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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润微:2021-032 华润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6-25  

                        证券代码:688396               证券简称:华润微    公告编号:2021-032

                       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6 月 24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运河西路 288 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16

普通股股东人数                                                     11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1,044,646,590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1,044,646,59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79.1343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79.1343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表决方式为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会议的召开、召集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注册地开曼群岛的法律、《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经第六次修订及重列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
程细则》(以下简称“《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聘请了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
所李超律师、黄毓智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公司董事长陈小军先生因公
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事前已履行请假程序,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兼首席运营官
李虹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 4 人,公司董事长陈小军先生、
马文杰先生、张宝民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事前已履行请假程序;
2、公司董事会秘书吴国屹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部分高管、公司聘请
的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李超律师、黄毓智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87,537,623 99.9979           1,821   0.0021          0       0.0000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00、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是否当选
                                                   效表决权的比例(%)
           选举汤树军先生
  2.01     为 公 司 第 一 届 董 1,037,805,750                     99.3451            是
           事会非独立董事

(三)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关于对外投资
  1                          87,537,623       99.9979   1,821    0.0021          0     0.0000
         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
       选举汤树军先
       生为公司第一
2.01                     80,698,604   92.1854
       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第 1 项和第 2 项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的
表决权数量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2、第 1 项议案,关联股东华润集团(微电子)有限公司和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
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重庆西永微电子产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未参与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
3、第 1 项和第 2 项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超、黄毓智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
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证券法》《股
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章程》的规定,
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