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博: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投项目投资方式的核查意见2022-01-28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方式
的核查意见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
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博”、“公司”或“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中信博变更部分募
投项目投资方式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0 年 7 月 28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中信博
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83
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392.8870 万股,每股发行价
格 42.19 元,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143,145.9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12,440.42 万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130,705.48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 62,567.57 万元。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
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 ZF10756 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
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募投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募集资金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实施主体
金金额
太阳能光伏支架生产基地 安徽融进新能源
1 50,131.18 50,131.18
建设项目 科技有限公司
1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
2 8,006.73 8,006.73 公司
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公司
合计 68,137.91 68,137.91 -
2021 年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对募投项目追加投资及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决议通
过使用超募资金对募投项目“太阳能光伏支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追加投资 6,500
万元,及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
印度投资新建贾什新能源私人有限公司”,投资金额为 1,062 万美元,约合人民币
7,253.46 万元。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的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对募投项目追加投资及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15)。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1 年半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19)。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方式变更的具体情况和原因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方式变更的原因
公司募投项目之一“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印度投资新建
贾什新能源私人有限公司”项目的初始计划投资方式为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中
信博香港(投资)有限公司为投资主体,与印度合作方共同设立合资公司并在
印度投资建厂,项目投资总额1,770万美元,公司投资总额约1,062万美元,占
比60%,印度合作方占比40%。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披
露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对募投项目追加投资及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1-015)。
中信博投资印度工厂项目需要国内及印度方投资备案批复,公司前期取得
国内相关备案后积极推动印度方投资备案批复事项,受疫情影响相关事项进展
较为缓慢。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为加快投资项目建设进度,与印度合作方友好商议由
印度合作方先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印度合作方投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JASH
ENERNY PRIVATE LIMITED公司成立于2020年9月11日,注册资本为10万卢
2
比,约合1,350美元,约合人民币8,580元,以下简称“标的公司”)为主体推进
项目的土地租赁、设备采购等事宜。待公司印度投资审批流程完成,印度合作
方再将标的公司60%股权转让予公司,公司履行实际出资义务,以达到最初计
划的股权架构和投资目的。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方式变更的具体情况
2021 年 12 月 1 日,公司取得了印度当局关于该项目的准予投资批复。
现根据项目推进实际需要,公司印度工厂项目由原来与合作方共同出资设立
项目公司变更为公司受让合作方全资子公司(“标的公司”)60%股权的投资方式,
以达到最初项目规划的股权架构比例,且后续根据项目推进过程资金需求进行认
购注册资本或股东借款的投资方式进行投资。
本次转让股权的定价依据为评估结果。目前,公司正在积极推进标的公司的
资产评估事项,公司预计在评估完成后进行股权转让,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行
为。
本次募投项目除投资方式变更以外,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投资总额、募集资
金投入额、建设内容等均不存在变化。
四、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方式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方式的变更是根据客观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且
有利于更快的推进印度工厂项目的建设速度,尽快投产,匹配印度及周边市场对
公司产品的需求,稳固公司在印度市场的占有率及客户粘性,不会对公司经营、
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方式的变更,并未改变或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也未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严格遵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科学合理决策,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和外部监督,
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实现公司与投资者利益最大化。
五、审批程序
2022 年 1 月 26 日,中信博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方式变更的议案》,同意
公司募投项目之一“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印度投资新建贾什新
能源私人有限公司”项目,投资方式由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与合作方共同投资新
3
建项目公司并持股 60%,变更为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收购合作方全资子公司(项
目公司)60%股权且后续根据项目推进需要进行认购注册资本或股东借款的投资
方式。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次变更募投项目投资方式
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方式变更的相关事项已
经公司 2022 年 1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
要的内部审批程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方式的变更,系基于项目实际推
进需要,并充分考虑了公司客观实际情况而实施,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向,
不会对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方式变更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方式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郑 旭 朱 赟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月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