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华润微:华润微: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12-22  

                        证券代码:688396             证券简称:华润微      公告编号:2022-049

                      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12 月 21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梁清路 88 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8

普通股股东人数                                                        1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986,005,921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986,005,921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74.6922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74.6922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表决方式为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会议的召开、召集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注册地开曼群岛的法律、《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经第八次修订及重列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
程细则》(以下简称“《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聘请了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
所杨婷婷律师、娜玲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公司董事长陈小军先生因公
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事前已履行请假程序。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总裁李虹先
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12 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 11 人,公司董事长陈小军先
生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事前已履行请假程序;
2、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吴国屹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部
分高管、公司聘请的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杨婷婷律师、娜玲律师列席了本次股
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确认公司《2021 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
      稿)》预留部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983,057,760         99.7009       2,948,161       0.2991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关于确认公
         司《2021 年
         第二类限制
  1      性股票激励      104,075,614         97.2453    2,948,161       2.7547        0    0.0000
         计划(草案修
         订稿)》预留
         部分的议案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第 1 项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的
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第 1 项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

   律师:杨婷婷、娜玲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
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证券法》《股
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章程》的规定,
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