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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润微:华润微:关于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2022-02-18  

                        证券代码:688396         证券简称:华润微           公告编号:2022-004




                        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
           关于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后,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

基金”)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从 78,125,000 股减少至 66,004,593 股,持有股份占公

司总股本比例从 5.92%减少至 4.9999%。大基金不再是公司 5%持股以上大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微”或“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7

日收到大基金《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其有关权益变

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名称: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 2 号 52 幢 7 层 718 室

                                    1
         (3)法定代表人:楼宇光

         (4)注册资本:9,872,000 万元

         (5)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机构核发的注册号码及代码:

     911100007178440918

         (6)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7)主要经营范围:股权投资、投资咨询;项目投资及资产管理;企业管

     理咨询。(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

     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经营期限:2014 年 9 月 26 日至 2024 年 9 月 25 日

         (9)主要股东或者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财政部 36.47%、国开金融有限

     责任公司 22.29%、中国烟草总公司 11.14%、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0.13%、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 5.06%、其他股东 14.91%

         (10)通讯方式: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 2 号 52 幢 7 层 718 室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期间               减持方式      减持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       2021 年 12 月 6 日
                                                     集中竞价交易      12,120,407      0.9181%
   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2 月 17 日

         3、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   无限售条件
                                       78,125,000             5.92%       66,004,593       4.9999%
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流通股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2
    2、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需要披露简式权益变动

报告书,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

润微电子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公司后续将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及时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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