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博: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核查意见2022-04-28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核查意见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中信
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信博”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
创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对中
信博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和核查意
见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和预计金额
2021 年度公司没有进行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22 年度公司与关联方的预计
交易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本年年初
至披露日 上年 本次预计金额与
占同类 占同类
关联交易类 本次预 与关联人 实际 上年实际发生金
关联方 业务比 业务比
别 计金额 累计已发 发生 额差异较大的原
例(%) 例(%)
生的交易 金额 因
金额
与关联人购
山东名博
销商品、提
能源投资 30,000 - - - - -
供和接受劳
有限公司
务的交易
合计 30,000 - - - - -
注:以上数据为不含税价格。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与关联关系
(一)山东名博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1、关联关系:该公司为公司参股公司,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副总经理王程先
生曾担任该公司执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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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成立时间:2021 年 04 月 15 日
3、注册地点:山东省烟台市海阳市行村镇育行线与行政路交叉路口往东 50
米
4、法定代表人:仇洪波
5、注册资本:300 万元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合同能源管理;太阳
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
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气机
械设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
组销售;发电技术服务;环保咨询服务;金属结构销售。(除依法须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
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最近一个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山
东名博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2.26 万元,净资产为 2.33 万元;2021 年度,
未开展实际经营。
8、履约能力:该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公司选择与该关联方合作的目的是
为太阳能项目开发以及支架业务的拓展,相关关联方没有较大的经营风险,有利
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双方交易能正常履约。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
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是正常生产经营
业务,所有交易价格将与相应的交易方签订书面协议,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公开、
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经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后,公司将在上述预计的范围内,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关联方签署具体的合同或
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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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关联交易将遵循公开、公平、
公正的市场原则,参考市场公允价格进行协商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
的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
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
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3 亿元。没有需回避表决的关联
董事,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
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在董事会上发表了明确同
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中预计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
营业务,系公司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遵循了市场公允价格作为定价
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且不会
影响公司独立性。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公司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
度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系正常市场
行为,符合公司日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关联交
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定价合理、公允,不会对公司及公司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
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上述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额度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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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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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 旭 朱 赟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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