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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信博:中信博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方式变更的公告2022-01-28  

                        证券代码:688408            证券简称:中信博          公告编号:2022-002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方式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募投项目之一“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印度投资新
建贾什新能源私人有限公司”,投资方式由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与合作方共同投
资新建项目公司并持股 60%,变更为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收购合作方全资子公司
(项目公司)60%股权且后续根据项目推进需要进行认购注册资本或股东借款的
投资方式;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信博”)于
2022 年 1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方式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江苏
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印度投资新建贾什新能源私人有限公司”项目,
投资方式由公司通过中信博香港(投资)有限公司与合作方共同投资新建项目公
司并持股 60%,变更为公司通过中信博香港(投资)有限公司收购合作方全资子
公司(项目公司)60%股权且后续根据项目推进需要进行认购注册资本或股东借
款的投资方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安信证券”)发表了核查意见。现将相
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和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7 月 28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中
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0〕
1583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392.8870 万股,每股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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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价格为人民币 42.1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31,459,025.30 元;扣除发
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307,054,803.46 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
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
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0 年 8 月 24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 ZF10756 号
《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

      根据公开披露的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项目
情况如下:

                                                                拟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总额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金额
                                                    (万元)
                                                                    (万元)
  1     太阳能光伏支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安徽融进   50,131.18     50,131.18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
  2                                          公司   8,006.73       8,006.73
                司研发中心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   10,000.00     10,000.00
                 合计                         -     68,137.91     68,137.91

      2021 年经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对募投项目追加投资及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决议通过
使用超募资金对募投项目“太阳能光伏支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追加投资 6,500
万元,及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
印度投资新建贾什新能源私人有限公司”,投资金额为 1,062 万美元,约合人民币
7,253.46 万元。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
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对募投项目追加投资及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1-015)。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1 年半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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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方式变更的原因和具体变更情况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方式变更的原因

    公司募投项目之一“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印度投资新建贾
什新能源私人有限公司”项目,根据公司与印度合作方初始计划投资方式,公司
通过全资子公司中信博香港(投资)有限公司为投资主体,与印度合作方共同设
立合资公司并在印度投资建厂,项目投资总额 1,770 万美元,公司投资总额约
1,062 万美元,占比 60%,印度合作方占比 40%。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对募投项目追加投资及投资建设新
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
    中信博投资印度工厂项目需要国内及印度方投资备案批复,因为印度疫情原
因,在国内备案手续齐全后,迟迟未拿到印度批复。
    根据公司及印度合作方与印度相关部门多次沟通,因疫情原因导致印度方政
府部分部门处于低开工状态,获得印度当地批复时间存有一定不确定性。为加快
投资项目的推进速度,公司经过慎重考虑及印度合作方对项目推进的诉求,商议
由印度合作方先由其全资子公司(印度合作方投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JASH
ENERNY PRIVATE LIMITED 公司成立于 2020 年 9 月 11 日,注册资本为 10 万卢
比,约合 1,350 美元,约合人民币 8,580 元,以下简称“标的公司”)为主体推
进项目的土地租赁、设备采购等事宜。待我司印度投资审批流程完成,印度合作
方再将标的公司 60%股权转让予我司,我司履行实际出资义务,以达到最初计划
的股权架构和投资目的。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方式变更具体情况
    2021 年 12 月 1 日,公司拿到了印度当地关于该项目的准予投资批复。
    现根据项目推进实际需要,公司印度工厂项目由原来与合作方共同出资设立
项目公司变更为公司受让合作方全资子公司(“标的公司”)60%股权的投资方式,
达到最初项目规划的股权架构比例,且后续根据项目推进过程资金需求进行认购
注册资本或股东借款的投资方式进行投资。公司按照原计划以募投资金投资到公
司全资子公司中信博香港(投资)有限公司,通过中信博香港(投资)有限公司
以认购注册资本或股东借款方式,用于印度工厂项目建设。上述募投项目除投资
方式变更以外,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额、建设内容等均

                                       3
不存在变化,只是投资方式根据项目推进的需要做调整。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方式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方式的变更是根据客观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且
有利于更快的推进印度工厂项目的建设速度,尽快投产,匹配印度及周边市场对
公司产品的需求,节约成本,稳固公司在印度市场的占有率及客户粘性,不会对
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方式的变更,并未改
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也未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
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科学合理决策,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和外部监督,
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实现公司与投资者利益最大化。

    四、履行的程序

    2022 年 1 月 26 日,中信博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方式变更的议案》,同意
公司募投项目之一“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印度投资新建贾什新
能源私人有限公司”项目,投资方式由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与合作方共同投资新
建项目公司并持股 60%,变更为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收购合作方全资子公司(项
目公司)60%股权且后续根据项目推进需要进行认购注册资本或股东借款的投资
方式。
    五、独董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方式的变更,内容及审议程
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战略规划,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
一致同意《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方式变更的议案》。
    六、监事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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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方式变更的事项,符合公司募投项
目实际推进需求,符合公司海外供应链建设的战略规划,有助于公司海外市场的
不断开拓。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方式变更的议案》。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方式变更的相关事项已
经公司 2022 年 1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
要的内部审批程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方式的变更,系基于项目实际推
进需要,并充分考虑了公司客观实际情况而实施,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向,
不会对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方式变更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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