研发机制以维持技术团队的稳定性,但目前行业竞争日趋激烈,行 业内技术人才流动速度加快,公司技术团队的稳定性面临着市场变化的考验,如 果发生现有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情况,则可能会影响公司部分产品的领先优势, 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针对上述风险,公司拟采取的防范措施主要有:(1)完善公 司技术保密制度,强化技术人员法律意识;(2)在贯彻既往对技术人员的激励制 度和奖励政策的同时,努力为其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并全力营造具有高度认同 感的企业文化,增强其对企业的忠诚度和归属感;(3)建立健全研发制度,对产 品开发全程进行跟踪控制,研究成果经过严格的制度程序由专职部门对外发放、 传递,避免研发成果完全依赖核心技术人员的风险。 (二)募投项目实施风险及控制措施 新募投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前市场环境、行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等 因素作出的,在新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同时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发展等多种因 素影响,如因国家或地方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 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甚至终止的风险。同时,新募投项目的实施对公司 的组织和管理水平提出了较高要求,公司的资产、业务规模将进一步扩大,研发、 生产和管理团队将相应增加,公司在人力资源、财务等方面的管理能力需要不断 提高,任何环节的疏漏或者执行不力,可能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按期实施及 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针对上述风险,公司拟采取的防范措施主要有:(1)及时了 解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和其他政策信息,加强政策研究能力,对自身研发方向做出 正确的战略调整;(2)充分利用政策的有利方面,加快企业发展;(3)制定详细 的项目资金使用计划,相应数据尽可能接近实际水平,减小误差,并且设置专门 的管理小组,切实做好项目年度资金计划的落实工作,确保项目资金尽可能地按 照前期资金使用计划分配。 (三)收益无法达到预期风险及控制措施 本项目整体建设周期为 2 年,预计 2025 年建成达产。受宏观经济、行业发 展变动等多种因素影响,项目达产后也可能存在项目效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风险控制措施: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及新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将严格执行公司 治理和内部控制的规定,加强项目建设的质量、预算和安全管理,并持续跟踪项 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遇到的各方面问题,积极沟通协调,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问题, 确保新项目尽快投产。 五、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及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 投项目的具体影响 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及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 目是公司综合考虑市场、行业环境的变化,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 决定,本次调整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优化资源配置。公司本次 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行上述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 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公 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6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 及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 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经审议,同意将“新益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 金”项目结项;同意将“新益昌智能装备新建项目”调整投资规模并结项,将尚 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扣除待支付尾款后的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新 益昌高端智能装备制造基地项目”的建设(实际节余募集资金以资金转出当日的 专户余额扣除待支付尾款及相应手续费为准);同意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 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人士具体办理相关事项,同意公司、中山市新益昌自动化 设备有限公司与募集资金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结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投资规模并结项,将尚未用完毕的募集资 金扣除待支付尾款后的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建设,开立募集资金账 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等相关规定,有利于规范公司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存放和使用,提高募集资 金的使用效率,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 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及结项并将节余募 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分别 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及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 其他募投项目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 及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 分募投项目结项、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及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 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林宏金 陈胜可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