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博:中信博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22-03-31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作为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规定,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审阅,
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本着负责审慎的态度,对相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股权质押担保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为山西东昇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属于正常商业
行为,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参股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电站项目建设有助于支持公
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和业务开拓,风险总体可控。本次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
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不良影响,亦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关于为参股公
司提供股权质押担保的议案》。
(以下无正文)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孙延生、王怀明、沈文忠
2022 年 3 月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