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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信博:中信博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2-12-15  

                        证券代码:688408           证券简称:中信博            公告编号:2022-066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首
发募投项目”)之“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项目”、“太阳能
光伏支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
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和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0 年 7 月 28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中信
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
1583 号),公司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392.8870 万股,每股发行价
格为人民币 42.1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3,145.9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30,705.48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金额为
68,137.91 万元,超募资金为 62,567.57 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0 年 8 月 24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 ZF10756 号《验资报告》。为规范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1/5
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使
用计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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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1      太阳能光伏支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50,131.18                   50,131.18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
   2                                                         8,006.73                8,006.73
          司研发中心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合计                                68,137.91                   68,137.91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及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二、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为“太阳能光伏支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及“江苏中
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项目”。截至 2022 年 11 月 30 日,除部分
待付合同尾款外,上述项目已基本完成投资建设并投入使用,项目具体投入资金
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累计募集资                                     募集资金剩
                     总投资额                  待付合同尾      利息收入净
       项目名称                  金支付金额                                     余金额 E=A-
                         A                       款 C            额 D
                                     B                                            B-C+D
 太阳能光伏支架生
 产基地建设项目      56,631.18     40,324.84      2,109.91         1,779.98        15,976.40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006.73      7,335.78        92.94               75.47        653.49
 研发中心项目

    注:①“太阳能光伏支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中“总投资金额 A”包含使用超募资金追
加投资 6,500 万元部分。②募集资金剩余金额未包含尚未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最终转入公
司自有资金金额以账户的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上述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募集资金结余主要原因为:首先,在项目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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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程中,公司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通过优化项目场地规划设计,在保证项目质量

的前提下加强了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降低了项目工程实施成

本。其次,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

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本项目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

一定的理财收益,且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最后,太阳能

光伏支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还存在部分自有资金投入未纳入募集资金置换范畴的情

况,一定程度上抵减了募集资金投入。

    四、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太阳能光伏支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及“江苏中信

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将上述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予以结项。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

“太阳能光伏支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 15,976.40 万元和尚未

支付的合同尾款 2,109.91 万元,合计 18,086.31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

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准); 拟将“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研发中心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 653.49 万元和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 92.94 万

元,合计 746.43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的

余额为准),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相关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前,项目尚未支付的尾款仍由相关募集资金专户支付;上

述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完成及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项目尚未支付的尾款将全部

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注销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公司与保

荐机构、各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五、审议程序

    2022 年 12 月 1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太阳能光伏支
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项目”结
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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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拟将首发募投项目“太阳能光伏支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江苏中信博

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

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有利于进一步充盈公司现金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在决策和审批程序上符合《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拟将首发募投项目“太阳能光伏支架生产基地

建设项目”、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拟将首发募投项目“太阳能光伏支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江苏中信博

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

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发展,符合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拟将首发募投项目“太阳能光伏支架生产基地建

设项目”、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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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发表了明

确同意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况。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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