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博:中信博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3-15
证券代码:688408 证券简称:中信博 公告编号:2022-019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
十七次会议于 2022 年 3 月 14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3 月 10 日以
通讯方式送达至公司全体监事。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
划”)中的 2 名激励对象在授予日前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
司董事会根据《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及 2022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了
相应调整。
公司本次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
量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调整后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禁
止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在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名单内。调整程序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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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是否成就进行核查,认为:
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
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在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
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名单内,符合《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
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进行核查,认为:
公司确定的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综上,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日为 2022 年 3 月 14 日,授予价格为 42.19 元/股,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54 名激励对象授予 150.15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17)。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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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3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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