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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润微: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2021-04-28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




         联席主承销商




        二〇二一年四月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

  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华润微电
子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43 号)批复,
同意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简称“华润微”、“发行人”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的注册申请。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保荐机构(联席主承
销商)”或“联席主承销商”)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中信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联席主承销商”)作为本次发行的
联席主承销商(中金公司和中信证券以下合称为“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开曼
群岛公司法》(以下简称“《开曼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科
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下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通过的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决议
及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的规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
规性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本报告,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发行概况
     (一)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人将在中国证监会同
意注册后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1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每股面值为 1 港元。

     (三)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
期首日,即 2021 年 4 月 7 日,发行价格不低于 48.00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
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
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
总量)的 80%。

    公司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
中确定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48.00 元/股,与发行底价的比率为
100.00%。

     (四)发行数量

    根据发行人《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发行人本次
发行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 135,102,799 股(含
本数),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500,000.00 万元人民币(含本数)。

    根据发行人《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拟发行股票数量为 104,166,666 股,不超过 135,102,799 股(含
本数),即不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 10%。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500,000.00 万元(含本数)。

    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际发行数量为
104,166,666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4,999,999,968.00 元,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的方式发行,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
册的最高发行数量,已超过本次发行方案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

     (五)发行对象

    1、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2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及《追加认购邀请书》
中确定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 48.00 元/股,发行股数 104,166,666 股,
募集资金总额 4,999,999,968.00 元。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18 家,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承销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本次发行的普通股股票,并与发行人签订了股份认购协议。本次发行配售结果如
下:
序号         获配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锁定期(月)
         重庆西永微电子产业园区开
 1                                       31,250,000   1,500,000,000.00        6
         发有限公司
 2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687,499     368,999,952.00        6
 3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6,875,000     330,000,000.00        6
 4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354,166     304,999,968.00        6
         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
 5                                        6,250,000     300,000,000.00        6
         限合伙)
 6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000,000     288,000,000.00        6
 7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854,166     232,999,968.00        6
 8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166,666     199,999,968.00        6
         深圳市中金岭南资本运营有
 9                                        4,166,666     199,999,968.00        6
         限公司
         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
 10                                       4,166,666     199,999,968.00        6
         股份有限公司
 11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645,833     174,999,984.00        6
         JPMorgan Chase Bank,
 12                                       3,625,000     174,000,000.00        6
         National Association
 13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541,666     169,999,968.00        6
         宁波宏阳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14                                       3,125,000     150,000,000.00        6
         (有限合伙)
 15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125,000     150,000,000.00        6
         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
 16                                       3,125,000     150,000,000.00        6
         公司
         共青城安芯投资合伙企业
 17                                       1,187,500      57,000,000.00        6
         (有限合伙)
 18      浙江韦尔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1,020,838      49,000,224.00        6
                合计                    104,166,666   4,999,999,968.00

       2、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认购对象重庆西永微电子产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在本次认购前十

                                         3
二个月内曾为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华润微电子(重庆)有限公司的股东,基于谨慎
性原则,重庆西永微电子产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构成公司的关联方。根据 2020
年 11 月 5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及其授
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包括确认本次发行的
发行对象等事项。鉴于重庆西永微电子产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与发行人之间的关
联关系,2021 年 4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重
庆西永微电子产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作为认购对象的事项,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
行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发行获配的 18 名投资者不包括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与发
行人不存在前述关联关系。重庆西永微电子产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虽然为发行人
关联方,但其参与本次发行并不属于上述禁止情形,且已出具自有资金承诺并履
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六)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4,999,999,968.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2,125,768.11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987,874,199.89 元。

     (七)限售期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的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
得上市交易。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
司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
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内部决策程序

    1、2020 年 10 月 19 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4
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
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
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
报及相关填补措施的议案》《关于相关主体就切实履行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进行承
诺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 年-2022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
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2020 年 11 月 5 日,发行人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
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
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
报及相关填补措施的议案》《关于相关主体就切实履行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进行承
诺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 年-2022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
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
关的议案,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

