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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润微:华润微: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2022-02-23  

                        证券代码:688396           证券简称:华润微        公告编号:2022-007




                         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3 月 8 日至 2022 年 3 月 9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华润微”或“公司”)独立董事夏正曙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2
年 3 月 11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
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夏正曙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其他独立董事的委

托,就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提案公开征集股

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公告。本人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公司征集上市公司

股东权利管理暂定规定》第三条规定的不得作为征集人公开征集投票权的情形,

并承诺在征集日至行权日期间持续符合作为征集人的条件。征集人保证本公告不


                                     1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

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在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征集人本次征集委托投

票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征集人已签署本公告,本公告的履行不会违

反法律法规、《经第七次修订及重列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或内部制度中

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华润微

    股票代码:688396

    公司负责人:李虹

    董事会秘书:吴国屹

    联系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梁溪路 14 号

    邮政编码:214061

    联系电话:0510- 85893998

    传真:0510- 85872470

    互联网地址:https://www.crmicro.com

    电子信箱:crmic_hq_ir_zy@crmicro.com

    (二)本次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如下议案公开征集委托
                                     2
投票权: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关于公司《2021 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
  1
         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 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修订稿)》
  2
         的议案
  3      关于公司《2021 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
  4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本征集委托投票权公告签署日期:2022 年 2 月 23 日。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 年 3 月 11 日 15 点

      网络投票时间:自 2022 年 3 月 11 日至 2022 年 3 月 11 日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

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

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

      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运河西路 288 号

      (三)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议案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关于公司《2021 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
  1
         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 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修订稿)》
  2
         的议案
  3      关于公司《2021 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
  4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四、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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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独立董事夏正曙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

    夏正曙先生,1960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长期居留权,江苏广播电视大

学商业企业管理专业专科,拥有注册会计师资格。夏先生于 1979 年至 1994 年期

间任无锡市崇安粮食局副科长;于 1994 年加入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现任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副主任会计师、华润微

独立董事。

    2、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

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以及与

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夏正曙先生已出席公司 2021 年 12 月 24 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

五次会议和 2022 年 2 月 22 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并对公

司《关于公司<2021 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修订稿)>

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等议案均投赞成票,并作为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

划的独立意见。

    征集人认为,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可以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

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使经营者和股东形成利益共同体,提高管理效率和经营者

的积极性、创造性与责任心,并最终提高公司业绩。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不会
                                    4
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经第七次修订及重

列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

下:

    (一)征集对象: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2 年 3 月 7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自 2022 年 3 月 8 日至 2022 年 3 月 9 日(上午 9:30-11:30,

下午 13:00-15: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指定媒体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1、请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

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委托人向征集人提供证明其股东身份、委托意思表示的文件清单,包括

但不限于: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

明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

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

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
                                      5
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人代表

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

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

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以到达地邮局加盖邮戳日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梁溪路 14 号

    收件人:沈筛英

    联系电话:0510- 85893998

    联系传真:0510- 85872470

    邮政编码:214061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

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

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

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

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

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6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

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

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

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

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

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

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

无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夏正曙

                                                      2022 年 2 月 23 日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7
    附件:

                                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
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
权的公告》《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
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夏正曙
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
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公司《2021 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1
            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 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2
            考核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 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
    3
            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第二
    4
            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说明:对于每一议案均设“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项,投票时请在
   表决意见对应栏中打“√”,对于同一议案,只能在一处打“√”,多选或漏选视为弃
   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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