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博: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核查意见2022-01-01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事项的核查意见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江苏
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博”、“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中信博对外
担保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确保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中信博新能源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
州电力”)(原名“中信博电力开发(苏州)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工作持续、
稳健开展,提高运营效率和风险抵抗能力,公司计划对苏州电力申请银行综合授
信提供不超过 4 亿元的担保,具体担保金额将视苏州电力的实际需求来确定。董
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担保的相关具体事宜,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本次担
保额度的授权期限自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2021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
独立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本次担保事项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苏州中信博新能源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6 年 05 月 16 日
2、注册地点: 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汇润国际商务广场 2 幢 1208 室 1 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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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法定代表人:周石俊
4、注册资本:5,000 万元
5、股权关系:公司间接持有苏州电力 70%股权;
6、经营范围:电力技术、新能源项目、节能环保项目领域内的技术开发、
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光伏光热电站的技术开发、项目咨询和技术服
务;电力设备及配件、光伏设备及配件、发电机组设备及配件、不间断电源设备
及配件的销售、安装、调试及维修;电力电子设备、电气传动及控制设备、储能
电源、电能质量控制装置、金属制品、五金配件、有色金属、塑料制品、电线电
缆、桥架、阀门的销售;钢结构工程、电力工程的施工与设计;货物及技术的进
出口业务;合同能源管理及咨询服务。(前述经营项目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前
置许可经营、限制经营、禁止经营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苏州中信博新能源电力科技有限公司现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信用状况
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主要财务指标(单户报表)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1 年 09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财务指标
(未经审计) (经审计)
总资产 4,871.47 791.53
净资产 552.27 399.25
负债 4,319.20 392.28
银行贷款 - -
流动负债 4,319.20 392.28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度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1,452.38 1,641.10
净利润 -136.78 -127.38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担保额度仅为公司拟为控股子公
司苏州电力提供的担保额度,且尚需提交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后生效。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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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电力是公司 BIPV 业务模块重要子公司,是公司发展 BIPV 业务的重要
运营企业。2021 年国家相关部门出台了多项光伏建筑一体化利好政策,促进了
公司 BIPV 业务的快速发展。本次担保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
有利于支持其良性发展,抓住市场机遇,为其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同时,担
保对象经营和财务状况稳定,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和
全体股东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公司对控股
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以及上述金额分别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及
总资产的比例如下:
2021 年 12 月 29 日 占经审计净资产 占经审计总资产
(单位:人民币万元) 的比例 的比例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
- - --
供的担保总额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5,000 2.01% 1.07%
对外担保总额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中信博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子公司的业
务发展。同时,上述被担保公司经营状况正常,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中信博及其
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上述担保事项已经中信博第二届董
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
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上述担保事项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中信博为控股子
公司提供担保的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综上,安信证券对中信博为控股子
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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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郑 旭 朱 赟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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