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中信 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博”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 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中信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进 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7 月 28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中信 博 新 能 源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注 册 的 批 复 》( 证 监 许 可 [2020]1583 号)核准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3,928,870 股, 并于 2020 年 8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 公司 总股本为 135,715,480 股,其中有流 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 股票数量为 105,449,904 股,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 30,265,576 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及战略配售限售股, 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起 12 个月。其中,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限售股为 924,389 股,相关战略配售股东 1 名,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 战略配售股份数量。除战略配售股份外,本次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 人数为 27 名,限售股股东共计持股数量为 39,113,881 股。本次共解禁限售股 40,038,27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5016%,以上限售股解禁后将于 2021 年 8 月 30 日(星期一)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 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1 (一)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等相关事宜的承诺 1、非自然人股东承诺 (1)上海萃竹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承诺 ①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②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企业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 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 ③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 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 相应调整)不低于减持时最近一期的每股净资产。 (2)深圳市达晨创坤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绿沺投 资有限公司、安徽高新金通安益二期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福建晋江十月 华隆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盐城市大丰金牛沿海新兴产业投资基金(有 限合伙)、西藏金牛万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紫荆天使创投二期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承诺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除实际控制人外的自然人股东承诺 (1)姜绪荣、陈耀民的承诺 ①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②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人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 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 ③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 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 相应调整)不低于减持时最近一期的每股净资产。 (2)吴俊保、陈伟华、刘志凌、毛宗远、张燕、郑海鹏、容岗、王士涛、 俞正明、朱学文、杨应华、盛建安、王程、高进发、荆锁龙的承诺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2 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承诺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①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②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 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公司股份; ③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 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 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董监 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④在卖出后六个月再行买入公司股份,或买入后六个月内再行卖出公司股份 的,则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⑤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 长六个月;若发行人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 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⑥本人在持有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 格将不低于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若发行人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⑦若公司因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二章第二节规 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 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不减持公司股份。 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2)核心技术人员的承诺 ①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3 ②在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发前股份; ③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 4 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 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 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④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对核心技术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4、战略配售对象的相关承诺 安信资管中信博高管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资 管计划”)承诺,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资管计划承诺不通过任何形式在限售期内转让所持有本次配售的股票, 限售期届满后,资管计划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 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 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40,038,270 股。 其中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 924,389 股,限售期 12 个月;除战略配售股份外,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 39,113,881 股, 为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限售期 为 12 个月。 (二)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8 月 30 日(星期一)。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具体情况如下: 持有限售股数量 剩余限售 序 持有限售股 本次上市流通 股东名称 占公司总股本比 股数量 号 数量(股) 数量(股) 例(%) (股) 1 姜绪荣 6,388,048 4.7069 6,388,048 0 深圳市达晨创坤股 2 权投资企业(有限合 4,572,673 3.3693 4,572,673 0 伙) 3 陈耀民 4,215,625 3.1062 4,215,625 0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 4 3,105,530 2.2883 3,105,530 0 绿沺投资有限公司 5 吴俊保 2,035,733 1.5000 2,035,733 0 上海萃竹股权投资 6 2,035,729 1.5000 2,035,729 0 管理中心(有限合 4 伙) 安徽高新金通安益 7 二期创业投资基金 1,959,716 1.4440 1,959,716 0 (有限合伙) 福建晋江十月华隆 8 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1,959,716 1.4440 1,959,716 0 (有限合伙) 9 陈伟华 1,685,336 1.2418 1,685,336 0 10 刘志凌 1,685,336 1.2418 1,685,336 0 11 毛宗远 1,000,000 0.7368 1,000,000 0 12 张燕 972,000 0.7162 972,000 0 盐城市大丰金牛沿 13 海新兴产业投资基 955,548 0.7041 955,548 0 金(有限合伙) 14 郑海鹏 890,232 0.6560 890,232 0 15 容岗 836,629 0.6165 836,629 0 16 王士涛 836,629 0.6165 836,629 0 西藏金牛万兴投资 17 合伙企业(有限合 706,274 0.5204 706,274 0 伙) 深圳紫荆天使创投 18 二期基金合伙企业 623,180 0.4592 623,180 0 (有限合伙) 19 俞正明 422,083 0.3110 422,083 0 20 杨应华 415,455 0.3061 415,455 0 21 朱学文 415,455 0.3061 415,455 0 22 盛建安 391,943 0.2888 391,943 0 23 王程 259,660 0.1913 259,660 0 24 高进发 217,747 0.1604 217,747 0 25 王浩东 211,042 0.1555 211,042 0 26 王旭 211,041 0.1555 211,041 0 27 荆锁龙 105,521 0.0778 105,521 0 安信资管中信博高 管参与科创板战略 28 924,389 0.6811 924,389 0 配售集合资产管理 计划 合计 40,038,270 29.5016 40,038,270 - 注 1:原股东王世成过世后,其所持有的 422,083 股限售股与相关限售期义务已全部由其子 王浩东与王旭分别继承,其中王浩东持有限售股 211,042 股,王旭持有限售股 221,041 股。 注 2:福建晋江十月华隆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名为张家港保税区十月华隆投资 5 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该企业于 2021 年 3 月变更了名称 五、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限售股类型 本此上市流通数量(股) 限售期(月) 1 首发限售股 39,113,881 12 2 战略配售股份 924,389 12 合计 40,038,270 -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中信博上述限售股份持有 人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作出的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符合《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 间等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股东承诺。保荐机构同意中信博本 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以下无正文) 6 (本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郑 旭 朱 赟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月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