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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润微:华润微: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1-04-30  

                        公司代码:688396                                                公司简称:华润微


                                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0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
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
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
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华润微电子(控股)有限公司、无锡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无锡
     华润上华科技有限公司、华润微集成电路(无锡)有限公司、无锡华润华晶微电子有限公司、华润微
     电子(重庆)有限公司等 14 家境内控股子公司,涵盖了芯片设计、晶圆制造、封装测试等全产业链
     业务板块。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96.15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97.71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采购业务、销售业务、招投标管理、资金管理、固定资产、人力资源管理、合同管理、EHS 管理、
网络安全与信息化、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企业文化、风险评估、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资产管理、
研究开发、预算管理、财务报告、信息系统、子公司管控、工程管理等。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产品迭代较快风险、研发未达预期风险、知识产权风险、市场波动风险、行业竞争风险、产业政策
变化风险、采购风险、关键技术人员流失风险、财务风险、法律风险等。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本年度,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
报规则第21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的相关豁免规定,未将于2020年度收购的杰群电
子科技(东莞)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纳入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7.   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关于加强中央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做好2021年中央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监督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华润集团内部控制评价操
作指南》、《华润微电子风险管理指引》等相关文件,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
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
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利润总额           大于等于 5%          大于等于 3%小于 5%              小于 3%
说明:
    公司采用内部控制缺陷对利润总额的影响程度判定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定量标准,如果内部控
制缺陷可能引起财务报表错报金额大于等于利润总额的5%,则认定该缺陷为重大缺陷;如果小于5%、
大于等于3%,则认定该缺陷为重要缺陷;如果小于3%,则认定该缺陷为一般缺陷。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公司缺乏科学决策程序或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受到
                  巨额处罚;关键管理人员或重要人才严重流失,影响正常经营;重要业务缺乏制
重大缺陷
                  度控制或制度系统失效;识别出与财务报告相关的高级管理层人员的舞弊行为;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等。
                  公司决策程序存在但不够完善或决策程序出现较大失误;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造
重要缺陷          成损失;关键岗位业务人员大量流失;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重要缺陷;内部控
                  制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等。
                  主要是有悖最佳操作原则和可能导致效率低下的做法,一般不直接造成经营管理风
一般缺陷
                  险。
说明:
    在内部控制缺陷造成的影响额很难确定情况下,公司通过分析该缺陷所涉及业务性质的严重程度、
直接或潜在负面影响的性质、影响的范围等因素,认定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
陷。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资产损失           大于等于 5%          大于等于 3%小于 5%              小于 3%
说明:
    公司采用内部控制缺陷对资产总额的影响程度判定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定量标准,如果内部
控制缺陷可能引起资产损失金额大于等于资产总额的5%,则认定该缺陷为重大缺陷;如果小于5%、大
于等于3%,则认定该缺陷为重要缺陷;如果小于3%,则认定该缺陷为一般缺陷。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公司缺乏科学决策程序或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受到
重大缺陷
                  巨额处罚;关键管理人员或重要人才严重流失,影响正常经营;重要业务缺乏制度
                     控制或制度系统失效;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等。
                     公司决策程序存在但不够完善或决策程序出现较大失误;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造
重要缺陷             成损失;关键岗位业务人员大量流失;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重要缺陷;内部控
                     制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等。
一般缺陷             除了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以外的缺陷。
说明:
    在内部控制缺陷造成的影响额很难确定情况下,公司通过分析该缺陷所涉及业务性质的严重程度、
直接或潜在负面影响的性质、影响的范围等因素,认定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
陷。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均在发现时即责成相关部门及责任人制定整改计划,均已整改完成。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均在发现时即责成相关部门及责任人制定整改计划,均已整改完成。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2020 年,面对新冠疫情和复杂的宏观市场环境,公司根据华润集团对内部控制体系工作的部署与
相关要求,继成功登陆科创板上市后,积极做好内部控制相关工作,稳步推动内控体系建设与完善,持
续探索完善内控工作机制,加强各业务领域制度建设,推动内控体系制度整合优化,实现重大风险评估
监测跟踪,发挥信息系统刚性约束作用,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
    2021 年,公司严格落实国资委及集团对内控工作的有关要求,继续秉持“强内控、防风险、促合规”
目标,持续推动制度整合优化,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实施重大风险评估与监测,推动完善内控监督
评价,加强信息化管控,建立健全以风险管理为导向、合规管理监督为重点,严格、规范、全面、有效
的内控体系。此外,进一步树立和强化管理制度化、制度流程化、流程信息化的内控理念,通过“强监
管、严问责”和加强信息化管理,将内控的理念和要求嵌入业务流程,促使公司依法合规开展各项经营
活动,实现"强内控、防风险、促合规"的管控目标,形成全面、全员、全过程、全体系的风险防控机制,
切实全面提升华润微电子的内控体系有效性。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陈小军
                                                                        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