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微: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2021-09-14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作为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微”或“公司”)
的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
对华润微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具体核
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44号文核准,华润微电子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92,994,049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
使前),募集资金总额375,032.38万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募集资金净
额为367,320.13万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上述款项已于2020年2月18日全
部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
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2月19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20]7111号《验
资报告》。2020年3月27日,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商)
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公司在初始发行292,994,049股普通股的基础上额外发
行43,949,000股普通股,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股数为336,943,049股,增加的募集
资金总额为56,254.72万元,连同初始发行规模292,994,049股股票对应的募集资金
总额375,032.38万元,本次发行最终募集资金总额为431,287.10万元。扣除发行费
用合计为7,712.64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423,574.46万元。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已于2020年4月1日将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所对应的募集资金合计56,254.72
万元划付给公司。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行使超额配售
选择权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4月2日出具了天职业字
[2020]18408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前述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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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和《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
额募集资金和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对应的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披露的公司募集
资金使用计划以及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投入进度(%)
募投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1) 累计投入金额(2)
(2)/(1)
8 英寸高端传感器和功
150,000.00 56,001.01 37.33
率半导体建设项目
前瞻性技术和产品升
60,000.00 15,472.77 25.79
级研发项目
产业并购及整合项目 30,000.00 28,752.60 95.84
补充营运资金 60,000.00 43,349.38 72.25
小 计 300,000.00 143,575.76 47.86
超募资金投向 123,574.46 123,574.46 100.00
产业并购及整合 123,574.46 123,574.46 100.00
合 计 423,574.46 267,150.22 63.07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结合目前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
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拟对“8英寸高端传感器和功率半导体建设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本次调整前 本次调整后
募投项目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8 英寸高端传感器和功率半
不晚于 2021 年 6 月 不晚于 2022 年 12 月
导体建设项目
(二)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针对“8英寸高端传感器和功率半导体建设项目”,公司已于原计划时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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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前期系列基础设施工程,并达到可使用状态,同时,公司已下达了设备采购
订单,部分设备已安装调试完毕,已增加月产能约1万片。但受新冠肺炎疫情导
致的停工停产,多国实行“封国”措施并管控进出口贸易活动,再加上半导体市
场需求高涨等叠加因素导致晶圆制造产能紧张,设备交期普遍延长,进而对该项
目具体工作的推进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公司后续需根据设备到位情况按进度进行
款项支付,因而其建设周期需相应进行延长。公司现拟将“8英寸高端传感器和
功率半导体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由2021年6月延长
至2022年12月,该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和募集资金投资用途等均未发
生变更。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系结合公司自身项目进度所进行的必要调整。本次调
整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和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会对募投项目
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形,不会对公司当前和未来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
求。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合规委员会审议程序
2021年9月12日,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合规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8英寸高端
传感器和功率半导体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由2021
年6月延长至2022年12月,该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和募集资金投资用
途等均未发生变更,并同意提交该议案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程序
2021年9月13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8英寸高端传感器
和功率半导体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由2021年6月延
长至2022年12月,该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和募集资金投资用途等均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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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变更。
(三)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和项目运作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
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举措符合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经第六次修订及重列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等有关规定,有利
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
事项。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全文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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