     (二)监管部门同意注册过程

    2021 年 2 月 4 日,发行人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
《关于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意见的通知》,上交所发行
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发
行人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1 年 3 月 10 日,中国证监会核发《关于同意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43 号),同意发行人向特定对象
发行 A 股股票的注册申请。

                                     5
三、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
       (一)《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于 2021 年 4 月 6 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华润微
电子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以下简称“《发行方案》”),
并于 2021 年 4 月 6 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关于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会后事项承诺函》启动本次发行。

    在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报送《发行方案》后,有 2 名新增投资者表达了认
购意向,为推动本次发行顺利完成,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特申请在之前报送的
《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认购邀请名单》的基础之上增
加该 2 名投资者,全部为私募及其他机构,具体如下:
       序号                              投资者名称
        1                   共青城安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                        浙江韦尔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在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律师的见证下,截至 2021 年 4 月 8 日发行人及联
席主承销商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 294 名符合相关条件的投资者发出了《华润微电
子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
及《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购报价单》(以下简称“《申购报
价单》”)等附件,邀请其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上述 294 名投资者中具体包括:
发行人前 20 名非关联股东(已剔除关联方,未剔除重复机构)20 家、基金公司
62 家、证券公司 33 家、保险机构 24 家、私募及其他机构 151 家、个人投资者 4
位。

    经联席主承销商与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核查,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在本
次发行中发出的附有《申购报价单》的《认购邀请书》合法、有效。本次认购邀
请书发送对象的范围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承销实施
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亦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董事会


                                     6
 决议及向上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文件的相关要求。

       本次发行不存在“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通过直接或通过结构化
 产品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上市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向发
 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以及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
 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二)申购报价情况

       2021 年 4 月 9 日(T 日)上午 9:00 至 12:00,在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律师
 的见证下,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共收到 15 名认购对象回复的《申购报价单》。
 经发行人、联席主承销商与律师的共同核查确认,15 名认购对象均及时提交了
 《申购报价单》及其附件,15 名认购对象的报价均符合《认购邀请书》要求,
 均为有效报价,有效报价区间为 48.00 元/股-57.83 元/股。

       投资者具体申购报价情况如下:

                                      申购价格        申购金额      是否为有
序号            发行对象
                                      (元/股)       (万元)        效申购

 1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8.00         15,000     是
       宁波宏阳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2                                           48.00         15,000     是
       限合伙)
                                             49.64         15,000
       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
 3                                           48.82         15,000     是
       司
                                             48.00         15,000
       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
 4                                           48.45         20,000     是
       份有限公司
 5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5.35         30,200     是

       重庆西永微电子产业园区开发
 6                                           48.00        150,000     是
       有限公司

 7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48.17         33,000     是

                                             57.83         15,000
 8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6.01         17,000     是
                                             48.67         17,500
 9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7.00         23,200     是



                                       7
                                             申购价格           申购金额         是否为有
序号                发行对象
                                             (元/股)          (万元)           效申购

                                                     49.30             23,300
                                                     51.82             28,400
 10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是
                                                     48.02             28,800
 11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8.10             15,100       是
                                                     56.00             15,000
 12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2.00             19,600       是
                                                     50.00             23,000
          深圳市中金岭南资本运营有限
 13                                                  49.80             20,000       是
          公司
          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50.13             16,000
 14                                                                                 是
          伙)                                       48.33             30,000
          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15                                                  50.00             15,000       是
          Association

