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博: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21-04-29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作为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对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审阅,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
本着负责审慎的态度,对相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对募投项目追加投资及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追加投资“太阳能光伏支架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投资建设新项目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
印度投资新建贾什新能源私人有限公司”,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战略规划,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
低财务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
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关于使用超募
资金对募投项目追加投资及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