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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信博:中信博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授予日)2022-03-15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授予日)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
(以下简称“《监管指南 4 号》”)和《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或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进行了核查,并发表
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及《上市规则》
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二、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
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一)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二)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三)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四)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六)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
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
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四、除 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取消其参与本次激励计划外,本次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
划(草案)》中规定的激励对象名单相符。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 2022 年 3 月 14 日,
授予价格为 42.19 元/股,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54 名激励对象授予 150.15 万股第
二类限制性股票。

    特此说明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3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