 (三)首轮确定的投资者股份配售情况

          首轮配售采取《认购邀请书》里确定的相关原则,申购报价结束后,联席主
 承销商对收到的《申购报价单》进行簿记建档。根据首轮投资者询价情况及上述
 配售原则,首轮申购共发行 93,937,496 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格为 48.00 元/
 股,与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一致。首轮配售的投资者获配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获配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锁定期(月)
      1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645,833      174,999,984.00        6
      2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854,166      232,999,968.00        6
      3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791,666      229,999,968.00        6
      4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291,666      301,999,968.00        6
      5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000,000      288,000,000.00        6
            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
      6                                         6,250,000      300,000,000.00        6
            限合伙)
            JPMorgan Chase Bank,
      7                                         3,125,000      150,000,000.00        6
            National Association
            深圳市中金岭南资本运营有
      8                                         4,166,666      199,999,968.00        6
            限公司
            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
      9                                         3,125,000      150,000,000.00        6
            公司
            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
  10                                            4,166,666      199,999,968.00        6
            股份有限公司
  11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6,875,000      330,000,000.00        6


                                               8
序号         获配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锁定期(月)
 12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145,833     150,999,984.00        6
         重庆西永微电子产业园区开
 13                                      31,250,000   1,500,000,000.00        6
         发有限公司
 14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125,000     150,000,000.00        6
         宁波宏阳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15                                       3,125,000     150,000,000.00        6
         (有限合伙)
                合计                     93,937,496   4,508,999,808.00

       (四)追加认购流程及投资者获配情况

       根据首轮投资者询价情况及《认购邀请书》中的配售原则,确定发行价格为
48.00 元/股。首轮配售数量 93,937,496 股,首轮募集资金总额 4,508,999,808.00
元,未达到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上限 500,000.00 万元,认购股数尚未达到本次发行
预设的上限 135,102,799 股(含本数),且有效认购对象数量不超过 35 名,发行人
与联席主承销商决定启动追加认购。根据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发行人和联席主
承销商以确定的价格,即 48.00 元/股向投资者继续征询认购意向,并在 2021 年
4 月 9 日向投资者发送《追加认购邀请书》。本次发送《追加认购邀请书》的范
围为首轮已发送《认购邀请书》的 294 位投资者。

       本次追加认购时间为 2021 年 4 月 9 日-4 月 12 日上午 10:45,截至 2021 年 4
月 12 日上午 10:45,本次发行追加认购工作结束。追加期内,中金公司簿记中心
共收到 8 名投资者的追加认购申请,具体申购情况如下表所示:
                                      申购价格           申购金额         是否获得
序号           申购对象名称
                                      (元/股)          (万元)           配售
 1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8.00              7,500        是
 2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8.00              1,900        是
 3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8.00              6,700        是
         JPMorgan Chase Bank,
 4                                           48.00              2,400        是
         National Association
 5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8.00             20,000        是
         共青城安芯投资合伙企业
 6                                           48.00              5,700        是
         (有限合伙)
 7       浙江韦尔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48.00              5,000        是
 8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8.00              2,600        否
                合计                                           51,800

       本次追加认购投资者具体获配明细如下表:

                                         9
序号           获配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锁定期(月)
 1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562,500           75,000,000.00        6
 2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95,833         18,999,984.00        6
 3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395,833           66,999,984.00        6
           JPMorgan Chase Bank,
 4                                                500,000         24,000,000.00        6
           National Association
 5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166,666       199,999,968.00           6
           共青城安芯投资合伙企业
 6                                            1,187,500           57,000,000.00        6
           (有限合伙)
 7         浙江韦尔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1,020,838           49,000,224.00        6
                  合计                       10,229,170       491,000,160.00

         (五)发行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中国证券业协会《证
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的要求,联席主承销商须开展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按照《认购邀请》中约定的投资者分类标准,投资者划
分为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其中专业投资者又划分为专业投资者Ⅰ、专业投
资者Ⅱ和专业投资者Ⅲ,普通投资者按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由低到高划分为 C1
保守型、C2 谨慎型、C3 稳健型、C4 积极型、C5 激进型。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风险等级界定为 R3 级,适合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中风险承受能力等级在
C3 及以上的投资者参与申购。本次华润微发行对象均已提交相应核查材料,其
核查材料符合联席主承销商的核查要求,联席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对象的
投资者适当性核查结论为:
                                                                       产品风险等级与风险
 序号                    投资者名称                投资者分类
                                                                       承受能力是否匹配
             重庆西永微电子产业园区开发有
     1                                            普通投资者 C4                   是
             限公司
     2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I                   是
     3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I                   是
     4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I                   是
             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5                                            普通投资者 C4                   是
             伙)
     6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I                   是
     7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I                   是
     8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I                   是



                                             10
                                                               产品风险等级与风险
 序号               投资者名称                  投资者分类
                                                               承受能力是否匹配
          深圳市中金岭南资本运营有限公
  9                                            普通投资者 C4          是
          司
          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
  10                                           专业投资者 I           是
          有限公司
  11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I           是
          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12                                           专业投资者 I           是
          Association
  13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I           是
          宁波宏阳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14                                           专业投资者 I           是
          限合伙)
  15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I           是
  16      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普通投资者 C4          是
          共青城安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17                                           普通投资者 C4          是
          合伙)
  18      浙江韦尔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普通投资者 C4          是

      经核查,上述 18 家投资者均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
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联席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
管理相关制度要求。

       (五)发行对象的私募备案核查情况

      根据询价申购结果,联席主承销商和发行见证律师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发行对
象是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
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自律规则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进行了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如下:

      1、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欧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鹏华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宏阳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证
券投资基金管理人,以其管理的私募基金、公募基金、社保基金、资产管理计划、
养老金产品等产品参与认购。经核查,其参与配售的私募基金及资产管理计划产
品已按照有关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了备案。

      2、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为私募投资基金,认购资金来
源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其已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11
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
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规定完成了私募投资基金的备案手续,其管理人
已完成基金管理人登记。

    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证券公司,重庆
西永微电子产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市中金岭南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浙江韦
尔股权投资有限公司、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为企业法人投资者,济南
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青城安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合伙
企业投资者,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为合格境外投资者,其
均以自有资金参与申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
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
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范围,不需要履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私募投资
基金登记备案手续。

     (六)发行对象资金来源的说明

    经核查,本次认购的股份不存在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或其他任何代持的情形,
认购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的情形,亦
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接受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联席主承销商以及前述主体关联方提供的任何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综上所述,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上述认购资金来源
的安排能够有效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再融资业务若
干问题解答》等相关规定。

     (七)本次发行缴款、验资情况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于 2021 年 4 月 13 日向 18 名发行对象发出《华润微
电子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缴款通知书》(下称“《缴款通知书》”)。

    2021 年 4 月 16 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
告(天职业字[2021]23256 号)。经审验,截至 2021 年 4 月 15 日止,联席主承销
商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已收到 18 名认购对象缴付的认购资金,资金总额人民币

                                    12
4,999,999,968.00 元(大写:肆拾玖亿玖仟玖佰玖拾玖万玖仟玖佰陆拾捌元整)。

    2021 年 4 月 16 日认购资金验资完成后,联席主承销商在扣除相关费用后向
发行人指定账户划转了认股款。

    2021 年 4 月 16 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
告(天职业字[2021]23249 号),经审验,截至 2021 年 4 月 16 日止,发行人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总数量为 104,166,666 股,发行价格为 48.00 元/股,实
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999,999,968.00 元(大写:肆拾玖亿玖仟玖佰玖拾玖
万玖仟玖佰陆拾捌元整),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 12,125,768.11 元,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987,874,199.89 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 87,562,499.44 元,
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 4,900,311,700.45 元。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联席主承销商认为,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合规,
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缴款通知的发送、缴款和验资过程合规,符合《认购邀请
书》的约定,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及本次发行的发
行方案的规定以及《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承销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13
(此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合规性的报告》之签章页)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

                 沈如军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魏先勇                     王   健




项目协办人:_________________

                 黄雨灏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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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合规性的报告》之签章页)




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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